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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7.:。3, , 空调系统 】 7.3.!1  选择空调系】统时应?符,合下:列原则 —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1  根【据建筑?物的用途、》规模、?使,用特点、负》荷变化情况》、,参数要求、所在地区!气象条件和》能源状况《以及设备价》。格、能源预期价【格等经?技术经济比较—确定;?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2—  功能复》杂、规模《较,大的公?共建筑宜进》行方案对比》并优化确定;— 》     》  :  3 《。 干热气候区应考虑!其气候特《征的:影响 》 7.3.2 ! 符:合下列情况之一的】空,调区宜分别设置空调!风系统;《需,要,合用时应对标准【要求高的空调—区做处理 》 , ,   》  :。 ,   1 》 ,使用时间《不同; 》。。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《 2  温湿度基数!。和允许波动范围不】同; 》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》。 3  空气洁【净度:标准要求《不同; 《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4  噪声—。标准:要求不同以及有消声!要求和产生》噪声的空调区; !。  》   ?    5  需要!。同时供热《和供冷的空调区 】 ? 7?.3.3  空气】中含有易燃易爆或有!毒有害物质的空调区!应,。独立设置空调—。风系统 《 ? 7.3.—4 :。 下列空《调区宜?采用全空气定风量空!调,系统 】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?1  空间较大、人!。员,较多; —  《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2  温湿度允许】波动范围小》。;  】 ,      —3,  噪声或洁净【度标准高 ! 7:.3.5《  :全空气空《调,系统设计应符—合下列规定 —     !   ? 1 ? 宜采用单风管系】统; 》 :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2【 , 允许采用较大送】风温差时应》采用一次《回风:式系统; 【 ?    《。  :  3  送风温】差较小、《相对湿?度要求不《严格时可《采用二次回》风式系统; !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4  除温湿—度波动范围要—求严格的空调—。区外:同一个?空气处?理,系统:。中不:应有:同时加热和冷—却,过程: —7.:3,.6  符合下【列情况之《一,时全空气空调系统可!。设,回风:机设置?回,风机时?新回风混合》室的空气压力应为负!压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1 ! 不同季节的新风】量变化较大、其他】排风措施不能适【应,风量的变化》要求; 】   ? ,     2  】回风系统阻》。力较大?设置回风机经济合】。理, :。 7.3【.,7  ?空,调区:允,许温湿度波动范【围或噪声标准—要求严格《时不宜采用全空气】变风量空调系统技】术,。经济条件允许—时下:列,情况可?采用全?空气变风量空调【系统 《 ,。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1】  服务于单—个空调区且》部分负荷运》行时间较长时采用】区域变风量空—调系:统,;,    !   ?  2  服务【于多个空调区且【各区负荷《变化相差大、部分】负荷运行时》间较长并要求—温度独立控制时采用!带末端装《。。置的变风《量空调系统 ! 7.3.8 】 全空气变风量空调!系统设计应符合下】列,规定 》    —   ?  1  应根【据建筑模数、负荷】变化情况等对—空调区进行划分【; 》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—2  系统形—式应根据所服务空】调区的划分、使用时!间,、负荷变化情—况等经技术经济【比较:确定; 【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3  》变风量末端装置【宜选用压《力无关型; 】 ,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4—  空调区和系统的!最大送?风量应根《据空调区和系统【的夏季冷负荷确【定;空调区的—。最小送风《量应根据负荷变【化情况、气》流组织等确定; 】 , 《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5!  应采取保证最小!新风量?要求的措施; 】。 ,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6 ! 风机应《采用变速调节;【  【。 ,  :    《。7  送风口应【符合:本规:范,第7.4.2—条的规定《。要求 【 7.3.9  空!调区较多建筑层高较!低且各区温度要求】独立控制时》宜采用风《。机盘管加新风空调】。系统:;空调区的空气【质量、温湿》度波动范围要求【严,。。格或空气《中含:。有较多油烟时不宜采!用风机盘管加新【风空调系统 ! 7.3.—10  《风机盘管加新风【空调系统设计应符合!下列规定 —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》1  新风宜直接送!入人:员活动区《; 》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2  空—气质量标准要求较高!。时新:风宜负担空调区的全!部散湿量《低温新?风系统设计应符合】本规范第7.—3.13条的规【定要求;《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3  宜选用出口!余压低的风机盘【管,机组 】7.3.11  空!调区内振动》较大、油《污蒸汽?较多以及产生电【磁波:或高频波等》。场所不宜采》用多联机空调系【统多联?机空调?系,。统设计?。应符合下列要求 】 《 ,。 ,  :     》1  空调区—负荷特性相差较大】时宜分?别设置多联机空调】。。系,统;需要同时供【冷和供热时宜设置热!回收型多《。联机空?调系统; 】。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2  !室内、外机之—间以及室内》机之:间的最?大管长和最大高【。差应符合产》品技术要《求; 【。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3  系统】冷媒管等效》长度应满足对—应,制冷工况下满负【荷的性能系数不【低于2.8;当产品!技术资料无法满足】核算要求《时系统?冷媒管?等效长度《不宜超过70m; ! ?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4 ? 室外机变频设备】应,与其他变频设—备保持合《理距离 !7.3?.12  》有低温冷《媒可利用《时宜采用低温送风】空调系统;空气相对!湿度或送风量较大】的空调区不宜—采用低?温送风空调系统 】。 7.3.!13  《低温送?风空:调系统?设计:应符合?下列规定 —     】  :  1  空气冷却!器的出风温》度与:。冷媒的?进口温度之间的温差!不宜小于3℃出【风温度宜采用—4℃~10℃—直接膨?胀,式蒸发器出》风温度不应低—于7℃;《    ! ,    2 — 空调区送风温度】应计算送风机、风】管,以,及,送风末端《装置:的温升; 》 《。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3  空气处理!机组的选型应—经技术经济比较【。确定空气冷却—器的迎风面风—速宜采用《1.5m/s~2.!3m:/s冷媒《通过空气冷》却器的温升宜采用9!。℃~13℃; !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4》  送风末端装置应!符合本?规范第7.4.【2条的规定; 】 : ,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《5  空气处理机】组、风管及附—件,、送风末端装置等】。应严密保冷保冷层厚!度应经计算》确定并符合本规范】第11.1.4条】。的规定 【。 7.3》。.14  空调区散!。。湿量较小且技术经济!合理时宜采用温湿度!独立:控制空?调系统 】 ,7.:3.15《  温度湿度独立控!制空调?系,统设计应符合下【列规:定 《      】。  : 1:。  温度控》制系统末端》设备应负担空调区的!全部:显热负荷并根据空调!区的显热热源—。。分布:状况等经技术—经济比较确定; !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2《  湿度控制系【统新风应负担空【调区:的,全部散?湿,量其处理方式应根据!夏季空调室》外计算湿球温度和露!点温度、《新,风送风状态点—要求等?经,技术经济比较—确定; 》     】。   ? 3  当采用冷】却除湿处理新风时新!风再热不《应采用热水》。、电加热等;—采用转?轮或溶液除湿处【理新风时转轮或【。溶液再生不应采用电!加热;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4 ? 应对室内空气【。的露点温度》进,行监测并采取—确保末端设备—表,面不:结露的自《动控制措施 — , 7.3【.16  夏—季空调室外》设计露点温》度较低的《地区经技《术经济?比较合理时宜—采用蒸发冷却—。空调系统 》 ? , ,7.3.1》。7  ?蒸,发冷却空《调系统设计应符合下!列规定 【 ,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—。 ,1  ?空调:系统形?式,应根据夏季》空调室外《计算湿球温度和【露点温度《以及空?。调区显热负荷、【散,湿量等?确定; —   》。   ?   ?2,  全空气蒸—发冷却?空调系统应根据夏季!空,调室外计算湿—球温度、空调区【。散湿量和送风状态点!要求等经技术经【济比较确《定 — 7.?3.18  下列情!况时应采《用直流?。式,(全:新风)空调》系统 《 ,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1【  夏季空调系统】的室内空《气比:焓大:于室外空气比焓;】   】   ?   2  —系统所服务的各空】调区排风量大于按负!荷计算出的》送风量?; 【   ? ,    3  【室内散?发有毒有害》物质以及《。。防火防爆等要求【不允许空气循—环使用; 】     —。    4》  卫生《或工艺要求采用【直流式(全新风)】空调系统 】。 , 7.3.》1,9  空调区—、空调?系统的新风》量计:算,应符合?下列规定  【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《 1 ?。 人员所需》新风量应根据—人员的活动和工作性!质以及在室》内,的停留时间等确定并!符合本规范第—3.0.《6条的规定要求【;,   】    《  2  》空调区的新风量应】按不:小于人员所需新风量!补偿排风和保持空】。。调区空气《压力:所需:新风:量之和以及》新风除湿《所需新风量中的最】大值:确定;?  【  :     3  全!空,气空调系《统的新风量当—系统服务《于多个不同新风比】的空调区《时系:统新风比应小—于空调区新风比中】的最大值《; —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4  新风系统!的新风量宜按所服】务空调区或系统的】新风量累计值确定 ! 《 7.3.20 】 舒适?性空调和条件允许的!工艺性空调可用【新风作?冷源时应最大限度地!使用新风 】 7?.3.?21  《。新风:进风口的面积应【适应:最大新风量的需【要进风口处》应装:设能严密关闭—。的阀门进风口的位置!应符合?本规范?第6.3.》1条的规定》要求 ? :。 7.》3.22《  空?调系统应进行—风量平衡计算—空调区内的空气压】力应符合本规范【第7.1.》5条的?规定人?员集:中且密闭性较好或】过渡季节使》用大量新风的空调】区,应设置机械》排风设施排风量应适!应,新风量?。的,变化 】7.:3.23  设【有,集中排风的空调系】。统,且技术经《济合理时宜设置空】气空气?能量回收《装,置 7】.3:.24  空气能】。量回收系统设计【应符合下《列要求 《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1  【能量回收《装置:的类型应根据处理风!量、新排风中显热】量和潜热量》的,构,成以及排风中污染】物种类等选》择; 《      ! ,  2  能量回】收装置的计算—应考:虑积尘的影响—并对是否结》霜或结露进行核【算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