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】林地使用《的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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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第二十!二条 《本办法所称林—地使用?分为下列三类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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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(《一)征?收、占?用林:地是:。指因工程建设(【。含农:民自建住房)需要】改变林?。地性质将《林地转为《建设用地的;—
?
】 , (二)临时占】用林地是指不—改变林?。地性质占用》林地进行勘测—、修筑设施、采【石、采矿、取沙等活!动占用?期限不超过2年【占用期?间不:得修筑?永,久性建筑物期满后】必须恢复林》业生:产条件?的;
!。 , : (三)林】业生产占用林地是】指森林?。。经营单?。位在所经《营的林地范围内【修筑直?接为林业生》产服务的工程—设施需?要占用林地的
!
第二!十三条? 征收、占用【林地用于工程—建设的申《请人应?当向县级林业行【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!经林业行政主—管部门依照法定权限!和程序审《核同:意,后方可按照土地管理!法,律、法?规的规定《办理建设用地审【批手续
! 第二—十四条 征收、】占用林地《的申请时应当向【县级林业行》政主管部门提—交下列?材料
】 】(一)征收、占用林!。地申请表;
【
【 (二【)申请人是单位的】提供成立文》件或证明、法定代表!人身份证明》是个:人的提供本》人身份证明;
】
》 (】三,)被征?收或者占用》林地的权属证明【材料:。;
:
《
】 (四)建设项目】依法须经有关—行政主管部门批【(,核)准的须》提交项目批(—核):。准,文件在城《市规划区范围内的】还应提交规划主管部!门出具的建设—项目:选址意见书;
【
》 ? 《 (:五)征收、占用【林地:可,行,。。性研:究报告?;
! (六】。)与被征收或者占】用林地者签》订的林地、》林,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!。。费协议或者证明【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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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
, 《 ? (七)法律—、法规、规章规定】的其他材料》
,
【 :第二十五条 临时!占用林地的申—。请时应当向县—级林业行政主—管部门提交下—列材料
》
— , : : (:一):。临时占用林地—申请表?;
?
》 ? (二)【申请人是单》位的提供成》立文件或《证明、法定代表人】身份证明《。是个人的提供本【人身份证明;
【
?
,
【 , (:三)被占用》林,地的:权属证明《材料;
! 》 : (四)《林地现?状调查报告;—
【。。 (】五)项?目依法须经有关【行政主?管部门批《。(核)准的须提交】项目批(核)准文件!;
【 ? : : ,(六)法律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!其他材料
【
:
第二十六!条 林业》生,产占用林地的申请时!应当向县级林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】交下列材《料
】 《 (一)占用林!。地申:请,表;
! — (二)申请人【是单位?的,提供成?。。立文件或证明、【法定代表人身份【证明是?个人:的提供本人身份证】明;
】 (!三):被占用林地的权【属证明材料;
!
:
【。 (四)项目【依法: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!。门批:(核)准《的须提?交项目批(》核)准文件;
!。
【 (五)【法律、法规》、规章规《定的其他材》料
《
【第二十?七条 征》收、占用林地达【到下:列,数量的按照中华【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】实施条例第十六【条的规定应当报国】。务院林业《行政主管部》门审核同意
—。
【 》 ,(一:)征收、《占用防护林林地或】者特: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!0公顷以上的;
!
【 》(二)用材林、【经济林、薪炭林【林地及其采》伐迹地面积》35公?顷以上的《;
《
】 (三)其他林!地面积70》公顷以上的
—。
【 征收或》者占用林《地,面积低?于前款规《定数量的《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!门审核同意
!
? 第二十八条 ! 临时占用林地的按!照下:列批准?权,限,办理审批手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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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—。 (一)临时占【用防护林《。或者:特,种用途林林》地面积5公》顷以上其他林地面积!20公顷以上的【由国务院林业—行政主管部》。门批准;
》
?
【。 (二)临【时占用防护林或者特!种用途林林》地面积5《公顷以下其他林地】面积10公》顷以上2《0公顷以下的由【省林业行政》主管部?门批准;
!
: ? : (三《。。。。。)临时?占用除防护林和特】种用:途林以外的其他林】地面积2公顷以上】10公顷以下的由设!区的:市林业行政主—管部门?批准;
】
【。 (四《。)临时占用除防护】林和特种用》途林以外的其他林】地,面,积,。2公:顷以下的由县—级林业行政主管部】门批准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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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十九条 》 ,林业生产《。占用林地《属于国?有森林经营单—位的由省林业—行政主管部门批准】;其他森林经营【单位和个人的—由县级林业行—政主管部门批准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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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十条 ? 林业行政主—管部门应当自—受理申请之日起20!个工作日内审查【完毕:予以上?报或依照审批权限作!出,决定作出不予批准】决定的应当书面说】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!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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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林业:行政主管部门在【审批临时《占用林地的申请时对!拟批准的申请应当】将有:关情况在林地所【在的乡(镇)人民】政府指定《的固定场所予以公告!公告期为7日在公】告期:内有关单位》或个:人如提出异议林【业行:政主管部门应当对】其所提出的异议进行!核实:有关单位或个—人提出的异》议主张?确,有法:定依:据的:林业行政主管—部门应?当不予批准》并以书面形》式告知申请人—不予批?准的理?由,
— 征收—、占用?林地审批《时的公告程序由国】土资源?行政:主管部门按照土地管!理法律、法规的规】定办理?。
! 第三?十一条 》临,时占用林地期限届】满,无,。特殊理由不得—续期有特殊情况需要!续期的占用人应当】在有效期届》满,30日前向林—业行政主管》部门提出申》请重新?办理临?时占用林地审批手】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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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二条】 省?林业行政主管—部,门可以委托下级林】业行政主《管,部门办理林地使用】批准手续《受委托的部门—不得再转委》托
【 : 第?三十三条 一个】工,程项:目应当根据总—体设计?一次申请《征收:、占用林地不得【化整:为零分期建设项【。目应:当分期申请和审【批不:得先征待用或未批】先用
】 第三—十四条 经批准使!。用林地范《。。围的具体划定必须】有县级以上林业行政!。主管部门派员到【。场监:督,有关:单位和?个人必须按批准【的数量、范围使用】林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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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三《。十五条 经—批准使用《的林地需要采伐林】木的:。。由建设单位、个人或!。受其委托的单—位依法向林木—所在地的县级以上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!领林木采伐》。许可证并纳入—当年采伐限额采【伐的林木归原林【木所:有者
】 : :第三十六条 — 对违反本办—法规定使《。用林地或者以—。其他方式《非法占?用林地?的被占用《林地的单位》和个人有《权予以拒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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