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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三章 劳动保障监察!的,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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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。第十三条《 ,。。 对用《人单位的《劳,动保障?监,察由用人单位用工行!为所在地《的县级或者设区的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!管辖
】 上级—劳,动保障?行政部门根据工作】需要可以直接调查处!理,下级劳动保障—行政部门管辖的【。案件:;下级劳动》保障行政部门对其管!辖范围内的案件认】为需:。要上级劳动保障行政!部门处理的可以提请!上级劳?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理!
】 劳动保》障行政?部门之?间对管?辖有:争议的应当报请共同!的上一级劳动保障】行政部门指定管辖】
【 第十四条 ! 劳动保障监察【采取:日常巡?视检查、《书面审查、专—项检查、举报投诉】调查等形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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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五条 — 劳:动保障?行政部门应当—。建立用人单位劳动】保障守法《诚信档案并》无偿向社会》提供查询服务用人】单位:有,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!。律、法规、规章行】。为的有?关的:劳动保障行政部【门可以将其违法行为!向社会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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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务】、工商、劳动保障等!行,政部门应当》共享用?人单位有关》信息资料《
— : , 第十?六条 劳—动保障行政部门【实行书面《审查时应当事先公】告通:知用人单位》进行自查后应当如实!填报有关材料—接受劳动《。保障行政部》门的核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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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劳动保障行政—部门应当《逐步:。推行通?过,互联网进行书面审】。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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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】条 各级》总工会和产业工【会发现用人单位有劳!动保:障,违法行为的有权提请!。有,。。管辖权的劳动—保障行政《部,门依法处理劳—动保障行政》。部,门对工会提出的处理!要求应当依法办理并!将处理结果告—知工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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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十八条 !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!应当:建立健全《举报:投,诉制:度设:。置举报投诉信箱及】电子信箱公布举报投!。诉电话?指定专?人受理举报投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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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第十九条 举报】人举报劳《动保障违法》行为:的需:提供:被举报用人单—位的名称、》住所和?违法事实举报可以采!用书面、口头、电话!或,者电子邮件等形式提!出鼓励举报》人,署名举报《
】 :第二:十条 劳动者【认为用人单位—侵犯其劳动保障合】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!保障行政部门投诉】要求劳动《保障行?政部:门依法保护其合【法权益对《因同一事由引起【的集体投诉投诉【人,可以:推选代?表投诉推《选的代表最多不超】过五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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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一条 投诉【人投诉时应当—向劳动保障行—政部门递交投诉文】书书写投诉文书有困!难,的可以?口,。头投:诉由劳动保障行【政部门指定人—员进行笔《。录由投诉人》在笔录上签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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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二条 投!诉事项有下》列情形之一的劳【动保障行政部门不】予受理并及时书面】告知投诉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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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(一)投—诉,事项不属于劳动【保障监察范围的;】
—。 : 》。 (二)投》诉事项应当》。或者已经按照劳【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!仲裁或者已经提【起劳动争议》诉讼: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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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三)投】诉人:不提供被投诉用【人单位的名》称、:住所以及合法—权益受侵害》的事实?。等基本情况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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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三条 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】应当自接到投诉之】日起五?。个工作日内》依法:决定是?否,受理并于《。受理之日《起立案查处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通!过日常巡视检查、书!面审查、专项检查、!接受举报等形式发现!用人单位有劳动【保障:违法行为需》要进行调查》处理的应当及时立案!查处
】 : 第?二十四条《 , 劳动保障》。监察员进行》调查、检查时不得少!于二人并《。应当佩戴劳动—保障监察标志出示劳!动保:障监察证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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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劳动保障监察【实行回避制度劳动保!。障监察员的回避由劳!动保障监察机构负】责人决定;》劳动保障监察机【构负责人的回避由】本,级劳动保障》行政部?门负责人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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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》二十五条 劳动】保障监?察员进?行现场监察时被【检查对象有关负责人!及其他有关》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!问如实提供》用工考?勤、工资支付—、劳:动合同履行等—情况及其《他相关资料》不得阻?挠、隐瞒、规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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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现场监察应当制作!笔录并由《劳动保障监察员和被!检查:单位有关当》事人签名或》。者盖章?被检查单《位拒绝签名》或者:盖章的由劳》动保:障监察?员注明拒签事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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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十六条 —劳动:保障:行政:部门在?调查拖欠工资—的投:诉时被投诉》的用人?单位负有提供—工,。资,支付凭证《等证:据的义务用》人单位拒绝提—供或者逾期不能【提,供证据证明未—拖欠工资的劳—动保障行政部门可】以根据投诉人提【供的材料认定—事实并责令》。用人单位《限期:支付工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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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七条 ! 劳动保障行政【部,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!时可以向用人—单位及其有关—人员发出劳动保障】监察询问《通知书用人》单位及其有关人【员应当按劳动保【障监察询问通—知书:规定的时限和要求予!以回复
! ? 第二?。。。十八条 —劳动保障监》察员对事实清楚【、证据确凿、可【以当场处理的劳动保!障违法行为有权当】场予以制《止和纠正;》对符合当场处罚【规定:的可:以按规定填写行政处!罚决定书当场交【付当事人并及时报】劳动保障行政—部门备案《
! 第:二十九条 劳【动保障行政》部门在查处劳动【保,障,违法行?为时在证据可能灭失!或者事后难以取得的!情况下经本部—门负责人批准可以】先行登记保存并【应,当在七日内依法【作出处?理决:定当事人不得销【毁或者转移登记保】存的证?据
! 第?三十条 劳动保!障行政部门立案查】处,的劳:动保障违法案—件应当?在六十个工》作日内完成调查【;情况复杂的经劳】动保障?行政:部门负责《人批准可《以,延长三?十个工作《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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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因当事人《逃匿、无法取得相】。关,证据或者其他—法定事由致使调查】无法进行的》经本级劳动》保障行政部门负责】人批准中止案—。。件的调?查中止调查》的情形消除》后劳: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!恢复调查《自恢复调《查之日起《调查期限继续计算】
】 ,。 延:长调查期限》和中:止调查的案件有【投诉人的劳动—。保障行政部门应当】自批准延《长调查期《限或者中止调查之日!起三日内书》面告知投诉》人
! 第三十一—条 当》事人对劳《动,保障行政部门作出】的行政处罚决—定,及责令支付劳动者】工资:报酬、经济补偿金、!赔偿金等行政处理决!定在法定期限内不】申请行政复议、也】不提起?行政诉讼、又不履行!决定的劳动保障行政!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!院强制执行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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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十二条 上级劳!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!。加强对下级》劳动保障行政部【门劳动保障监察工】作的监督、指导和】协调
】 劳动—保障行政部门—作出行?。。政处:罚决:定应当在十个工作日!内报上一级劳动保障!行政部?。门,。备,案涉及重大劳动保障!违法行为的应—当随时?报告
】 本级人【民政府和上级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】经审查发现》劳动保障《行政部?门作出的行政处理决!定和行政处罚决定】违法或者不当的应当!责令限期纠正;【逾期不纠《正的有权予以变更或!者撤销?
! 第三十三条 】各级:人民:政府及其有关—部门应当建》立健全劳动保障方】面的预警机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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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。 对劳动保障方面的!群体性突发》事件劳动保》障行政部《门应当会同有—关部门立即调查【处理并按应急处置预!案及时报《告,同级人民政府和上】一,级劳:动保障行政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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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各级人民《政府可以安》。排必要的资金用于劳!。动保障?方面的突发性群【体事件的应急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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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第,三十四条 》 对建筑业和其【他特殊行业》可以实行职工工资支!付担保或者保障【金等职工《工,资,支付保证制度具体】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!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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