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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二,章 监?察机:构,及职责 【     第!七条   县级以】。上劳动保障》行,政部门设置》劳动保?障监察机《构,根据监察任务的需要!配备:专职劳动保障—监察人员 【     劳动!保障行政部门可以】委托劳动保障—监察机?构实:施,劳,动保障监察 【   —  第八《条   县级—劳动:保障行政部门—根,据劳:。动保障监察工作需要!在本行政区》域,内的乡(《镇)、街道设立劳动!保障监察派出机构或!者兼职人员协助【。处理有关的劳—动保:障监察事项》 ?     第九!。条  劳动保障行政!部门或者劳动保【。障监察机构》。中实施劳动保障监】察的人员(以下称】劳动保障监察员)】。应,当熟悉劳动保障法律!、法规、规章和监察!业务:经考核?合格取?得劳:动保障监《察员证?。后方可?从,事劳动保《障,监察:工作 】。 ,   第十条—   劳动保—障监察员履行法定职!责和职权必》须严格遵守法定程】序文明执法廉洁【奉公劳动保障—监察员应当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!得泄:露,举,报人的?有关:情,况和被检《。查单位的《商业秘密 !     第—十一条?   劳动保障【行政部?门可以从政府有【关部:门工会?、共青团、妇—联等人民团体企业】事业单位《中聘请劳动保—障法律监督员协【助劳动保障行政【。部门依法开展工【作 : , ,   》 , 劳:动保障法律监—督员向劳动保障【行政部?。门反映?或,者转达与劳动—保,。障工作相关的建议、!。意见和要求的劳动】保障行政部门应当】认真听?取并予以答复;【对劳动保障法律监】督员:提请:处理:的劳动保《障,违法行为劳动保【。障行政?部门应当《及时依?。法处理 —。     第十!二条 ?  劳动《保障:行政部门依照国【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!例第十一条规—定的范?围实施?劳动保?障,监察 —    》 劳动保障行政部】门对下列劳》动保障违法》行为应当依法查处 !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—一)用人单位非法招!用未满?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!;  】  :     (二【),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!者时收取保证—。金、押金等》费用或者扣押劳动者!。。。证,件的; —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》 ,(三)用《人,单位不依法》签订劳动合同或者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!;,  【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四)用人单位!强迫劳动者》延长工作时间的【; 《   》    《  (五)用—人单位克扣或—。者无故拖欠》劳动:者工资的;》 》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六)?用人单位拒不支付】或者不?。按标准支付劳—动者延长《工作时间的工—资报酬和节假日加班!工资报酬的; !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:七)用人单位低于】当地最低工资标准】。支付工资的; ! ,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八)用》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!。后不:。按劳动保《障法律、法规—、规章?的规定给《予,。劳动者?。经济补偿的》; 《 , ,。     》 , , , (:九)用人单位—违反女职工、未【。成年工、残疾人特殊!劳动:保护规定的; 】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十)用人!单位使用应当—取,得而未取得》。。国家职业资格证书】。的劳动者从事相【应技术工种的; ! 《  :。     》 (十一)用人单】位不依法参加—社会保?。险的; 】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十二—)职业介绍机构、职!业技能?。培训机构和职业【技能考?核鉴定机构违反【国家有关《职业介绍《。、职业技能》培训和职《业技能考核》鉴定的规定》的,; 《 :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《 (十?三)其?他,违反劳?动保障法律、—法规、规章的—行为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