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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》 供给、买》受和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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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八条】 :符合下列条件的【家庭可?以申:请,购买或者《承,租一套经济适—用住房
! 》 (一》)具有本市、—县城:镇居民户《口(含?。符,合本地安置条件【的军人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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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(二【),无房或者现住房面积!。。低于市、《县人民政府》规定的住房》困,难标准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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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三)《家庭:收入符合市、—县人民?政府规定的》收入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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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【龄在35周岁及以】上的单身者符合前】款,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!购买或者承租一【套经济适用住房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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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者】。已享受实《物分房或者通过【市,场方式购买商品【房以及因赠与—、继承、《自建等方式》取得的所《有,住,。房其建筑面》积,均纳入申请人家【庭,住房建?筑面积?的核:。。定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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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第十九条 经济适!用住房主管部门应】当制定?销售方案并提前15!。日在本行政区域内的!主要传?播媒:介上公示销售方案】包括住房地址、【数量、建《筑面积、套型、【销售价格、销售【。方式等内容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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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条 申请—购买:经济:适用住?房由家庭户主向户】籍,所在地的街道办【。。事处或者镇人—民政府?提出书面《申请并提交》下列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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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—一)户口簿》、家:庭成员身份证明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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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》 (二《)家庭收入状况【的证明材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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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三)—。现有住房《情况:证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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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,四)县级《以,上人民政府》规定的其他材料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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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申请人提出—申请时应当同时提】出核定其家庭收入状!况的:。申请
】 ? 第二十一条 县!(市、区)民政部】。门以:及街道办事处或者】镇人民政府应当【。通过书?。面审查、入户调【查、信息《查证、邻里》访问以及信函—索证等?。。方式对申请人—家庭收入《状况进行《调查核实具》体程序?按照国?家和省有《关,规定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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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经调查核实—申请人符合市—、县:人民政府规定的【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】准的县(市、区)】民政部门应当为其】出具家庭收入核定证!明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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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十二条 街【道办事?处或者镇《人,民政府?应当自受《理申请之《日起15日》内完成对申请人【住房:状况的初审并将初】审意见和申》请材:料一并报送市、县经!济适用住房主—管部门?
! 第二十三》条 市、县经【济适用住房主—管部门收《到街道办事处—或者镇人《民政府报送》的初审意见和—申请材料后》应当通过查阅房【产登记资《料等:方,式对申请《。人的住?房等情况进行—核查核查期》限为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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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符合!条件:的申请人市、—县经济适用住—房,主管部门应当在申】请人现?户籍地?及,居住地社区予以【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!请人:姓名、家《庭收入及住房情况公!示期限为1》0日
》
《 公《。示后有投诉举报的】市、县经济适用住房!主管部门《应当会同有关部门】进行调查核实—;对不符合规定条件!的申:请人不予核发—准购证并以书面形】式告知;无投诉【举,报或者投诉举—报经调?查核实不属实—的核发?。准购证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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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,二,十四条 》经济适用住房的【购买价款在面积控】制标:准以内的按照核定】的,经济适用住房销售】价格计算;》超过面积控制标准的!超过:部分的销售》价,格,由市、县价》格行政主《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!住房主管部门—参照同地段商品住房!平,均价格核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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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经济—适用住房超》过,面积控制标准部分的!差价:收入应当《上缴财?政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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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十五条 【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!。价格应当与城镇低】收入家庭的经济【承受能?力相适应按》照保本微利原则实行!政府:定价:价格行?政主管部门应当采】取座谈会、》征询:会、听证《会等形式听取各有】关,方面和?公众:意见在经济适—用住房销售之—前核定销售》价格并向社》会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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销—售经济适用住房【应,当实行明码》。标价不得在》。明码:标价之?外收取?任何未经公》布的费用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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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二十六条 — 经济适用住—房销售供不应—求时可?以采取轮候等方【式确定购买者具【体销售办法由市【、县人民政府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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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申请人凭》准购证购《买经济?。适用住房经济适用】住房不得销售—给,未,取得准购《证的申?请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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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十七《条 ?申请:人购买经济适—用住:房后应当依》法,办理权属登记房屋】和土地登记机构在】办理权属《。登记时应《当在登记证书—上注明房屋种类属经!。济适:用住房土地性质【属行政划拨等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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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八条 省住房】和城乡建设行—政,主管部门应当会【同省工商行》政,管理部门制》订经:济,适,。用住房销《售合同示范文本指】导和规范经济适用住!房的:建设:、,交,易和管理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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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第二十九条 — 购房人对经济适用!住房:拥有有限产》权,购买的经济适—用,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!直接上市交易—;确需转《让的:由市、?县人民政府予以【回购具体回购办【法,由市、县《。。。人民政府规定
】
【 购买的经济—适用住?房满5年的》购房人可以转—让但应当按照—届时同地段普通【商品住房价格或【者,经济适用住》房转让成《交,价与原购买价格差】价的一定比例向市】。、,县人民政《。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!款具体交纳比例由】县,级以:上人民政《府确定同等条—件下:市、县人民》政府:可以优先《回,购上市交易的—经,济适用?住房:
! 市:、县人民政府回购的!经济适用住房—应当向符合条件【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!难家庭出售》或者出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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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购房人可以【按,。。照县级以《上人民政府规定的】标准交纳土地收【。。。益,等,价款后取得完全【产权购房《人,未取得完全产权【前不得?将,经济适用《住房用?于出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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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经济《。适用住房未满本条第!一款规定限制年限上!市出售的有》。关部门不予》以办理房地产—。权属变更《登记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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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十条 《县级以?上人民政府》应当:。安排专?项计划建设用—。于出租的经》。济适:。用住:房供具有经济适用】住房购买资格但【无经济能力购买的】家庭承租《也可以先租后买租】。金以成本价》计算由市、县价【格行:政主管部门核定【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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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鼓励房地产【开发企业《建设用?于出租的经济适用住!房向符合条件—的,家庭出租租金标准由!。市、县价格行政主】管部:。。。门核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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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经济适用住房的承!租对象?、租金及面积标【准等具体规定由市】、县人民政府制【定并向社会公布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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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三:十一:条 经《济适用?。住房:购买人符合本—办法规定的》上,市交易限《。制年限以市场价转让!经济适用住房—后不:。得再申请购买—经济适用住房;如需!换购:应当按照市、县【人民政府的规定以原!购买交易时》该经济?适用住房的价格【。出售给取得经济适】用住:房购:买资格?的家:庭,后方可再次申请购】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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