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—章 河道《保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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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】条, 有?堤防河道的管—理范围为两岸—堤,防之间的水域—、沙洲、滩地—(包括可耕地)、】行洪区?以及两岸堤防和【。护堤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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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平原地区无》堤,防县级以上河道的】管理范围为两岸之】间水:域、沙洲、滩地(】包括可耕地)、【行洪区以及护岸迎】水侧顶部向》陆域延?伸,不少:于五米的区域;其中!重要的行洪排涝河道!护岸迎水侧顶—部向陆域延伸部分不!少于七?米平原地《区无堤防乡级河【道的管理《范,围为两岸之间水域】、沙:洲、滩地(包括可耕!地)、?行洪区以及》护岸迎水侧》顶部:。向陆域延伸部分【不少:于二米的区》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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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其他地【区无堤防河道的【管理范围根》据历史最高洪—水位:或,者设计?洪水位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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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河道的具体管理范!围由县(市、区【)人民政府根—据,规定标准《和要求划《定并公布其中—省级河道的管—理范围在公布前应】当报省水行政—主管部门同意—;市级河道的管理范!围在公布前应当报设!区的市水行》政主管部门同—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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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九条 省级河道】。入海河段的》河海分界线》由省人民政府划【定并公布;市级、县!级河道入海河段的】河,海分界线由设区【的市、县(市、【区)人民政》府依:据有关规定划定【。并公布
! 《第二十?条 县(市、【区)水行政主管部】。门应当根据公—布的:河道管理范围—设置界桩和公告牌】公告牌应当载明河】道名称、《河道管?理范围以及河道管】理范围内禁止和限】制的行为等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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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!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!自移动、损毁界【桩和公告牌》
】 , 第二十一条 县!(市、区《。)水行政主管部【门应:当加:强河道堤防、护【岸以及水闸等水工】程,的安全检查》和维修养护及时消】除鼠洞、蚁》穴等隐患修复管涌、!滑坡等险《段,保障水工程运行安】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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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新建、—改建航道《而修筑的护岸和【收费航道的护—岸由:航道管理机》。构和收?费航道经营管理【者分别负责维修【养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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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第,二十二条 县【(市、区)》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!加强堤防、护岸【绿,化工作防止水土【流失美化《河道水域环》境堤防、护岸的【绿化应当采用对【堤防工?程和生态环》境无负面影响的【本土植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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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三【条, 县(市》、区:)水行?政主:管部门应当根据【堤,防、护岸的保护【要求会同航道、海】事管:理机:构设立限制航速的】标志海事管理机构应!当,发布相应的》。限制航速的通—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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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行船舶!应当:遵,守限:速规定不得超—速行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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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。二十四?条 建设单—位在河道新建、改】建,或者扩建排污口的应!。当报县级以上—。人民:政府水行政主管部】门批准
! 县(市、区!)水行?政主:管部门应当做好水功!能区不同河段水质】状况的监测》并按照水(》环境)功能区—水质要求和水—体,自然净?化能力向环境保护行!政主管?部门提出该水—域的限制《排污总量意》见
! 第?二十五条 —禁止损毁堤防—。、,护,岸、闸坝《等,水工程?。建筑物和防汛设施】、水文监测和测量】设施、河《岸地质监测》设施以及通信照【明等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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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第二十六条—。 :在河道?。管,理范围内禁》。止下列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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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)建设【住宅、商《业用房、《办公用房、》厂房等与《河道保护和水—工程运行管理无【关的建筑物》、构:筑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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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(二)弃置、倾【倒矿渣、石渣、煤】灰、泥土、》泥浆、垃《圾等抬高河床—、缩窄河道的废【弃,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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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(三)堆放!阻碍行洪《或者影响堤防安【全的物料;》
【 (四!)种植阻碍》行洪的林《木或者高秆》作,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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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五】)设置阻碍行—洪的拦?河渔具;《
】 (六】),利用船舶、》船坞等水上》设施侵?占河道水《域从:事餐饮、《娱乐等经营活动;】
— 》 (七)法律】、法规规定的其他】情,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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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七》。条 在河道管【理范围内从事爆破】、打井、钻探、挖窖!、挖筑鱼塘、采【石、取土、开采地下!资源、考古发掘【等活动?的不得影响河势【稳定、危害堤防【安全:、妨碍河《道行洪并事先—报经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水?行政:主管部?门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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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》八条 ? ,对壅:水、:阻水严?。重的桥梁、引道、码!头和其他跨河工程】设施根据国家规【定的:防,。洪标准由县级以【上人民?政府水行政主—管部门报请》本级人民政》府责令建设单位限】。期,改建或者拆除造成】建设:单位合法权》益损失的应当—依法予以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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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河道】范围:内阻碍行洪》的障碍物《按照谁?。。设障:、谁清除的原则由】防汛防台《抗旱指挥机构—责令限期清除—逾期不清除的—。由防汛防台抗旱指】挥机构组织》强制清除所》需费用由设障—者承: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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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二十九条 】禁止围垦河道—河口地区因》江河治理需要围【垦,的应当经过科学【论,证经省水行政—主管部门审查—同意:后报省?人民政府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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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已经围湖造地的【应当按照国家规【定的防洪标准进行治!理有计划退地还【。湖
【。 第三十条 ! 县:(市、?区,)水行政主管部门应!当对本行政区—。。域内河道定期—进行淤?积情况监测并根据监!测情况制定清—淤疏浚年《度计划报经本级人】民政府批准后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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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清淤疏浚年度!计划应?当,明确:清淤疏浚的范围和】方式、?责任主?体、资金保障、淤】泥处理等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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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淤泥利用应当【经无害化处理符合】保护环?境和保障人体健康、!人身:安全的要《求
【 第三十【一条: 县?。(市、区)水行政】主管部门应》当制定本行政—区域内的河》道保洁实施方—案报经本级人民政府!批准后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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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河道保?洁实施方案应当【明,确保洁责任区、保洁!单位的条《件和确定方式、保洁!要求和保洁》费,用标准、保洁—经费筹集和监督考核!办法等内容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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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第:三十:二条 ? 河道保《洁单位应当按—照,河道保洁责任—要,求落实保洁人员【和任务?保证责任区范围内】的河道整《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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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河道内?的病死动物及病【死动物?产品保洁单位应当】运送至无《害化处理公共设施运!。营单位进行无害化处!置县(市、区—)水行政《主管部门《可以确?定专门的保洁单位对!河道内的病死—。动物及?病死动物产品进【行统一打捞和运送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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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县(:市、区)《水行政?主管部?门应当加强河—道,。保洁工作的监督检】。查督促保洁责任的落!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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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三十三条 乡】(镇)人民政府、街!道办事处应》当按照县(市、【区)人民政府规【定的职责做好本【区,域内:河道堤防、》护岸的维修养护和】河道的清淤疏浚、保!洁等工?作加:。。强日常?巡查劝阻破》。坏堤防?安全:和污:染水面的违法行为对!劝阻无效《的应当及时报告县(!市、区)水》行,政主管?部门依法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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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十四条 县(市】、区)?人民政府和》乡(镇)人民政府应!。当按照规定保障【。本行政区域内堤防】。。、护岸维《修养:护,以及河道清淤疏浚】、保洁?和日常巡《查所需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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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欠发达地区河【道堤:。防、护岸的》。维修养护以》及河道清淤疏浚、】保洁所需费》用省级财政》应,当给予补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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