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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二章? ,航,道规划和建设— 【     第—六条:  航道规》划,是航道建设、保护和!管理的依据 !    》 编制?航,道规划应当》依据国民经济—和社会发《展规划符合土地利用!总,体规划、城》乡规划符合流域综】合规划或者》海洋功能区划 】 :     其他涉!。及航道?的专项规划应当【与航道规《划相互衔接 】。。 ?    《第七:条  航《道规划应当包括规划!范围、?期限:。、,目标、技术等—级、布局原则、总体!布局方案、主—要建设工程、实施原!则和措施等内容【 —    第》。八条  内》。。河,航道分为一》级至七级航》道和准七级航道 】 ?     内河航!道规划应当按照【以下规定编制并【报经:批准 《 ,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一)一级至四级航】道,规划由省交通运输】主管部门会同同级】国,土资源、城乡规【划,、水利、渔业—。等部门编《制并:征求航道沿》线设:区的市?人民:政府的?意见经省人民政【府审核同意后依【法向国家有关部门】办理报批手续; 】。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二)【五级至七级航道规划!和准七?。级航道规划由设区的!市交通运输》主管部门会》同同级国土资源、】城乡规划、水—利、渔业等》部门编制并》征求航道沿线县【。级人民政府》的意见经设区的市】人民政府和省交【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!同意后报省人民政】府批准 】    《。。 沿海?航道规?划,按照国家有关—规定编制并》报批 ? 《     航—道规:划和航道名》录由航道规划编制】机关向社会公布 ! 《    第九条  !航道规划《。的修改按照航道【规划制定程》。序办:理任何单位和个【人不得擅自修改【航道规划 !    《 第十?条  县级以—上人民政《。府负责组织实施航】。道规划 !    内河—航道的规划等级高于!现状等级确需—拓宽航道的》。应当按照规划等级的!通航标?。准,和技术?。规范:。要求在航道两岸划】。定,规划控制线 ! :    内河航道】。的规:划等级?为一级至四级的【,两:岸规划控制》线由省?交通运输主管—部门会?同省水利、城乡规】划主管部门和航道沿!线设区的《市人民政府划定;】内,河航道的规划—等级:。为五级以下的,【两岸规?划控制线《由,设区的市《交通运输《主管部门会同同级】水利、城乡规划主管!部门和航道沿线【县级人民《政府划定 !     在—航道:两岸规划控》制线范围内》除必要的水工程、】。。环境监测等设—施外:不,得规划?。、建设永久性建【筑物:(含构筑物下同)或!者其:他设:施航道两岸规划控制!线,范,围内的规《划控制由所》在地城市、县城乡规!划主管?部门负责实施—   】  第十一条—  与航道》通航条件有关的涉】航建筑物(》包括拦、跨(穿)】、临航道建》。筑物)?。。不符:合航道?规划等级的通—航标准和技术规范】的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!。当按照航道规划明确!改建或?者重:建的具体计划—并组织实施或者监】督建筑物《权属:单位改建或》。者重建 — ?    桥》。梁等:跨,航道建筑物新建投入!。使用替?代原有不《符合通航要求的建】筑物功能后原有【建筑:物应当及时拆除拆】除经费列入新建项目!预算 ? :     第】十二条  航道建设!应当按照航道规划要!求执:行国家?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!符合通航《标准和技术》。。规范 ? ,     】。依照法律、》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!建设项目相关审批】手续的从其规定 】   【  第十三条  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!当加强对航道、水】利,、市政工《程等建设计划—、项目的协》调整合利用各—项,建设:资金统筹兼顾—航道、水《利、市?政、:水土保持等功—能提高建设》资金的?综合使用效益—  【   ?第十四条《。  航道《规划:中,确定的航道建—设使用土地应当纳】入各级土地》利用总体《规划和?城乡规划沿海航道】规划中确《定的航道建设使用海!域应:当纳入海洋》功能:。区划 【    《 航道沿线县—级以上人民政府【应当按?照规定?权限:落实航?道建设使用》土地或者海域(水域!)做好拆迁安置补偿!等,相关工作《 : : ,     》第十五?条  内河航道【建设应当《符合江河、》。湖泊防洪安全要求】并事先征求水利【主管部门的意见 ! :     河道】建设涉及《航道:的应当兼《。顾航运需要符—合航道?规划、通航》标准和技术》规,。范并事先征》。求航道管理机构【的意:见  】   航道》建设和养护不—得危及依法建设的】水工程?、跨河建筑物和其他!。设施的安全因—航道:建设和养《护损坏上述设施的建!设单位应当修复或】者给予补偿 【 《    第十六【条  航道建—设和养护作业单位依!法在航道上进行【。勘测、疏浚》、吹填、炸礁、清】障,、,维修航道设施等活动!任何:单位和个人不得【阻挠  !   从事前—。。。款活:。动可:能对渔业资源产【生严重影《响,的航道建设或者养】护单位应当采—取有:效措施防止或者【减少对渔业资源的】损害;造成渔业资源!。损,失的应当依法予以】补偿 —。     第【十七条  》航,道建设、养护以【。政,府投入?为主鼓励多种方【式筹集建《设、养护资金 【  —   经省》。人民政府《批准可以建》设,收费航?道收费航道的建【设和管理办法由【省人民政府》制定 【   ?  第十《。八,条  船舶、排筏】通过船闸和升船机】。等,。过船建筑物应当【按照国?家,和省有关规定缴纳过!闸费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