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】总则
【
,
《 :第一条 为了合理!开发利用水运资源】加强航道管理保【障航道安《全畅通发挥航道在交!通运输中《的,。重要作?用,根据有?关法律、行政法规的!规定结合本省—实际制定本条—例,。。
,
》。 《第二条 本省行】政区域内航道—和国家确定由—本省管理《的沿海航道》的规划?、建设、养护—、保护和管理适用本!条例:
》
本条例】所称:的航道是《指本:省境:内江河、《湖泊、水库、运河】及沿海?海域中根《据航道规《划,和,通航标准确定的供船!舶和排筏航行的通】道包括航道整治建筑!物、过?船建筑物、标志标牌!。等航道设施
!
第三】条 省、》设区的市、》县(市、《区)人民政府(【以,下简:称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)!应当加?强,对航道管理》。。工作的领导将—航道规划《、建设、养护—纳,入本行?政区域国民经济和】社会发展规》划,引导和鼓励航道资】。源的合理开发—利用:保障和改善航—道通航条件发展【水运事业
】
》 县:级以上人《民政府应当》。保障航道《建设、养护的资金投!入
:
】 第四条 县【。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!部门负?责本行政区域内航道!和国家确定由本省管!理的沿?海航道的管理工作
!
,
,
:
? :县,级以上航道》管,理机构?具体实施航道管【理工作
【
《 发展和改革【、财政、《城乡规划《、国土资《源、:水利、海《洋,、渔业、环境—保护、海事、港口管!。理等部门和》航道沿线乡(—镇):人民政府应当按【照各自职《责做:好航道管理的相关工!作
:
:
第】五条 航道受【法律保护任何—单,位和个人不》得破坏、《损毁或者《非法:。占用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