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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公【职律师的申请与核】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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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八条 !申请领?取公职律师工作证应!当,提交以?下材料
! 】(一)浙《江省公职《律师工作证》申请表
《。
,
! : (二)申请人身份!证原件?。及复印件
》
【。 , : , (三)申请人律!师资格证《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!书原件及复印—。件
! ? (四)申请】。人最高学历证书、最!高学位证书原—件及复印件
!
】 , (五?)浙江省律师协【会出具?或者:认可:。的上岗培训》结业证明原件及复印!件
】。 (六!。)申请人所在单位出!具的同意其担任【公职律?。师,的证明证明应包【括,以下内容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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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申请!人为本单位在编公务!员;:
?
》 , 2.申请》。人,在本单?位专:职,从,事法律事务工作【一年以上;
【
《 3.申【请人近两年公务员年!度考:核称职以上;—
! 4.本单位—同意申请人担任本】单位公职律师并【。。负责申请人从—事公职律师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
!
】 (七)】个人保证书保证【。书应包括以下内容
!
《
1.【本,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!真实有效且本人【无违法违纪记录无】不得担任公职律师的!其他情形;
】
— 2.本人只从【事本单位内部—法律事务不面向社】会提供有偿法律【服务不在律师事务所!和法律服务》所兼职不以律—师身份?办理本单位以外的】诉讼与非诉讼案件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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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第《九条 ? 申请人《属省级政《。。府部门?、省总工《会的应将申》请,材料:报省司?。法厅:核准
】 , ?申请人属设区—的,。市,。级,政府:部门、工会组织【的应将申请材料报所!在地:设区的市司》。法局审核;设区的】市司法局审核后出具!审核意见连同—其,它申报材料一—并报省司法厅—
— : 申请《人属县级政府部门、!工会组织的应当将】申请:材料报?所,在地设区的市级【政府部门、》工会组织初审—签署初审《意见后报《设区的市《司法局审核;—设区的市司法—局进行审《核,并,。出具审核《意,见连:同其它申报材料【。一并报省司法厅
】
】 省司?法厅收到申请—材,料后对符合申—请,条件的予《以核准并颁》发公:职律师工作证;对】不符合条件的书面】通知报送单位和【申请人?所在单位申请人经】省司法厅核准颁【发公职律师工作证的!应当及?时报省级业务主【管,部门备案
》
】。 第十?条 : 公职律师》的申请和《。核准工作在每—年的:3月、7《。月和11月进行【
! 省司法厅应在收到!申请材料《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完!成公职律《师申请的核》准工作;设区的市】司法局应《。在收到申请材料后】二,十个工作日内完成】公职律师申请的【审核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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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补充材?料时:间不计入《审核、核准期间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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