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】法律援?助程序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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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 第十三条】 :人民法院《指定辩护的刑事【法律援助案件由该】人民法院所在地的】法律援助机》构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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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民《事诉讼?。、行政诉讼和非指】定辩护的刑事诉【讼的法律援助申请由!有管辖权《的人:民法院所在地的法】律援:。助机构受理前—。两款规定之外的法律!援助事项的申—请由申请人住所地或!者,工作单?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!机构: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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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【人向其他法》律援助机构申请【法律援助的由—受申请的法》律援助机构根据情况!决定是否受理国务院!法律援助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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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,。。十四条 《 申请人可以直接向!法律:服,务机构提《。出法律援助》申请法律服务机构认!为符合法律援—助条件的应当报【请当地法律援助机构!审,查,确认但法律》。服务机构自愿提供】无偿法律服务—的除: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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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咨】。询、代拟法律—文书法律服》务,。机构可以《直接决定《予以:办理
! 第十》五条 申请法律】援助应当向法—律援助机构提出书面!申请并提交》下列证明、材料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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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一)身份证或者】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!代理申请人还—应当提交《有代理权的证明【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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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》。二)申请人所在地的!乡,镇人:民政府、《街道办事处或—者有关单位出具的】申请:人及其家《庭成员?经济状况的证明【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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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—(三)申请法律【援,。助的事项及》相,关的证明、证据材料!申请人?为,无民事行为能—力人、?限制民事行》为能力人的》由其监护《人或:者法定代理》人代为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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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六》条 ?法律援助机》构,中负责审查和—。批准:法律援助申请的工】作人员有下列情【。形之一?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!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!申请其回避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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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【(一)是所申请事项!的当事人或者当事】人的近亲属》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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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)与!所申请事项》有,。其他利?害关系可能影响公】正,办理该申请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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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十七条》 法律援助机构】应当:自收到法律》援助申请《。。之日起七个工作日】内进行审查作—出是否提《供法律援助的决定对!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!应当:及时确定法律援【助人员并通知申请】人办:理有关手续;对不符!合法律援助条—件的:应当书面通知申【请人并说《明理由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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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】请,。人提交的证件、证明!材料:不齐全的《法律援助机构可以】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!的补充或者》说,明;申?请人未按要求—。。作出:补充或者说明的视为!撤销申请申请人【提供相关证明—材料确有《困难法律援助机构根!据,有关情况认为—确有必要提供法【律援助的可以决定】对其提?供法律援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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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第十八条 】。有下列?情形:之一的法律援—。助机构可以先—决定:提供法律援助再进行!审,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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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)诉讼时!效即将届《。满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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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《二)必?须立即采取财产保全!措施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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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。 ,(三)有《其他:紧急或者特殊—情形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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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《法律援助机构经【审,。。查发现?先行提供法律援助不!符合条件的应当终止!法律援助因先—行,提供:法律援?助而:发生:的费用由申请—人负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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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》九条 法律援助】人员应当在》法,律援助事项办—结后:十五日内《向所指派的法律援助!机构提交结》案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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