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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—路政管理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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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第十:二,条 : 道路的路基、【路面:、排:水沟、窨井、桥涵、!隧道、渡口》、码头、《渡船、防护构造物、!交叉:道口、标《志、标线、行道树】、苗圃、停车—坪、专用《房屋、通讯设施【以及道?路两旁?已,划定的道路》用地是公有财产受】。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!个人:都不得侵占》、破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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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三条 公路用【。地范围土地》改革前已有的公路】按195《1,年,省人民政《府颁:。布的浙江省公路用地!保留:实施:办法划定《的为准;土地改【革后新建或》扩建的公路以建造】时征用?或当地人民政府【确定的为《。准城镇市区道路的】用地范围以经批准】的,规,。划红线为准在公路】和城镇市区》道路:用地:。范围:内妨碍交《通的建筑《物,和设施应限》期拆迁;逾期不迁】的,由当地县(市)【人民政?府组织公安、—交通:、,城建部门强行—拆迁公?。路和城镇市区道路】用,。地范围内的》。建筑物和设施的拆】迁费用补偿办法【由省人民《政府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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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四,条 在《公路用地的两—侧划定一《定的:范围作为公路—留地:一般以公路中心线两!。侧各半预留公路【用地、留地宽度国】道30米;省道2】0米;?县,、乡道15米—现已超过上述宽【度的保留现》有宽度城《镇市区道路红线外】的留地宽度按批准】的城镇规划预—留在:公路和城镇市区【。道,路留地范围内—的建筑物和》设施公路和城—镇,市区:道路建设《。需要时应予拆—迁,其拆迁费《用的补偿《办法由省《人民政?。。府规定
! , 第十》五条 本》条例:。公布后任何单位和】个人不得在公路和】城镇市区道路留地】范围内?兴建:建筑物?和设施违反》的限期拆除并追究】批准单?位和批准者的责任】
— 第》十六:条 在公》路,两侧兴建农》贸市场和小商品【市场必须遵循既【方便群?众又不妨碍交通安】全,畅,通的原则统一规【划合:理布:局在:公路和穿《越城镇市区的公路】两侧各30米内不】得兴建农《贸市场对已有—的,妨碍交通安全畅通】。的农贸市场由当地】人民政府组织—公安、工商、交【通、城建等部门进】。行,整顿采取《设置护栏、搬迁【等必要措施确保交】通安全畅通》城镇规划和建设【应注意公路交通安】。全畅通沿《公路两侧不准兴建】商业区?和其他?设施防止形成公【路横:穿市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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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十七条 【在,公路或城镇市—。区道路上禁止下列行!为
】 【。(一)毁路扩田、挖!掘公:路路肩、《边坡、边沟在距【公路:路基坡脚20米【内挖塘养《鱼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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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二)在边沟以【内的:公路上打《场晒粮?、摆:摊、:放牧、堆《放物料、《削,草烧灰积肥、制晒砖!坯;
! 《。 (三)在公】路用地范围内设立广!告牌、?招,牌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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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(:四)在公路留地【范围内建筑房屋【、渠道等设施以及开!矿、建?窑擅:。自开山取石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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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《 (五)擅》自在公路《。。。隧道上方及》距隧道洞《口200米范围内开!山放:炮、采石挖土—;
】 (六!)在公路和城镇【市区道路上》的大中型桥梁、机】动车辆?渡口的上下》游各2?。00米范围》内擅自筑坝拦水、采!挖砂石料、压—缩,或拓宽河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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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七—)擅自动用、—迁移、?损坏、涂改公路和】城,镇市区?道路:标志:、标线、测》桩、界牌、路名牌】、护栏及其》他附属设施损坏公】路和城镇市区道路的!树木花?草窃取路用机—具材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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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八】)擅:自在:公路两?侧用地范围内和城镇!市区:。道路及人行道堆放建!筑材料和其他物【料施工作业;—
】 , 《 (九)擅自利用公!路排水?沟、涵?。洞排放?工业废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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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。 : 公路和》城镇市区道路—养护:、修建用料的—堆放应?符合有关技》术规范要求》。不得妨?碍交通违反上述规定!的责令?排除障碍、恢复原】状、赔偿损失;情】节严重或《拒不执行的由—公安机关依法处【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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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! 新?建、改建跨越—公路和城《镇,。市区道路的桥梁、渡!槽、:管线等设《施在桥梁上附设管线!。和其他设施必须【事先征得公》安机关以及》交通主管部门或【城建部门同意新建、!改建跨越公路—的桥梁、渡槽—、管道等设施—其最低点距》路面中线的净—高度一、《二,级公路不得低—于5米;三》、四:级,。公路不得《低于4.5米其净】跨径不得《小于规划的》路基宽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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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第十九条— 新建专用—公,路或者农村》机动:车辆道路需要—在,。国道、省道上—增设交叉道口时须经!省交通主管》部门和?公安机关批准并【。按技术标准修建在县!道上增设交叉道口】须经县交通主管部门!和,公安机关批准并按】技术标准修建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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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第二十条 】 因工程项目施工确!需临时挖掘公路和】城镇市区道路时应】经公安机关以及【交通主管部门—或城建部《门批准后方》可施:工施工单位在施【工现场必《须,设置明?显的标志《和,安全防?护设施并有专人负】责安全工程》施工不?得阻碍交通》如遇特殊情况—。确需封闭公路和城镇!市区道路《。必须事先经》公安机关批准未经公!安机关批《准任何?单位和个人不得【在,公路、城镇》市区道路《及桥涵上任意—挖掘或?占用路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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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一条 ? 城市?市,区新建、《改建:宾馆、饭店》、银:行、商业大楼、影剧!院、运动场》等大型?建筑物应建造相【应的停车场所其设】计方案应经当地公安!。机,关同意已建造的【上述建?筑物未设停车场所】。的各种车《辆应在公安机关【指定:的地点停放不—。得,停放在公路》和城镇市区道—路(包括非机动车道!、人行道)上—影响交通安全畅【通,在城镇市区内—各种机动车辆必须】。在,指定的地点停放停靠!禁止乱?停放:停靠影响交通;【违者由?公,安,机关依法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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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二条 【 停车场《所由公安机关负【责,统一管?理设置停车场所【应经:公安机关《审查同意向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!。出,申请登记领取营【业,执照:后方可营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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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二十三?条 : 确需通过公路或】城,镇,市区道路的履带车、!大吨位车必须经交】通主管部门或城建】部门:审核许?。可,经公安机关批—准后:按指定的时间—、线:。路通:行使用车辆的单【位应对所通过道【路桥涵按《规定的标准要—求进行加固并负责】损坏物的《修复或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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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。第二:十,四条 公路两旁的!。绿化由各《级交通主管部门统】一规划和组织实施】。实行谁栽《、谁管、谁收—益的原则《公路行道树的采伐】更新:实,行采伐许《可证:制度国?道、省道行道树的采!伐更新经省交—通主管?部门同意发给采伐】证后方可采伐—;县道、乡道行道树!的采伐更新》经县交通主管部门同!意发给采《伐证后方可采伐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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