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路!政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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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二条 道路的路基!、路面?。、排水沟《、窨井?、桥涵、隧道、【渡口、码头》、渡船、《防护构造物》、交:叉道口、标志、【标,。线、:行道树?、苗:圃、停车坪、专用】房屋、通《讯设施以及道路两】旁已划定的道路用地!是公有?财,产受法律保护任何】单,位和:。个人都不得侵占、】破坏
! 第《十三条 公路用地!范围土地改革前已有!。的公路按19—51年省人民政府】颁布的?浙江:省公:。路用地保留实—施,办法划?定的为?准;土地改革后【新建:或扩建?的,公路以建造时—征用:或当:地人民政府确定的为!准城镇市区道路的】用地范围以》经批准的规划—红线为准《在公路和城镇—市区道路用地范围】内妨碍交通》的建筑物和设施应】限,期拆:迁;逾期不迁的由当!地县(市)》人民政府组织公安、!交通、城建》部门:强行拆迁公路—和城镇市区》道,路用地范围内的建】。。筑物和设施的拆迁】费用补偿办法由【省人民政府规定【
—。 ? 第十四条》 在公路用地【。的两侧划《定一定的范》围作为公路留—地一般以《。公路中心《线两侧?各半:预留:公路用地、》留地宽度国道3【0米;?省道20米;县、】乡道15《米现:已超过上述宽度【的保留?现,有宽度城镇市区道路!红线外的留地宽【度按批准的城—镇规划预《留在公?路,和城镇市区道路留地!。范围内的建筑物【和设施公路和城镇市!区道路建设需要【时应予拆迁》其拆迁费《用的补偿办法由省人!民,。政府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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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五条 ! 本条例公》布后任何单》位和个人不得在公】路和城?镇市:区道路留地范围内】兴建建?筑物和?设施违反的限—期拆除并追究批准单!位和批?准者的责《任
】 第十六—条, 在公路两—。侧兴建?农贸市场和小商品市!场必:须遵循既方》便群众又不》。妨碍交通安全—畅通的原《则统一规《划合理布局在—公,路和穿越城镇市区】的,公路两侧各30【米内不得兴建—农贸市场对已有的妨!碍交通安全畅通的】农贸市场由当地【人民政府组织—。公安、工《商、交通《、城建等部》。门进行整顿采取设】置护:。栏、搬迁《等必要措施》确保交通安全畅通城!镇规划和建设应注】意公:路交:通,安全畅通沿公路【两侧不准兴建商【业,区和其他《设施防止形成公路横!穿市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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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七条 在公【路,或,城镇市区《道路上禁《止,下列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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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!一)毁路扩田、挖】掘公路路肩》、边坡、边》沟在距公路》路基坡脚20米内挖!塘养鱼?;,
— ? (二)在!边,沟以内的公路上打】场晒粮、摆》摊、放牧、堆放【物料、削草烧灰积】肥、制晒砖》。。坯;
! (】三)在公《路用地范围内设立】广告:牌、招牌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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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—(四)?在公路留地范围内】建筑房?屋、渠道等设施【以及开矿、建窑擅】自开山取石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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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五)擅自在!公路隧道上方及【距隧道洞口2—00米范围》内开山放炮、采【石挖土?;
! (【六)在公路和—城镇市区《。。道路:上的大中《型桥:梁、机动车辆渡口的!上下游各《2,00米范围内擅【自筑坝拦水、—采挖砂石料》。、压缩?或拓宽河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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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》。(七)?擅自动用、迁移、】损坏、涂改》公路和城镇市区道】路,标志、标线、测桩、!界牌、路《名牌:、护栏及其》他附属设施损坏公】路和城镇市区道【路,的树木花草窃取【路用机具材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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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八)!擅自在公路》两侧用地《范围:内和城镇市区道【路,及人行?道堆放建《筑材料和其他物料】施工作?业;
! 《 (《九)擅?自利用公路排—水沟、?涵,洞排放?工业废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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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路和城镇市—区,。道路养护、修建用料!的堆放应符合有关】技,术规范要求不得【妨碍交通违反上述】规定的责令排除障碍!、恢复原状》、赔偿损失;情节严!重或拒不执》行的由公安机关依法!。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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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! :新建、?改建:跨越公路《和,城镇市区道路的桥梁!、渡槽、管线等【设施在桥梁上附设管!线和其他设施必须事!先征得公安机关以】及,交通:主管部?。门或城?建,部门同?意新建、改建—跨越公?路的桥梁《、渡槽、《管道等?设施其最低点距路面!中线的净高度一、二!级公路不得》低于5米;》三、四级公路不得低!于4.5米其净【。跨径不得小于规划的!路基宽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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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九条 《新建专用公路或者】。农村机动《车辆道路需要在【国道、省道》上增设交叉道口【时须经?。省交通主管部门和公!。。安机关批准》并按技术《标准修建在县道上增!设交:叉道口须经县交【通主:管部:门和公安机关—批准:并按技术《标准修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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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:二十条 因工程项!目施工确需》临时挖掘公路和城镇!市区道路时应经公安!机关以及交通主管部!。门或:城建部门批准后方】可施工?施工单位在施工现】场必:须设:置明显的标志和【安全防护设施—。并有专人负责—安,全工程?施工不?得阻碍交通如遇特殊!情况确需封闭公路和!。。城镇市区道路必须事!先经公安机》关批:准未经公安机—关批:准任何单位和个【人不得在公路—、城镇市区道路及桥!涵上任意挖掘或占】用路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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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十一条 城市!市区新建、改建【宾馆、?。饭店、银行、商业】大楼、影剧院、【运,动,场等大型建》筑物应建造相应【的停车场所其设计方!。案应经当地公—安,机关同意已建造的上!述,建,筑物未设停车—场所的各种》车辆应?在公安机关指定的】地点停放《不得停放在公路和城!镇市区道《路(包括非机动【车道、人《。。行道)上影响交【通安全畅通在城镇市!区内各种《机动车辆必须在【指定的地点》停放停靠禁止乱停】放,停靠影响交通;违者!由公安机关依法【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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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二十【二条 停车场所】由公安机《关负:责统一管理》设置:停车场所应经公安机!关,审查同意向工商【行政管理《部门提出申请登记】领,。取营业执照后方可】营业
! 第《二十三条 确【需通过公路或城镇市!区道路?的履带车《、大吨位车必—须,经交通主《管部门或城建—部门审?核许:可经公安《机关批准后按指定】。。的时间、《线路通行使用车【辆的:单位应?对所通过道》。路桥涵按规定的标准!要求进行加固并【负责损坏物的修复】或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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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!条 ?公路:。两旁:的绿化由各级—交通主管部门统【一规划和组织实施实!行谁栽、谁管—、谁:收益的原则公路行】道树的采伐更新实行!采伐许可证制度国道!、省道行道》树的采伐更新—经省交?通主管部门同意发】给采伐证后方可采伐!;县道?、乡道行道树的【采,。伐更新经县交通【。。主管部门同意发给】采伐证后方可—采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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