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第三章 路政管】理 【  ?   第《十二条  》道路的路基、路面】。、排水沟、窨井、】桥涵、隧道、—渡口、码《头、:。渡船、防护构造物】、交叉道口、标【志、标线、行道【树、苗圃、停车【坪、专用房屋、【通讯设施以》及道路两旁已划定】。的道路用地是公有】财,产受法律保护任何】单位和?个人:都不得侵占、破【坏 【  :  第十《三条  公路—用,地范围土地改革【前,已有的?公,路按1951年省】。。人民政?府颁布?的浙江省公路用【地保留实施办—法划定的为准;土地!。改革后新建或扩建的!公路以建造时征用或!当地人民政府—确定:的为准城镇市区道】路的用地范围以【。经批准的《。规划红线为准在【公路和城镇》市区道路用地范【围内妨碍交通的建】。筑,物和设施应限期拆】迁,;逾期不迁的由【当地县?。(市)?人民政府《组织公安、交通、】城建部门强》行拆迁公路和—城镇市区道路用地】范围内的建筑物【和设施的拆迁费【用补:偿办法由省》人民政?府,规,定 【    《第十四?条,  在公《路用地的《两侧划定一定的【范围作为公》路留地一般以—公路中心线两—侧各半预《留公路用地、留地】宽度国?。。道30米;省道2】0米;县、》乡,道15米现已超过上!述宽:度的保留现有宽度】城镇市区道路红【线外的留《。。地宽度按批准—的城镇规划预留在公!路和城镇市区道路留!地范围?内的:建筑物和设》施公路和《城镇市?区道路建设》。需要时应予拆—迁其拆迁费用的【补偿办法由省—人民政府规定 【 :    — 第十五《条  本条例—公布后任何单位和】个人不得《在公路和城镇市【区道:路留地范围内兴建】建筑物和设施违【反的限期拆除并追】究批准单位和批【准者的?责任 ?     !第十六?。条  在公路两侧兴!建农:。贸市场和小商品【市场必须遵》循既方便群众又【不,妨碍交通《安,全畅通的原则统一规!划合理布《局在公路和穿越城】镇市区的公路两侧各!30米?内,不得兴建农贸市场】对已有的《妨碍交通安全—畅通的农贸》市场由?。当地人民政府—组织公安、工—商、交?通、城?。建等:部门进行《整顿采取《设,置,护栏、搬《迁等:。必要措施确保—交通安全畅》通城镇规划》和建设应注意公路交!通安全畅通沿公【路两侧不准兴建商】业区和?其,他设施防止形成【公路横穿《市区 ? 《     第十七条!  在?公路或城镇市区【道路上禁止下列行】为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一?)毁路扩田、挖掘公!路路肩、边坡、边沟!在距公?路路基坡脚》20米内挖塘养【鱼; ? 《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二—)在边沟以内的公路!上打场晒粮、摆摊、!放牧、堆放物料、】削草烧灰积肥、制晒!砖坯; 》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三)在【公路用地范围—内设:立广告牌《、招牌; !       【。  (四)在公路留!地范围内建筑房屋、!渠道:等设施以及开矿、建!窑擅自开山取石; ! ,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五)【擅自在公路》隧道:上方及距隧》道,洞口2?。00米?范围内开山放炮、采!石挖土; 【   》   ?   ?(六)在公路—和,城镇市区道路上的】大中型桥梁》、机动?车辆渡口的上下游各!。200米范围—内,擅自筑坝拦水—、采挖?砂石料、压缩—或拓宽河床》;  】。   ?   ? (七)擅自动【用、迁移《、损坏?、涂改公路和—城镇市区道路标志、!标线、测《桩、界牌、路—名牌、?护栏及其他附属设】施损:坏公路和城镇市区】道路的?树木花草窃取—路用机具《材料; !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?(八)擅《自在公路两侧用【。地范围内和城—镇市区道路及—。人,行道:堆放建筑材料—和其他物料施工作业!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九】)擅自利用》公路排水《。沟、涵洞排放工业废!水 —     公路和城!镇,。市区道路养护—、修建用料的堆【放应符合有关技【术规:范要:求不得妨《碍交通违反上述【规,定的责?令排除障《碍,、恢复原《。状,、赔偿?损失:;情节?严重或拒不执—行,的由公安《机,关依法处《罚 : 《     第十【八条  《新建:、改建跨越公路【和城镇市区道路的】桥梁、?渡槽、管线等设施在!桥梁上附《设管线和其他设【施必须事先》征得公安机关以【及交通主管部门【。或城建部门同意新】建、改建《跨,越公路?的桥梁、渡槽、管道!等设施其最低点距路!面,中线的净高度一【、二级公《路不得低于5米【;三、?。四级公路不得低【于4.5米其—。净跨径不得小于规】划的路基宽度—   】 , 第十九《条 : 新建专用》公路或者农村机【动车:辆道路需要在国道、!省道上?增设交叉道口时须经!省交通主《管部门和公安机【关批准并按技术【标准修建在》县道上增《设交叉道口须—经县:交通主管《部门:和公安机关批准并按!技,术标:准修建 》。    【 第:二十条  因工【程项目施工确需临】时挖掘公路和—。城镇市区道路—时应经公安机关以及!交通主管部》。门或城建部门批【准后方可施》工施:工单位在施工现【场必须?设置明显的标—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并!有专人?负责安全工程—施工不得阻碍交通如!遇特殊情况确—。需封闭公路和城【镇市:区道路必须事先经公!安机关批《准未经公安》机关:批准任何单位和【个人不得在公路、城!镇市区道路》及桥涵上任》意挖掘或占用—路面 ? 》  :。  第?二十一?条  ?城市市?区新建、改》建,宾馆、饭店、—银行、商业大楼【、影剧院、运动场】等大型?建筑物应《。建造相应的》。停车场所其设计方】案应经当地公—安机关同意已—建造的上《述建筑物未设—停车场所的》各种车辆应》在公安机关指定的地!点停:放不得停《放在公路《和,城镇市区道路—(包括非机》动车:道、人行道)上影响!交通安全畅通在城镇!市,区,内各种机动》车辆必须在》。指定:的地点停放停—靠,禁止乱停放停靠影响!。交通;违《。。。者,由,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!   【  第二十二条  !停车场所由公安机关!负责统一管理设置停!车场所应经公安机】关审查同意向—工商行政管》理部门?提,出申请登记领取营业!执照后方可营业 】 ?   《。  第二十》三条  确需通过公!路或城镇《市区:道路的履带车、大吨!。位车必须《经交通主管部门或】城建部?。门审:核许可经公安机【关批准后《。按指定的时间、线路!通,行使用?车辆的?单位应对所通过道路!桥涵按规定的—标准要求进行加固】并负:责损坏物的修复或赔!。偿 ? 《。 ,   第二十四条】  公?路两旁的绿化由【各级交通主管部门】统一规划《。和组织实施实行谁栽!、,谁管、谁收益—的原则公路行道树】的,采,伐更新实行》采伐许可证制度国】道、省道行》道树的采伐更新经省!交通主管部门—同,意,发给采伐证》后方可采《伐;县道、乡道行道!树的采伐更》新经县交《通主管?部门同意发给采【伐,证后:方可采伐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