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道!路建设与《养,。护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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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五条 道路建】设应统?一规:划严:格按照不同等级的】技术:标准和基本》建设程?。序进行确保》工程质量《
【 第六条 】道路建设的规划和实!施按下列规定—。进行
】 : : (一—)国道?按国家规《划,由省交通主》管部门组《织实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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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(二)省道】由省交通主管部门】提出规划报省—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!实,施;
】 ? 》。(三)县道由市(地!)交通主管部门【提出规?划报省交通主—管部门批准》后由县(《市)人?。民政府组织实施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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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: (四)乡道由县】。(市)交通》主管部门提》出规划?报市:(地)交通主—管部门批准后由【乡(镇)人民政府组!织实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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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 : (五)专用公路!由专用部门》或单位提出》。规划报当地》。县(市)以上人民政!府批准后组织实施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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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 (六)城镇市【。区道路按城镇总体】规划的要《求由城建部》门组织实施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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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【七)穿越城》镇市区的国道、【省道根据城镇总体规!划的要求由》交通主?管部门按整条公路的!统一技?术标准组《织,实施;其地下给水】、排水等管》道工程?由,城,建部门?负责同步建》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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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七条 新—。建、改?建公路?。和城镇市区》道路需跨越铁路【、河道?、水利工《程,、,管线等?设施时交《通主管部门和—城建部门应事先【与有关单位协—商,协商不成的由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!上级主管部门—裁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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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八条 》改建、维修道路【修建单位必须—设置标?志维持通车未经【批准不得中断—交通因违反施工规】则而引起《交通阻塞或造成事故!的施:工,单位应承担责任【因严重自然灾害致使!交通受阻时当—地人:民政府和《有关部门应当迅速】。动员和组织附—近单位及沿线—群众协助交通主管部!门及:时排除路障恢复交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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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九条 ? 国家和《地方:拨款新建、改建的】公路和?城镇市区道路的【施工实行招标投标任!何单位和个人都不】得强行包《揽不得阻挠》施工队伍正常施【工各方当事人应【当依法严格履行承】。包合同保《证工程质量按期竣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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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:条 公路养—护实行责任制—。国道、省《道和重要县道—实行专业养护;【一般县道和乡道由县!。交通主管部门、乡】(镇)人民政府组】织村民?承包养护或专业养】护,公路养?护单位应有计划地改!善路况?保证路?面平:整,、路容整洁、边沟畅!通保持公《路完好畅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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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一条 道【路,施工:单位挖取泥》土和:开采砂石料应在县(!市,。)土:地管理?。部门批?。准和指定的》。范围内进《行注意保护资—。源保护自然景观不得!影,响水利和破坏生【态平衡施工》单位经?批准在国有的空地】、荒山、河流、【。滩涂范围内挖取【。。泥土和开采砂石料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】得阻拦或索》取费用;在集体所】有的空地、荒山【、滩涂上挖取泥土和!开采砂石料应—按有关规定予—以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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