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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。第二节? 建设用地》规划:管理 !  :   第三十条  !按照国家规定需【要批准、核准的【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!提供国有土》地使用权的》建设单位在》报送批准、核准前应!当向城乡规划—主管部门《申请核?发选址?意见书其他》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!核发选址意见—书 【    申请核发】选址意见书建—设单位应《当提交下列材料【: 》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—。一):包含建设单位、项】目性质?、建设规《模、:选址意向《等内:容的选?址申请?书,; 》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》。 (:二,)建设?项目需要批准、【核,准的证明文》。件; 《 ?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《 (三?)标明拟选》址位置的地形图; !   【 ,     (四【)法律、《。法规规定的其—他材料 —    — 对:城,乡空间布局有—重大:影,响的建设项目还应当!提交选址论证报告 ! 《   ?  :第,三十一条  选址】意见书?由建:设项目所《在地的城市、县人】民政府?。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】核发 《     】跨县级行政区域的建!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由!项目所在地的共同】上一:级人民政府》城乡:规划主管《部,门核发?   】  国?务院及其有关—部门批准、核准的建!设项:。目以及省有关部门批!准、核?。准的能源、》交通、水利等基础设!施,重大:建,设项目和可能—严重影响环境—、安全的重》大建设项目选址【意见书由省人民政】。。府城乡规划主—管部门核发省人民】政府:城乡规?划主:管部门核发选址【意见书?前应当征求建设项】目所在地《的城市、县人民【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!门,意见重大建设项目】的范围?由省人民政》府确定 — ?  :  国家和省对【风景名胜《区、自然保护—。区、:历史文化《名城名镇名村等【区域内建设项—目以及其他建设项】目选:址意见书的核—。发权限另有》规定的从其》。规定 ? :   》  第三《十二条  》在城市、镇规划区内!以划拨?方式提供国》有土地使《用权的建设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】。持建设项目批准、核!准、备?案文件向城市、【县,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!管,部门申请《核,发建设用地规—划许可?证 》    》 在城市、镇总【体规划确定》的城镇建设》用地范围内使用集】体,所有:土地的建《设,项目建?设,单位或者个》人,应当持村民委员会签!署的:书面同意意见向城】市、:县人民?政府城乡规划主管】部,门申请核发》建设用地《规划许可《证按规定需要批准】、核:。准,、备案的申请—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!。可证时?还应当提《交建设项目批准、核!准、备案文件 【。  —   前两款规定的!建设项目《城乡规划《主管部门《应当:在,选址意见书中—明确规划条件—;依法不需要核发】选址意见书的建【设项目的规划—条,件和选址意见—书未明?确的:规划条件应当在建】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】中,。。明确:  【   ?建设单位或者个【人取得建设用地规划!许可证后方》可申请用地》 ,。   【  第三十三—条  ?在城市、镇规划区内!以出让方式提—供国有土地使用权】的建设项目其建设】用地规划条件的提】出和建?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!办理依?照城乡规划法的规】定执行 】。    《 第三十《四条  建设用地的!。规划条件根》据控制性详细规【划、专项规》划和建设项》目的具体情况确定】一般包括:建设【用地的位置和面积、!使用性?质、:。建筑密度、绿—地率、容《积率允许建设—的范围、建筑—高度、建筑》风貌配套建设—。的,基础:设施:。和公共服《务设施地《下空间开发利用要求!等需要建《设,单位编制修建—性,详细规划《的应当在规划条【件中予以明确 】 ?。     》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!当按照?规划条件《进,行建设;确需变【更规划条件的—应当经城乡规划主管!部门:批准有下列情—形之一的城乡规【划,主管部门不得批准】: :   【   ?  : (一)不符合控制!性详:细,规划的强制性—。内,容的;? — ,      —。 (二)不符合【乡规划、村庄规划或!者专项规《划的:强制性?内容的;《 ,   【 ,  :   (三)以出让!方式提?供国有土地》使用:权的住宅、商业、】办公类建设项目改】变规划条件确定【的用地性质提高【规划条件确》定的容积率、建筑高!度或者建筑密度降低!规划条件确定的绿】地率:或者减少规划条件】确定的基础》设施:、公共?服务配套的》  【。   第三十五【条  在城市、镇规!划,区内因建设项—目,施工:或,者地质勘《查需要临时使用土】地的应当《。。向,城市、县人民政府城!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!核发临时建设用地规!划许可证;》取得临时《建,设用:地规划许可》证后方可向县级以】上人民政府》国土资源主管部【门,申请办理临时用地审!批手续 【     —临时建设用地规【。。划许可证应当—明确临时用地用途、!期,限以及允《。许建:设的范围、建筑高度!。、建筑用途》等临时建设要求【 :     】。临时用地期限不得】超过两年临时用地期!限届满而建设—项目:尚未竣工或者地质】勘查尚未完成—确需延期使用—临时用地的可以在期!限届满?前三十日内》向原审批《机关申请延期 】 ?    《 临时建设》用地:规划许可证》确定的临《时用地用途和建【筑用途不得改变【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