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【 政务公开的期【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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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二条 】 凡已向《。社会:公开办?事时:限的:应当严格执行尚【未确定办《事时限的应 当尽】快研究确定》及时:向社会公开对于关系!公众:。。切身利?益的事项要实—行,决策前公开和实 】施过程的动态公【开广泛征询社会各界!意见保证公众的知】情权、?参与权和监》督权
! 政务公开【应当做到及时、真】实、全面《经,常性:事项定期公开阶段】性事项适时》公开:涉及群众《反,映强:烈的热点问题—和其它临时性事项应!当随时公开经常【性事项各部门统一定!。于每月10日之前】公开:
! 规范性文》件应:当自发?布之日起1》0日内在市政府【网站或各单位网站上!。公开并可增加—其他公开形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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