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二—章 政务公开—的内容?  !   第七》条,  下列政务应当】公开 《  》  : ,(一)涉及本市【改革和发展、—群众切身利益—。以及城市规划建设和!管理等重大事项【的决策程序》 、:决策结?果和运行情况具体包!括 :   【。  1、《政府部门《制定的规范性—文件及与经济、【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!相关的其他》文件; 》  》   2、》低保、优《抚、教育《、社会保障、劳动】就业等?方面的标准》、条件?; —     3、土】地征用、《。房屋拆?迁的批?准文件?。、补偿标《准、:。安置方案等情况;】 ?  《。   4、市政【府为民办《实事项目执行和完】成情:况; 《。  》。   5、》社会、经济发展的规!划及其进展和完【成情况; — , :  : ,  6、灾》情、:重特:大事件及其》他突发事件》等情况 《 , 《    (二)【年,度重点工《作,、具体目标》、操作措施及完成情!况 【  :。  1、《重大城市基础建【。。设,。项目:的,公开招投标情况【及工程进展情况;】。 》     2、【政,府集中采购项目【的目:。录、政府《采购限额标准—、,采购结果情况; !  》  : 3:、单位?财政预算《、决算?和实际支出及—审计情况《; 》     —4、:上级政府或》政府部门下》拨的涉及公众利【益的专项经》费,及,使用情况《;,。 《     5【、各单位的管—。理职能及其调整、】。变动情况; !     6【、单位窗口服务工】作人员的姓》名、职务《、,胸,卡,号码、职责和举报】电话 《    【 (三)与公—民、法人及其—他组织利益密切【相关的事项 —  —  : 1:、行政许可项目及】。其,他行政?审,批,项目; 】。     》。2、国家《公务员、事业单位】工作人员考录—情,况; 《 《    《3、各类证、照的办!理; 》     4、!有,。影响的?违法、违《纪问题的处理; !。 ?    《 5、各类建设【工程项目《的报建、《审批、招投标和【预决算审《核等情?况;:  【   6、用地审】批、土地使》用权出让、》转让、出租、规【划审批、拆迁—安置和被《征收土地的土—。地费 收支等—情况; !    7、各种】行政事业性收—费,、,基金:、罚没款(物—。)、:。捐赠款(物)、社】会保险费、住—房公积金的收缴【使用和低《保,、赈灾、救济款【(物)及《各类:彩,票的发行情况—; 【   ? 8:、照顾再生育一个孩!子的审批、社会【抚养费征收、—支出情况和计划生】育家庭奖《励金发放情况; 】 ?     —9、农村《建房政?策、宅基地审批【和收费情况; ! :     10【、各:镇资产经营公—司,集体股权及其收【益、变动情况—集,体资:产租赁?。及,产,权变动?。情况:各项: 规费的收》交情况?;   !  11、实—施行政许可》、行政事业性—收费和行《政处罚的情》况; 《 : :    12、其他!与公民?、法人?及其他?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!事项 《     】(四)单位财务管理!制,度及各项收》支情况包括 会议费!、差旅费、邮电费、!。接待:费、交通费补贴、奖!励费、基本》建设支出、专—项大宗物品》购置费、公益—。性专项活动和大型】。活动经费《 以及其他公款性质!。的帐户 】   ?  (五)中—华,人民共和国行政【。许可法、中华—人民共和《国行政处《罚,法、中华人民共和】。国行政复议法规【定,的公开事项 — 》。。    (六—)其它应当》公开的重《要事项 】   ?  第八条》 , 免予公开的政务】信息范围 !     (一【)属:于国家?秘密的; 】     (二)!属于商业《秘密或?。者,公开:可能导致商业秘密】被泄露?的; 《 :   《  (三)》。。属于个人隐》私或者公开可能导】致对个?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!害的; 》    【。 (四)正在调查】、讨论?、处理过程中—的但法律、法规另有!规定的除外; !。     (五!)与行政执法有关公!开,后可能会影响检查、!调查:。、取: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!威胁个人生》 命安全《。的; 》 :  :   (六)—法,律、:法规、规章规定免予!公开的?其他情?形 》    》 第九条  凡向社!会公开的政务—内容应当按照隶【属关系报上级政【务公开工作机—构审核备案 】 , ,     各单【位,的,政,务公开内容应报市】政务公开《领导小?组办公?室审:核备案;《各基层站(所)【的,政务公开内容应报镇!政府及上《级主:管部门政《务公:开工作机《构审核?备案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