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【 林地使用权流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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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。十四条? 县级以上—人民政府林》业主管部《门应当加强林地【使用权流转的管【理提:高服务意识和工【作效率建《立健全林权流转服务!。体系:提供:林权:流,转及林产品》供求信?息鼓励交易》双方在林权服—务中心流转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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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《五条 林地—使用权可以依法通】过转包、出租—、互换、转让等【方式流转但》不得改变《。林地所有权性—质和林地用》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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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林地?使用权发生流转时】林地上林木的所有权!或者使用《。权可以同时流—转也可以分》别流转;已经—取得的林木采伐【许可证可以同时【转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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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法律、—法规规?定禁止流转的林【地使用权不得—流转
! : 第二十六》条 林地使用权】流转:应当遵循公开、自】愿、平等、等—价,。有偿的原则有—利于保?护、开?发和:合理利用《。森,林资源不得损害国家!、集体、个人—和社:会公共利益》并符合以下》规,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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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一)林地、!林木权属无争议【;
】 , :。 (二)不得!擅,自改变?林地用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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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(》三)流转《期限:在林地剩《余使:用期限内
】
《 第?二十七?条 : 林地?使用权?流转应当签订书【面合:同合同主要内容【包括
!。 :。 (一【)双方当事人—的姓名或者名称【、住所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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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《(二)地类、坐标】。位置、面积及四【至,。界限林?种、树种、林龄、】蓄积量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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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(三)价《款、付款方式和时】间;:
【 【(四:)期限和《起止日期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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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(五)当事人的权利!和义务?;
!。。 (六)!合同期内林地资源】收益权?的处置;
【
》 —(七)合《同期内因林地被【占用、征收、征用的!林地、?林木补偿及》安,置,。补助等有关》费用的处置;
【
— : 《 (:八)合同期满时林地!和林木?存量的处置方式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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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? : , (《。九)违约责任和争】议解决方式
【
【 ,第二十八条 农村!集体经济《组织的林地使用权流!转按照下列》程序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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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一)召开农村【集体经济《组织成员村》民会议选举产生【流转工作《小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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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。 (二)流—转工作?。小组拟订《并公布流转方案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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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】(三)召开本集体】经济组?织成员?村民会议讨》论通过流转方案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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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—(四)签订流转合】。同;:
— 》 , (五)办理【林地权?属变更登记手续【
】 流转《方案、流转方—式、流转保》留价及是否进行资】。产评估等应当经【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!村民会议《三分之二《以上成员或》者三分之二以—上村民?代表:同意
】 农村集体】。经济组织的林—地使用权流》转在同等条》件下:本集体经《济组织成员享有优】先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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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十九条 农【村集:体经:济组织林地》使用权的《流转收益《归该组织所有—并主要用于发—展集体林业生产【。、乡村公益事—业和集体经济组织】成员:。的利益?分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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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》条 : 取得林地》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!人依法享有》占有、使用和收【益权可以《办理融资、抵押【贷款;可以》进行自主《经营:、联户经营、租【赁经营等《经营活?动其收益归林—。地使用权人所有
】。
】 第三十《一条 ?。 国有林地使用权流!转,按照国家有关规!。定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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