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: 第三章 林地【使用权流转 】 , ,     【第二:十,四,。条  县《级以上人《民政:府,林业主?管部门应当加—强林地使用权流【。转,。的管理提高服务意识!和工作效率建立健】。全林权?。流转服务体系提供】林权:流转及林产品供【求信息鼓励交易双方!在,林,权,服务中心流转 【 》  :  第二十五—条  林地使用权可!以依:法通过?转包、出租、互换、!转让等方式》流,转但不得改》变林地所有权—性质和林地》。用途 【    《 林地使用权发【生流转时《林地上林木的所有】权或者?使用权?可,以同:时流转也《可以分别流转;【已经取得的》。林木:采伐许可证》可以同时《转让:    ! 法律、法规规定禁!止流转?的林地使用权不【得流转 —     第二!十六条  林地【使用权流转应当【遵循公开《、自愿、平等—、等:价有偿的《原则有利于保护【、开发?和合理?利用森林资源不【。得,损害国家、集体、】个人和社会公共利益!并符合以下》规定: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一)林地》、林木?权属无争议; 【     !   ? ,。(二)?。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!途; 》     【 ,  : ,(三)流《。转期限在林地—剩余使用《期限内 — ,     —第二十七《条,  林?地使用权流转应【。当,签订书面合同合【同主要内《容包括 —    — ,    (》一,)双:方,当事人的姓名或【者名称?、住:所; 》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?(二)地类、坐标】位置、面积及四【至界限林种、—树种、林龄》、蓄积量等; 【。 ?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三)价款、付】款方式和时间; 】 ,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四)!期限和起止日期; !  —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五)》当,事人的权利和义务;! —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:(六)合同期内林】地资源收益》权的处置; — ,     】  :  :(七)?合,。同期:内因林?地被占用、征—收、征用《的林地、林木补【偿及:安置:补,助等有?关费用的处》置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。(八)合同期满时】林地:和林木?存量的处置》方,式; 】 ,      — ,(九)违约责任【和争议解决》方式 】 ,   第二十八条 ! 农村集体经—济,。组织的林地使用【权流转按照》下列程序进行 【。 《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?(一:)召开农村集体经】济组织?成员村民会议选举】产生流转工作小【组; ?。 《。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二【)流转工作小组拟订!并公布流转》方案; 【。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三)!召开本?集,体经济组织》成,员村民会议》讨论通过流》转方:案; 》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:(四)签订流转【合同:;,    !    《 (五)办》。理林地?权属变?更登记手《续 :     !流转方案、流转方】式、流转保留—。价及是否进行资产】评估等应当经—本,集体经济组织成【员村民会议三—分之二?以上成员或者—。三分之二以上村【民代表同意 【 :。 ,     农—村集:。体经济?组织的林地使用【。权流转?在,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!济组织成员》享有优?先权 ? 《   ?  第二十九条【。  农村集体—经济组织《林地:使用权的流转收益归!。该组织所有并主【要用于发展集体林业!。生产、乡村公益【事业和?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!。利益:分配 ? : ,   《  第三十条  】取得林地使用—。权的单位《或者个人依法享有占!有、:使用和收益权可以】办理融?资、抵押贷款;可】以进行自主经营、联!。户经营、租赁经营】等经营活《动,。其收益归林地使用权!。。人所:。有,。    ! 第三?十一条  国有林地!使用权流转》,按照国《。家有:关规定办理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