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三章 监《察内容与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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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》三条 劳动监察的!内,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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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 ,(一)用人单位内】部的劳?动和社会保障制度】的制定和《。执行情?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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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: ? 《。(二)招用》劳动者的情况;
!
《 《 (三—。),订立与履行劳动【合,同和集体合同—。的,情,况;
】 【 (四)遵守—工作时间和》休息休假《制度的情况;
!。
:
【 (五)支付【工资的情《况;
《
》 : : (六》)女职工、未成年】工,和,。残疾人员劳动权益】的,保障情况;
—
》 【 (七)参》加,社会保险和缴—纳社会保险费—的情况;
!
: ? (八—)遵守?职业:介绍、职业》培训规定的情况;
!
— 【(九)收《取抵押?金的情况;
】
】 , (十)法律、法!规规定的其他内容
!
,
】第十四条 劳动监!察采:取巡:视检查、《举报专查、专项监察!和,劳动执?法年审等方式—进,行,
】 第十五条 】劳动保障行政部【门实施劳《动监察时可》以向用人单位发【出劳动监《。察询问通知书用人】单位:。必须按照通知—要求接受询》问或:者据实?向劳动保障行—政部门作出书面【答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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