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三章 征收补【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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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五条! , ,房屋征收《部,门对被征收人给予】的补:偿包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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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(一)被征收】房屋价值《的补:偿;
! : 》(二)因征收房屋】。造成的?搬迁、临时安置【的,补,偿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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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 (三)因》征收:房屋造成的停产停】业损失的《补偿
! 第三》十六条 被征【。收房屋的《建筑面积、结—构、用途等》以房屋权属》。证,书和房屋登记簿的】记载为准;房屋权属!。。证书:与房:屋,登记:簿不:符的除有《证据证明房屋登记】簿确有错误外以房】屋登记?簿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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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第三十七条 对】权属未登记》和擅:自改变?用途的建筑》按本办法第》二十二条《规定程?序认定为合》法建筑的应当给【。予补偿?;对未超过批准期】限的:临时建筑按建筑【。成本并结合使用年】限给予补偿;对违】法建筑和超》过批准期限的临【。。时建筑?不予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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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十八:。条 ?被征收人可》。以,选择货币补偿也可】以选择房屋产—权调:换
】 被征收人选择!房屋产?权调换的房屋—征收部门应当—提供:用于产权调》换的房屋并与—被征收人《计算、结《清,被征收房屋价值【与用于产《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!价
【 用于产权】。调换房屋《的价值?应当由房屋征—。收评估机构评估【确定:用于产权《调换房?屋的:价值评估时》。点应当与被征收房】屋的价值《评估时点一致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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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因旧城》区改建?征收个人住宅被【征收人选择在—改,建地:段进:行房:屋产权调《换的房屋征收—部门应当提供改建】地段或者就》近地:段的房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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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三十九条 —。 采取货币补—偿或者现房》产权调换方式的给予!被征:收,人一次搬迁费;【采取产权调换方式】且需要?被征收?人过渡的给予被【征收人两《次搬迁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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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征!收部门对住宅采取】。产权调换方式补偿且!需要被征收人过渡的!对自行解决》。周,转用房的被征收人应!当按:实,际过渡?期限支付临时—。安置费;《对已向被征收人提供!。周转用房《的在约?定过渡期《限内:不支付临《时安置费采取货币补!偿或者产权调—换方式的给予6个】月的:临时:安置费
! 拆除仓储】、生产经营用房【的搬迁费根据拆卸、!搬运、安《装生产设备的实际】情况按照有》关规定评估确—定;对于无法搬迁或!者无法恢复》使用的?设备可以按有关规】定评估确定》其现实价值》给予相应《。补偿;对《已废弃的《生产设备不》予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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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征收房!屋价:值评估中不包括装】饰装修?价值的其装饰装修的!补偿根据征收—评估机构《实地勘查结果协商确!定;协商《。不成的委托征—收评估?。机构评?估,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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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》。十条 《以新建房《屋实行?产权调换的房屋【征收部门应》当与被征收人按产】权调换房屋的合理建!设工期约定过渡【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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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实际过渡—期,限自被征收人—腾空房屋交付拆除】之日起至产》。权,调换房屋达到交付】条件之日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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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一!。条 : 由:于房:屋征收部门》的,责任实际过渡期限超!过,约定过渡期限的【。从逾期之月》起房屋征收部—门应当按下列规定】给被征收人》支付临时《安置:费
》。
】 , (一)被》征收:人自行解决周转用】房的超过约定过渡期!限,12个?月以内(《含12个月)—的按:标准的1《50%支付临—时,安置:费;超过《约定过?渡期限12》个月以?上的时段按》标准的?200%支付—临时安置《费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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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》 (二)已【向被征?。收人提供周转用【房的除继续》提供周转用房外【。。超过约定《过渡期限12个月】以内(含《12个?月,),的按标准的5—0%支?付临时安置费;超】过约:定过渡?期限12《个月以上《的时段?按标:准的100%支付临!时安置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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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二!条 被征收—房屋:是生产、经营—性用:房且生产经营行为】合法因征收》造成停产停业损【失的每月按》被征收房屋评—估,价值的一定》比例给予补》偿补偿期限为6个月!
】。 ,。 第四十《。。三条 《被征:收人因重大疾病、丧!失,劳动能?。力或者家庭生活特别!困难等情况在征【收,期间确有《。。搬迁困难的可向民】政部门申请给—予,适当救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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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。 在征收补偿方】案确定的签》约期限内签》订补偿协议》的房屋征收》部门可以给予被【征收人?适当奖?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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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临?时安置费、停产【停业损失补偿费、补!助费和奖金的计算方!法及标准由》房屋征收《部门会?同财政、物》价等部门依法制定】
【 第四》十四条 拆除电力!、电讯、《给,。排水、燃气》等设施房屋征收【部门:应当根据国家、【省、:市有关规定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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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四十《五,条 对《享受城镇最低社会】生活保障待遇且【住宅建筑《面积合?计不足50平方米的!被征收人按照5【0平方米实》施最低?居住面积保障对被】征,收住宅?的,装饰装修、临时安】。置和奖励等按—实际征收《面积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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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:在房屋征收》范,围确定?后被征收《人对:被征收房屋进—行,析产的不享受—前,款规定的《最低居住《面积保?障
【 《第四十六条 【被征收房屋以—货币补偿方式征收】后,被征收人仍符合住】。。房保障条件的—按国家、省》。、市有关规定给【予住房?保障
】 :。 第四十七条【 征收设有抵押权!的房屋被征》收,人与房屋征收部门】在房屋征收签约期】限内达成补偿协【议的在?被征收人与抵押权人!签,订抵押?权处置协议后—房屋征收部门对被】征,收人给?予补偿;未达—成抵押权处置协议的!应采取提《存补偿款《等依法?。保障抵押权》人合法权益的—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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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八!条 被征》收人:搬迁时不得损坏【和拆走已作补偿的】建筑物、构筑物及】附属设施设备否则】房屋征收部》门可在相《应补偿款《项中扣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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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】九条 任》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!取暴力?、威胁或者违反规定!。中断供水、》供热、供《气,、供电和《道路:通行等非《法方式迫使被征【收人搬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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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禁止建设单位】。参,与搬迁?活,动
】 第五十—条 公安、教育、!民,政,、,人口:和计划生《育、人社等部门【应当及?时为被征收人办【理户口迁移、转学、!低保关系变更、计】划生育关系迁移【、社会保险》等手续免收市、县】本级行?政事业性收费—
— 第五—十一条 审计机】关应当加强对房屋】。征收补偿费》用管理?和使用情况的监督】并公布审计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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