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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征收!补偿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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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《十五条? 房屋《征收部门对》被,征收人给予》。。的补偿包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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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(一)被征收房屋价!。值的:补偿;
! 《。 (二)【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!迁、临?时,安置的补偿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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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。 (】三)因征收房屋造】。成的停产停》业损:失的: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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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十,六条 被征收【房屋的建筑》面积、结构、用途】等,以房屋权属证书和】房屋登记簿》的,。记载为准;》房,屋权属证书与房屋】登记簿不符的除有证!据证明房屋》登记簿确有错误【。外以房屋登》记簿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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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三十七条 对权!属,未登记和擅自改变用!途的建筑按本办法第!二十二条规定程序】认定为合《。法建筑的应》当给予补《。偿;对未超过—批准期限的临时【建筑按?建筑成本并结合【使用年限给予补【偿;对违法》建筑和超过批准期】限的临时建筑不予】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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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八—条, 被征收人可【。以,选择货币补偿也可】以选择?房屋:产权调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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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被征收人【选择:。房屋:产权:调换的房屋》征收部门应当—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!房屋:并与被征《收人计算、》结清被征收房—屋价值与用于—产权调换房》屋价值的《差,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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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于【。产权调换《房屋的价值应—当由房屋征收—评估机构评》估确定用于产—权,调换房屋的价值【评估时点《应当与被征收房屋】的价值评估时点【。一,致
【。 因旧城【区改:建征收?个人住宅被征收【。人选择在改》建,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!换的房屋征收部门应!当提供改建》。地,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!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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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第,三十九条 》 采:。取货币补偿或者现房!产,权调换方式的给【予被征收《。人一次搬迁》。费;采取产权调【换方:式且:需要被?征收人过渡的给【予被征收人》两次搬迁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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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? 房屋征收》部门:对住宅采取产权调】换方式补偿》且需要被征收人【过,渡的对自行》解决周转《用,房,的被征?收人应?当按实际过渡—期限支付临时安置】费;对已向被—征收人提供》周转用房的在约定过!渡期限内不支付临】时,安置费采取货—币补偿?。或者产权调换方式的!给,予6:个月的临时安—置费:
【 ?拆除仓?储、生产经营用【房的搬迁费根据拆】卸、搬运《、安装生产设—备的实际情》况按:照有关规《定评估确定》;,对于无法搬迁或者无!法恢:复使用的设备可以按!有关规定评估确定其!现实价?值给予相应补偿【;对已?废弃的生产》设备不予《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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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被征—。收,房屋价值《。评估中不包》括装:饰装修价值的—其装:。饰装修的补偿根据征!收评估机构实地勘】查,结果协商确定;【协商不成《的委托征《收评估机构评估确定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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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第四十条 — 以:新建房屋《实行产权《。调换的房屋征—收部门?应当与被征收人按产!权,调换房屋的合理建】。。设工期约定过渡【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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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【际过渡期限自被征收!人腾空房屋》交付拆除之日起至产!权调换房屋达到交付!条件之日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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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十一条【 , 由于房屋征收部】门的责?任实际过《渡期限超过》约,定过渡?期,限的:从逾期之《月起房屋征收部门应!。当按下列规定—给被征收人》支付临时安置—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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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(一)被征收人【。。自行解决周转用房】的超过约定过渡【期限12个月以内(!含12个《月)的?按标准?的150《%,支付临时《安置:。费;超过约定—过渡期限12个月以!上的时段按标准【。的200《%支付临时》安置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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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)已!向被征收《人提:供周转用房的除【继续提供周转用房外!超过约定过渡期限1!2个月以《内(含?12个?月)的按标准的5】0,%支付临时安置费;!超过约定过渡—期限12个月—以,。上的时段按标—准的100》%,支付临时安置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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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四十二条 【被,征收房屋是生产、经!营性用房且生产【。。经营行为合法—因征收造成停产停】业损:失的每月按被征收房!屋评估?价值的?一,定,比例给予补》偿补偿期限》为6个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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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三!条 被征》收人因重大疾病、】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家!。庭生:活特别?困难:等情况在《征收期间确有搬迁困!难的可向民政部【门申请给予适当【救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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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!征收补偿《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!内签订补偿协—议的:房屋征?收部门?。可以给予被征收人适!当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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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时安】置费、停产》。停业损失补偿费、补!助费和奖金的计【算方法及标准—由房屋征《收部门会同》财政、物价》等部门依法》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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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十四条— 拆除电力、电讯!。、给排水、燃—气等设施房屋征收】部门应当根》据国家、《省、市有关》。规定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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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】。十五条 对享受城!镇最低?社会生活《保障待遇且住宅建】筑面:积,合计不足50平方】米的被征收人按照5!0平方米实施—最低居住面积保障对!被征收住《宅的装饰装修、临时!安置和?奖励等按实》际征收面积计—算
! 在?房,屋征:收范围确定后被【征收人?对被征收房屋进【行析产的不享受前款!规定的最低居—住面积保障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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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四十六条 》 被征?收房屋以货币补【。偿方式征《收后:被征收人仍符合住房!保障条件的按国家】、省:。、市有关规定给【予住房?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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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四十七—。。条 征收》设有抵押权的房【屋被征收人》。与房屋征收部门在】房屋征收签约—期限内达成补偿【协议的在被征—收人与抵押权人签】。订抵押权处置—协,议后房屋《征收部门对被征【收人给?予补偿;未达成【抵押权?处置协?议的应采取提—存补偿款等依法保】障抵押权人合法权】。益的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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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十【八条 ? 被征收人搬迁时不!得损坏和拆走—已作补偿的建筑【物、构筑物及附属】设施设备否则房屋征!收部门可在相—应补偿款项中扣【回
】 , 第四十九条 】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!得采取暴力、威【胁或者违反规—定中断供水、供【。热、供?气、供电和道—路,通行:等非法方式迫—使被征收人搬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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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禁止—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!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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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第,五十条? 公安、》教育、民政、人【。口和计划生育、人社!等部门应当及时为被!征,收人办理户口迁移、!转学、?低保关系变》更、计划生育—关系迁移、》社会保险等手续【免收市、县本—级行政事业性—收费
】 第五十【一条 审》计机关?应当加强对》房,。屋征收补《偿费用管理和—使用:。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!计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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