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—章 规划和》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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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!条 ?自治:县人民政府根据【经济建设和社会【发展以及群众生【产生活的《实,际需要对乡村公【路建设进《行全面规《划、统?筹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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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三条 自治县!人民政府交》通行:政主管部《门协:助上级交通行政主】管部门编制乡村公路!建设规划经批准后组!织实:施
!。 第十四条 】乡,村公路的规》划和建?设,应当符?。。合民族?民间文化保护、【文物古?迹保护、环境—保护、水《利,设施保护和水土保】持的要?求符合村庄、—集镇建设的总—。体规划?
【 第十五条【 乡村公》路建设用地应—当,保护:耕地、节《约用地;确需占【用耕地的《依照有?关法律、法规办【理相关手《续
【 ? 自:治县与邻县接—边乡村公路建设用】地,由自:治,县人:民,政府与邻县协—商解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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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通乡公路建设用地】由乡、镇人民政府】协调:解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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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通村公?路建:设用地由乡》、镇人?。民政府协助受—益的村组调剂解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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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跨村公路建设用地】由相关?乡、镇人民》。政府协调解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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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六条 乡村公路!。建设需要拆迁房屋】等,设施或者《清除地上《附着物?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!有,关规定给予》。补偿产权所有人【。和使:用人应当《及时:拆迁:或者清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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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! 乡?村,公,。路的:。新建、改建和扩建应!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乡!村公路相《关技:术标准
! 乡村—公路经过村》寨、田间的路段应】当设置排水设施【或者农灌通水渠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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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乡?村公:。路建设工程竣工后由!。自治县?交通行政《主管部门会同乡、】镇人民政府按照有关!规定组织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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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十八条 乡村公路!应当逐步《完善公路防护—。、养护等配套—设,施重点线路建—设应当设置里—程碑、界碑、指【。路牌逐步按照—国,家标准设《置交通标《志
! 第十九条— , 任何单位和个人】损坏乡村公》路应当赔偿或者修】复;:不能修?复的应当负责新【建或者改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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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条 乡村公路两】。侧边沟?外缘起3米以内为】乡村公路建筑—控,制区:1,。。米以内为乡村公路用!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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