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【 管理和养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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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一条 !自治县交通行政【。主管部门编制乡村公!路养护建《。议性计划筹》集和:管理乡村公路—养护:资,金对乡村公路养【护工作实行》目标管?理定期考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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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自,。治县:交通行政主管—部门所属公路—管,理机:构按照批准的乡【村公路?养护计划组织实施】。对养护质量进行检查!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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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二条 自治县交通!行政主管部门—所属公路管》理机构?。负责公路《。路政管理和路产路】。。权保护实施路政巡查!管理和保护公—路,、公路?用地及公路》附属设施对违反【公路路政《管理:的行为依法检—查、制止和》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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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二十三条 乡【、镇人?民政府配合自—治县交通行政主【管,。部门:依法查处各》种侵占?、损坏乡村公路等违!反,路政:管理法律、法规的】行为
】 第二十【四条 ? 乡村公路养—护需要在公路—用,地以:外,取土、弃土、—挖砂、采石的—由自治县《人,民政府?按照有关规定划定】。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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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第二十五条》 乡村《公路因山洪、泥石流!、崩山滑坡、地震等!自然:灾害受到严重损【坏的自?治县人?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!修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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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六—条 乡村公路沿线!绿化按照《稳固路基、防护边】坡、保障安》全、美化路容—。。的要求由自治—。县人民政《府统:一规划组织实施【。
— , 第二十—七条 乡村公【路的:养护: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!和个人(农户)【分段承包方式进行养!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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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八条 禁止在乡】村公路、乡村公路】用地范围内》从事下列行为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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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—(一)搭建棚—。屋、设置摊点—、维修场及其他临时!设施:;
】 :。 》(二)堆放建筑材料!。。及其:他堆:积物;
! 》 (三》)挖砂、取土—、采矿、烧》窑、制坯、种—植作物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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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(四)堵塞公路边】。沟、利用路面—引水灌溉、向路面】排水、焚《烧秸杆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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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(五》),。占道晒物和倾倒垃圾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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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(六:)其他?侵占、损坏、污【染乡村公路和公路】用地的行为》
— 第二—十九条 禁止涂改!。。、损毁和侵占—乡村公路附属设【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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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, 第三十条— , ,在,乡村公?路两侧开山》炸,石、采伐树木—和进行?其他施工作业应当】采取必要的防—。护措施不得影响乡村!公路通行和》损坏乡?村公:路及其附属设—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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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, 第:三十一条《。 修建跨越乡村公!路的桥梁《、渡槽?或者架设管线—设施等建设单位和】个人必须事先—征,得,自治县交通行政主管!部门同?。意涉:及交通安全的还【须征得公安机—关同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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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二条 【 乡村公路建筑控制!区不得修建》。永久性工《程设施乡村公路【弯道内侧《的,建筑物距离必须符】合国:家规定的行车视【距
! 第三《十三条 禁止任】何单位和个人在【。乡村公路《上,非法设卡收费、【。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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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四条 !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!擅,自砍:伐乡村公路用地范围!内绿化林木;需更新!。砍伐的经《自治县交通行政主管!部,门批准按照有关【规定办理手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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