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】生鲜食品《的生: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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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》十条 ? 生鲜食品的生产】应当以农产》品无公害化生—产为导向推行种【植、养殖向基地【化、集约《化、规范化发展农】牧,行,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!符合生鲜食品—安全卫生标准的【种,植、养殖《基地规?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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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一条 各级人!民政府应当加强对】生鲜:食品种植、》养殖:基,。地的立项、选址、建!设,的指导监督环—境保护?行政管理部》门应当对生鲜食【。品种植、养殖—基地:。进行环境影响—评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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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二条 》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!人向:生鲜食品种植、养】殖基:地和其?它,生产场?所排放超过国家【规定标准的废—。气、重金《属、硝酸盐、油类、!酸液、碱液、—剧毒废液、放—射性废水和》未经:处理的含病原体的】污水或者倾》倒、填埋《有害的废弃物—和生活垃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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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三条 生】鲜食品的生》产应当按照》有关规?定和技术要求使用】农药、兽药、饲料和!饲料添加《。剂、化肥等农业【投入品严格执—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!。。全间隔期或》者休药期《的规:定鼓励使用有机肥】、微生物肥料、生物!农药和可降解地【膜等:生产资料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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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生】产用水和用作—肥,料的固?体,废物应当符合国家规!定的:标,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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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四条 —生鲜:食品生?产企:业和农民专业合【。作经:济组织应《当实:行生鲜食品》安全:卫生保障制度在生】产活动中建立生产记!录如实记载》以下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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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)农药】、兽药、饲料—以及饲料添加—剂、化肥《等农业投入品的名称!、来源、用法—、用:量、:使用和停用的日【期;
】 , 》 (二)动物【疫病、植物》病虫草害发生和防】治情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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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三【)收:获,、捕捞或《者屠宰日期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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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生: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!禁止伪造生产记录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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鼓励!其他生鲜食品生【产者建立生》产记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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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第十—五条 《生鲜食品的生产活】。。。动,中禁止下列》行为
! (】一)在瓜果、蔬【菜的种植过程—中使用甲胺磷—、氧化乐果、对【硫磷、甲基1—605、快》灵农药等剧毒、高毒!、,高残留农药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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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【二,)在畜禽、水产品】的养殖活动中使【用盐酸克伦特—罗(瘦肉精)—、孔雀?石绿及其它禁止使用!的物质作为兽药【。、饲料和饲》料添加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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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 : (:三)使用假》。、劣兽药《将人用药品作为【。兽药使用或》者违反规定》使用兽药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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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四)使》用未经?。批准使用的农—药、兽药《、饲料和饲料添加】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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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五》)在生?鲜食品及《其初级加工》。过程中?使用色?素、甲醛、次硫【酸氢:钠甲醛(吊白块)】、过氧化氢(双氧】水)及?其它有毒有害物质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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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。 (六)】法律、法规禁止【的,其他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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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六条 畜!禽实行定点屠宰【。集中检?疫的:管理:制度:动物:防,疫监督部门应当对定!点屠宰的畜禽及其产!品,进行检疫经检疫【合格的畜禽及—其产品由《动物防疫监督—。部门出具检疫、检验!合格证明并加封验】讫标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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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七条 —。畜禽定点《屠,宰企业应当按—照有关?规定和行《业标准对畜禽产品进!行肉品品质检—验并出具肉品品【质检验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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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清真牛羊和!家禽定点屠宰—企业:应当:。取得清真《食品准营证和清真标!牌并严格按》照清真饮食风—俗,。习惯:。屠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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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八条 》畜禽:产地、定点屠宰【厂,(场)对经检疫、】检验不合《格或者病死、死因不!明、:染疫的畜禽及其【产品、排泄物—应,当进行无害化—处理或销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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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九条? 生鲜《食,品的包装必须采用符!合卫生标准的材料和!容器并在产品包装】。物上:标注食?。品名称、加》工单位、原生产地】、,。生产日期《。、,。保质期、保存条件】、包装规格、—净含量等内容;畜禽!产品包装要加封【检疫、检验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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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第二十条 无】公害农产品产地、无!公害农?产品、绿《色食品、有机—食品实行认证制度】
【 , 经认证后生【鲜食品?生产者可以在—其产品或包装上标】注相:应,的认证标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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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禁止:任何单位和个人伪】造或者冒用无—公害农产品》。产地:认定证书及无公害农!产品、绿色食品、】有机食品认证—证书和标志》。
】 :第二十一条 属于!农业转基因》生物的农《产品应当《按照农业转基因的】有,关规定进行标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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