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【 工伤保险基金【
】 第六条 !工伤保?险基金实行自—治区级统《筹具体?办法由自治》区社会保险》行政部门会》同,财政部门制定报自治!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执!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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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伤保险!基,金存入?社,会保障?基金财政《专户实行收支—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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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七条 》工,伤保险基金由下列各!项构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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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(【一)用?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!险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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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《(二)工伤保险费】滞纳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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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: (三)工伤保!。险基:金存:入银行的利息;
】
— 【(四)依法应当纳入!工伤:保险基金的其—他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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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第八?条 工伤保—险费由用人单位缴】纳职工个《人不缴纳用》人单位应当按照本】办法确定的费率【以全部职工上—月工:。资总:额为缴费《基数:按月足额《缴纳:工伤保险费工—伤保险费不得减【免
】 缴《费基数低《于全区上年度在岗职!工,平均工资60—%的按?60:%征:缴;高于300%】的按30《。。0%征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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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九条 《难以直接《。按照:工资总额计算缴纳】工伤保险费的建筑、!服务、矿山等企业】可,依照国家《有关:规定按照项目工程】造,价、营业面积大小或!者总产?量的一定《比例单?独计算缴纳工伤【保险费具体》计算办法由自治区】社会保险行》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!制定报自治区人【民政府?批准:后执行
! 《第,十条: 工伤保险费率按!照国家?公布的工伤保—险,。行业类别确》。定风险较小的一类】行业用?。人单位的缴费费率】为职工工资总额【。的0:。.5%不实行费【率浮动?;中等风《险的二?类行业和风险较大的!三类行业初次缴费】费率为职工》工资总额的1—%和2%《费率:每两年?浮动一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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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工伤保险费率浮】动实:行上下浮《动两档的原则在行】业基准缴费费—率的:。基础上上下浮—动两档:上浮第【一,档到本?行业:基准费率的1—20%即二类行业为!1.2%三类—行业为2.4%【;,上浮第二档》到本行业基准—费率的150%【即二类行业为—1.5%三类行业】为3%;下》。浮第:一档到本《行业基?准费率的80—%,即二类行业为0.8!%三类行业为1【.6%;下浮第二】档到本行《业基准费率的5【0%即二《类行业为0.5%】三类行?业为1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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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十一条 自!。治区工伤保险—经办机?构负责组织实施全区!二类、三类行—业,用人单位工伤—。保险费率的调整【。工作在每两年年末】根,据全区二类、三类行!业用人?。单位工伤保险—费使用?、工伤发生率—等,情况进行综合评估】调整用人《单位工伤保》险费率并于次年起】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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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用人单位安】全生产情况差、发】生工伤和《职业病率高两年内】使用工?伤,保,险费超过单》位缴费总额25【%的费率上浮—到,行业:。基准费率的》第一:档;超过50%【的费率上浮到—行业基准《费率的第二档用人】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好!、发生工伤和职【业病率低《两年内使《用工伤保《险,。费低于?单,位缴:费总额25》%的费率《下浮到行业基准费】率的第一档;未发生!工伤事故《和职业病危害的【费率下?浮,到,行业基?准费率的第二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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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二》条, 工伤保险基【金用于下列项目支】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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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 (一)治疗【工,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!费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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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《 (二?。)住院伙食补—助费;?
】 (三)!经批准?到统:筹,地区以?外就医?的交通食宿费—;
】 (四!)安装配置伤—残辅助器《。具所需费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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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(【五)生活不》能自理的经劳动【能力鉴定委员会【确认:的生:活,护理费;
【
? 】(六)一《次性伤残补》助金和?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!。月领取的伤》残津贴;
!。
— , (七)终止或者!解除劳动合》同时应当享》。受的一次性医—疗补:助金;
! 《 :。。 :(八)因工死—亡,的其遗属领取—的丧葬补助》金、供养亲属抚恤】金和因工死亡—补助金;
》
【 : 《(九)劳动能力【鉴定费;《
!。 《。 (十)工》伤预防的宣传、培训!费,;
【 —。 :(,。十一)法律、法【。。规规:定的用于工伤—保险的其《他费用?
【 , 第十三条 工!伤,保险:基金应当留》有一定比例的—储备:金储备金由》自治区经办机构统】一建立按全区工伤】保险基金当》年征缴总额的10】%,提,取存入自治》区工伤保险基金【财政专户储备金滚存!结余超过当年基金】应征缴?总额的50%时不】再提: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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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储备金用于全区】突发重大《事故或者当》期,工伤保险基》金不足支出》时的工伤《保险待遇支》付储备金的使用由经!办机构提《出经社会保险—行政部门和财政【。部门:核准后使用储备【。金不足?使用的由自治区财】政垫:付次年提取的储【备,金首先用于偿还【自治区?财政垫付资金直至】结清垫付资金—为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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