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—。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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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一条 》为了保障因工作【遭受事?故伤害或者患职【业病的?职,工以及见义勇为的人!员获得医《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!。进工伤预防和职业】。康,复分散用人单—位,的工伤风险根据【中华人?民共和国社会保险】法和工伤保险条例(!以下简称条例—)结合自治》区实际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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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条 【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!企业、事业单位、社!会团体、民办非企业!单位、基金会、【。律师事务所、会计】师事务所等组—织和有?雇工的个体工商【户(以下《简,称用人单位)应【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!为本单位全部职【。工或者雇工》(以下简称职—工)缴?。。。纳工:伤保险费《
— ?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!。的国家机关、参【照,。公务员?法管理的事》。业单位(以下—简称用人单位)应】当依照本《办法:规定:参加工伤《保,险为本单《位的工勤《人员:和聘用人员(以【下简称职《工)缴?纳工伤保险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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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职工有依【法享受?。工,伤保险待遇的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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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条— 用人单位—应当建立《健全安?全生产?和,职业病防治责任【制采取措施预防工】伤事:故的发生避免和【。减少职业危害—
— ? 第四条 自治区!社会保险行政—部门负?责全区?的工伤保险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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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!(市)、县(—市、区)社会—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!行政区域内的—工,伤保险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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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各级社会保险行【政部门设立的社会保!险经:办机构(以》下简称经《办机构)具体承办工!伤,保险事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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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】 各级财政、审计!、卫生?、工商?、交通运输》、公:安、住房和》城乡建设、安全【生产监督管理、工】会等有关部门在【各自职责范》围内协助社》。会保险行政部门做好!工伤保险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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