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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第五章 】重,大行政?决,策程序 !     第【一百:二十六条  本规定!所称的重《大行:政决策是指市—、区(县)人民政】府依照?法,定职权对关系本地】区,经济社会发展全【局、社?会涉及面广》、与人民群众利【益密切相关的下列事!项作出的决定 【 《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》一)制定经济—和社会发展重大政策!措施编制国民经【。济和社会发展规划、!年度计划;》(二)编《。制各:类总体规划、重要】的,区域规划和专—项规划;(三)编】制财政预《决算重大财政资金安!排;(四《)研究重大政府【投资:项,。目和重大国有资产】处,置;(五)》制定资源开发利【用、环境《保护、劳《动就业?、社会保障、人口和!计划生育《、,。教育、医疗卫—生、食品药品、【住宅建设、》安全生?产、交通管理等方】面的重大措》施;35(六)确定!和调整重《要的行政事业—性,收费以及政府定【价,的重要?商品、服务价格【;(七)《制定行政管理体制】改革的重大措施;】(八)需要》由政府?决,策的其他《重大事?项 》     —重大行政《决策的?具体事项由市、区(!县)人民政府—在前款规《定,的范围内确》定并向社会公—布,   】  第一《百二十七条  行】政决策?实,行,依法决策、科学决策!和民主决策 】     第】一百二十《八条  政府主要负!。。责人:。代表本级政府对重大!行政事项行使—决策权 》 ? ,    政府工作部!门、直属机》构、下?级人:民政府以及公民、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】认为重大《事项需要提》请政:。府决策的可》以提出决策》。建议  !   决策》事项:承办单位依照—法定职权确》定或者由政府—主要负责《人指定 《 :    — 第一百二十九条 ! 市、区(》县)人民政府—应当建立《健,全行政决策咨询机制!完善行政决策的【智力和信息支持系】统 — ,    政》府,研究:机,构、法制机构—、参事机《构等应?当为政府重大—行政决?策提供政策》、法律、专业咨【询等相关服务 】 ?     第一百三!。十条  政府主【要负责人提出的【重大行?。政决策事项由主要】负责人交承办单位】承办启动决策—程序 —     政府分!管负责?人提出的行政决【策建:议报政?府行:政首长确定》是否进入重》大,行政决策程序 】 ?     》政府工作部门和下】级人:。民政府提出的重大行!政,决策建?议先经政府分管负】。责人审核再报政【府主要负责人确定】。是,否进行决策程—序 《 ? ,   公《民、法人或者其【他组织提出的决【策建议?由政府办公厅(室】)负责审《核后征?求相关部门意见【提出初审意见后报政!府,。分管负?责人审核、政府主】要负责人确定 !    —。。 第一百《三,十一条 《 决策事项承办【单位对?拟决策事项应当深】入调查研究》。全面、准确掌—握决策所需信息并按!。照决策?事项涉及的》范围征求有关—方面意见在充分协】商论证的基础上经决!策事项?承,办单位?集,。体讨论形成决—策方案?草案  !  :。。 决策?事项承办《单位:可以委托专家、【专业:。服,务机:构或:者其他有相应能力的!组织完成《。专业性工作 ! :  : , 对需要《进行:多方案比《较研究?或者争议《较,大的事项《应当拟定《两个以上可供选【择的:决策方案 】     决策方!案草案形成后决【策事项承办单位【应当交由政》府法制机《构进:行合法性审查 】 :     —第一百三《十二:条  决策事项【承办:单位应当《对重大行《政决策方案进—。行社会稳定、环境、!经,济等方面《的风险评估;未经】风险评估的不得作】出决策 《    】 决策事项承—办单位应当对方案】进行合法性论—证必要时也》可,以进行成本效益分析!  【   第一百三十三!。条, , 除依法《不得公开的》事项外?。决策事项承办单位】应,当向社会公布重大行!政决策方案征—求公众意见公布【事项:包括 》 ,        !。 (一)重》大行政决《策方案草案》及其说明;(—二)公众提交意【。见,的途:径、方式和起止时】间;(三)联系部】门和联系方》式包括通信》地址:。、电话、传真—和电子邮箱等 【 :    — ,决策:事项承办单位公布重!。大行政决策方—案草案征求公众意】见的时?间不得?少于二十日 】 :     第一【百三十四条 — ,重大行政决策—方案草案公布后【决策事项《承办单位应当—根据重大行》政决:策对:公众影?响,。的范:围和程度采用—座谈会、《协商会、《听证:会等方式广泛听取】公众的意见 !     公众参!。。与的范围、代表的】。选择应当保障—受,影响公众《的意见能够获得公】平的表达 【 ?    《第,一百三十五条  决!策事项承《办单:位应当组织相关【领域专家或者研究咨!询机构对重大行【政决策方案进行【必要性?、,可行性、科》学性论证 !   ?  决策承办单位应!当,对专家论证意—见归类整《理,对合理?。意见应当《予以采纳;未采纳的!应当:说明理由 【    — 第:一百三十六条— , 决策?事项:承办单位应当从【与重大行政》决策相关的专家中随!机确定或者选定参】。加,论证的专家保证【参加论?证的专家具有代【表性和均衡》性 《 ,    》 第一百三十七【条  市、》。区(县)《。人民政府《应当自重《大行政决策决定之日!起二十日内向—社会公?布重大?行政决策结果 ! ,     —第一百三十八条【  市、区(—县)人民《政府:应当通过跟踪—调查、考《。核等措施《。。对重大行《政决策事项执行情况!。进行督促检查执行】机,关应当按《照各自职责全面、】及时、正确地—贯彻执?行监督?机关应当《加强:对重大行政》决策事项执行情况】的监督 》   —  执行机关发现】重大行?。政,决策所依赖的—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或!者因不可抗力导致】决策目标部》。分或者全部不—能实:现的:应当及时报告;【执行机关、监督【机关及公《民、法?人和其他组》织认为决策及其执行!违法或者不适当的可!。以向决策《机关提出决》策机关应当认真研】究并:根据实际《情况作出继续—执行、停止执—行、暂缓执行或者】修,订决策的决》定, —    第一百【。三十九条 》 其他行政机关【的重大?行政决策程序参照】本章执行《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