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节【行政规划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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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《第一百一十九条 】 ,。本规定所称行政规划!。是指行政《机关为实《现,特定行政目》的对将来一定期限】内拟采取的》方法、措施等对外作!出的具有法律—约,束力的设计与部【署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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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本规定?所称的行政规划【不包括采取规范【性文件或《者行政指导形式【的规:。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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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!二十条 行—。政机:关可以根据其执行公!务,的需要拟定规划草】案拟:定,。规划:涉及其他行政机关职!权的:应,当听取?其他行政机关—的意见进《行,协商和协调行政【规划涉及两个以上】。的行政机《关的可以共同—拟定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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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民、法!人或:者其他组织可以【提出制?定规划?的申请或者动议【
】 第一百二—十一条? 行政机》关拟定规划》草案之后《应当在受规》划影响范围内—发布公告明确规【划的主要内容、【陈列和阅览的时间、!地点公民、》。法人或?者其他组织》提,出意见或者异—议的方式《、时间和地点以及】逾期:提,出的异?议将不予考》虑,等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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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!布,公告:可以在电视、报纸、!政府网站上进行行政!机,关可以设置专门的】设施方便阅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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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公告期限为一个月自!行政机关首次—公开发布之日起【计,算
! 陈列《。或,。者阅览的期限为三个!月自公告期》届满之日起》计算法律《、法规另有规定的】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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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行政规划涉》及的利害关》。系,。人范围明确》的行:政机关?可以直接通知—利害关系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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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一百二【十二条 利害【关系人对规划有异议!的应:当,。自陈列和阅览—期限届满之日—起一个?月内提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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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异议期限届—满后行政《机关应当根据—异议的提出情况决】定,是否组织《利害关系人、有关行!政机关?召开听证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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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一百二十三【条 : 行政机关在确定】行政规划时应—当咨:询、听取专家的意见!并对是否采》纳专家意见说明理】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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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, 第一百二十【四条 行》政规:划依法审议通—过后应在政》府公报上公布—规划生效后将影响】特定的公民、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】的特:别利益的应》。当另行?通,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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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一百二十》五条 ? 行政规划生—效后由于法律—。。或,者事实状态发生重大!变化或?者由于公《共利益的《需要行政规划需【要做实质性变更【的应当按照制定程】序重新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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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】。规划基于《前款原因需要—。废止的由原》制定机关《做出废止决定并向社!会公布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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