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三:节行政调《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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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第一百零五条 【 本规?定所称行政调解【是指行?政机关为化解社【会矛盾?。、维护社会稳定依照!法,。律、法?规、:规章:和规范性文》件的规?定协调处理行—政机:关与公民、法人【或者其?他组织?之间发生《的,行政争议以及居间】协调处?理公民、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相!互,。之间发生的与行【使,行政职权相关的民】事纠纷的行为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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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!百零六?。条, :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公!民,、法人或者其他组】织的申请进》行行政调《解也可?以主动进行行政【调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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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!调解应当遵循自【愿、合法、公正【、及时的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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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一百零七条 【 行政机关》对下列行政争议应当!进行调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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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 (一)《公民、法人或者其】他组织对行政机【关依:。法行:。使行:政裁量权作出的【具体行政行为和行政!赔偿、?行,政补:偿纠纷等不》服申请行政复议的;!(二)公民、法人】或,者其他组织》对行政机关依法行】使行政裁量权作【出的具体行》政行为和行》政赔偿、行政补偿不!。服提起行《政诉:。讼,的,;,(三)公《民,、法人或者其他【组织信访时》提起解决的事—项中涉?及,的行政争议;(四)!领导交办的和下级】行政机?关提请?解,。决的其他行政—争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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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一百零》八,条 对符合下列条!件的民事纠纷行政】机关可以《进行调解《
! (一【)与行使行政职权相!关的;(二)双方当!事人同意调解的;(!三)法律、法规【、规章没有禁止【性规定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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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】。零九条 》行政机关《收,到公民、《法人或者其他—组织提出的行政调解!申请后经审查—符合条件的应—当,五日内告知被申【请人;被申》请人同?意调解的《应当受理《并组织?调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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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不符合条件或者【一方不同意调解的】不,予受:理并向申请人说【。明,理由
! 第一百—一十条 行政【机关受理《并组织?行政:。调,解的应当指》。派具有一定》法,律知识、《政,策水平和实际工作】经验:的工作?人,员主:持调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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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行政《机关应当根》据当事人《的诉辩主张》依据有关《法律规定协调当事】。人之间?的利益和冲突促【使双方互谅互让注】重说服教育引导双】方达成调《。解协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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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行政调解应!当制作笔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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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】调解一?般应当在三十日内调!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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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一百一十一【条 调解达成协】议的应当制》作调解协议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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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调解协议【书应当载明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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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)当事人!的姓名?。或者单位名称法【定代表人姓名、【职务:;(二)争议—的案由及主要—情况;(《三)当事人协—议的内容和调解结】。果,;(四)行政调解人!员、当?。。事人签名或》者,盖章;(五》)行政?机关印章和》。日,期;(六)其他应】当载明的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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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调解协?议,书应当?由当事人各执一份】行政机关留存一份备!案
! 第?一百一?十二条 》行政机关制》作的民事纠纷—。调,解协:议书经行政》机关认可《。。和当事人签》名或者盖章后—生,效,对,调解当事人具—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!积极如实履行不履行!调解协议的当—事人可以就》原争议向《法院提?起诉讼
! 行政机关制!作的行政争议调解】协议书签订》后是:行政复议《案,件的行政复议机关】终止行政复议案的审!。理;是其他特定矛】盾纠纷的其》他行政机关终止【相应处理程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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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: 当事人不履行【。行政复议调解书的可!。以向:人民法?院申请强制》执行:
! 第一百一十—三条 调解未达成!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生!效之前?一方当事人反悔【的行政机关应当终】结调: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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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【事人:为达成调解的—。。目的作?出妥:协,的所涉及《的对争议事实的【认可不能在》其后的行《政复议决定或—者行:政处理决《定中作为对其不利的!事实依据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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