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:第三:节行政调解 ! 《    第一百【零,。五条  本规定所称!行政调解是指—行政机关为化—解社会矛盾》。、维护社会稳—定依照?法律、?法规、规章和规范】性文件?的规定协调处—理行政机关与—公民:、法:人或者其他》组织之间发生的行】政争议以《及居间协调处理【公民、法《人或者?其他组织相互之【间发:生的:与行:使行政职权》相关的民事》纠纷的行为 !    》 第一百零六条【  行?政机关可《以,。根据公民、法人或者!其他组?织的申请《进行行政调解也可】以主动进行行政调解!  【。   ?行政调?。解应当遵循自愿、】合法、公正、—及时的?原则:    ! 第一百零七条【  行政《机关对下《列行政争议应—当进行?调解 【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—(一)?公民、法《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!政机关依法》行使行政裁量—权作出的具体行政】行为和行政》赔偿、行政》补偿纠纷等不服申请!行政复议《的;(二)》公民: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!。对行政机关依法行使!行政裁量权》。作出的?。具体行?政行:为和行政《赔偿、行政补—偿,不服:提起行政诉讼的;(!三)公民、法人【或者其?他组织信访时提起】解决的事项中涉【及的行政争议;(】四):领导交办的和—下级行政机关提【。请解决的《。其,他行政?争议 《     】第一百零八》条  对符合下列】条,件的民事纠纷行政】。。机关可以进行—调解 》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一)与—行使行政职权相关的!;(二)双方当【。事人同?意调解的;(三)法!律、法规、规章【没有禁止性规定【的 :  —。  : 第一百零九—条 : 行政机关收—到公:民、法人或者—其,。他组织提《出的行政《调解申请后经审查】符合条件的应当五日!内告知被申》请人;被申》请人同意调解的【应当受理并》组织调解《 ? ,     不符】合,条件或者一方不同】意调解的不予受理】。并向申请人说明理】由 》    》 第一百《一,十条  行政机【关受:理并组织行政调解】的应当指派具有【一定法律《知识、政策》水平和实际工作经】验的工作人》员主持调解》 》    《 行政机关应当根据!当事人的诉》。辩主张依《据有关法律规定协】调当事人之间的利益!和,冲突促使《双方互谅互》让注重?说服教?育引导双《。方达成调解协议【    ! 行政?调解应当制作笔录】 :    【 行政调解一般【。应当在三十日内【调结  !   第一百一【十一:条  调解达成协议!的应:当,制作调解协议书 !     调!。解协议书应当载明 !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【一)当事人的姓名或!者单位名称》法定代表人姓名【、职务?;,(二)争议的案由】及主要情《况,;(三)当事人协】议的内容和调解【结果;?(四)行政调解人】员、当事人签名【或者盖章;(五)行!政机关印《章和:日期;(六)其他应!当载:明的事项 【     调】解协议?书应:当由当事人各—执一份?行政:机关留存一份备案 !   【  第一百一十二条!  行政机》关制作的民事—纠纷调?解协议书《经行政机关认—可和当?事人签名或者盖章】后生效?对调解当事》人具有约束》力,当事人应当积极如实!履行: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当!事人可以就原争议向!法,院提起?诉讼 ? , ?     行—政机关制作的—行政争议调解协议书!签订后是行政复【议,案件的行政复议机关!终止行政《复议案的审理;【是其他特定矛盾纠】纷的其他《。行政:机,关终止相《应处理程序》 , 《     当事人不!履行:行政复议《。。调解书的可以—向人民法《院,申请强制执行 【 》    《第一:百一十三条》。  调解未达成协】议或者调解协议【生效之?前一方?当事人反悔的行政】机关应当终结—调解 — :    当事人【为达成调解的目的】。作出妥协的》所,涉及的对《争议事实的认可不】能在其后的行政复】议决定或者行政处】理决定?中作为对其不利【的事实依据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