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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七节简易程序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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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七十二条 —行政机?关,根据法律、法—规、:规章规定《可以适用简易—程序作出行》政处理决定》的适用本节》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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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:七十三条 适用简!易程序作出对当事】。人,不利的行政处理【决定:的行政?机关应当听取—当事人的意见可以依!职权采用《当场听取《当,事人的陈述或者申】辩等简便方式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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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当事人《书面向行政》机,关陈述意见的行【政机关不得拒—。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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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七:。十四条 适用简】易程:序的可?以当场作出行政处】理决定
! 行政—执法人?员当场作出行—。政处:理决:定的应当填写预定】格式、编有号—码的行政《处理决定《书
! 前款规定的【行政处理决定书应】当载明当事人—的基本情《况、认?定的事实以及作【出决:定的依据、时间、地!点,。由执法?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!加盖行政机》关公章
! 《执法:人员当场作出行政】处理决定后应—当报所?。属行:。政机关备案》
【 第七十五【条, 适用简易—程,序除当?场作出外应》当自行政处理程序启!动之日起十日内【作出行?政处理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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