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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第,四节证据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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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?四十九条 —。行政:处,理必须先取证—后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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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没有法?定依据和事实根据行!政机关?。不得作出行政处【理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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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【十条 调查—、收集证据应当【合法、全面、客【观、及时《违法收?集的证据不能作【为行政?处理的根据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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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五十—一条 下列证据】材料不得作为—行政处?理的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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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?)严:重违反法定程序【收集:的;(?二,)以偷拍、偷录【、窃听等手段侵害他!人合:法权益取得》的;:(三:)以:利诱:、欺诈、胁》迫、暴力《等不正当手段取得】的;(四)没—。有其他?证据印证《且相关人员不予认】。可的证据的复制件】或者复制品;—(五)被技术处【理而无法辨认真【伪的:。;(:六)不能正确表达】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!。言;(七《)在中华人民共【和国领域《外形成的未办理法】定,证明手续《的;(八《)法律、法规、规章!规定的不得作为【定案:依据的其他证据【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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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第五十二【条,。 在证据可能灭失!或者事?后难以取得》的情况下行》政机关可《以依:法采取录音、录像】、先行登记》保存等措施》保全证据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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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】机关依职权采取证据!保全措施给当—事人:造,成损失的应当依法】予以赔偿或》者,适当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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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当事人申请行—政机关?采取证据保全—措施必须说明—理由:并且提?供担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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