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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节调—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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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十二【条 ?行政机关为查明案】件事实、获取证【据材料有权依法调查!取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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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行政?。。机关依申请作出【行政处理的当事【人有提交相关证据】材料的义《务行政机关对当【事人提供的证—据应当出具》书面收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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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事】人有权向行》政机关提出调查证据!的申请行政机—关决定?驳回申?请人申请的应当【。。说明理由《
【 第四》。十三条 行政【机关进行调查时【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两!人并应在开始实施调!查之前出示执法【证件、表明身份、】说,明事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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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十—。四条 行政机【关可以依法》采取下列方法—实施调?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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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 《(一)询问》当事人?或者证人听取当事人!的陈述和申辩;(】二)向有关单位和】个,人调取书证》、物证、视听资料或!者电子数据;—。(三)?勘验;(四)抽查】取样;?(五)举行》听证会;(六)【指定或者委托法定的!鉴,定机构或《者鉴定人出具鉴【定意见;(七)录】音、录像;(—八)法律、》法规规定的其他【调,查方法
! 第四十五】条 行政机关向有!关单位和个人调取】证据的应当出—具书面?收据注明有关证【据或者材料》的项目、编号和来源!并应:当保护当事人的隐私!权
【 第四十六】条 行政机关进行!勘,验应当事先通知当】事,人或者其代理人到】场当事人《或者其?代理:人拒不到场的应【当邀请其他与案【件,无利害关系的人【作为见证人并在【勘验:笔录中说明情况【法律、法规另有【规定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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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行政机》关实施勘验时可【以采取测量、拍照】、录音、录像、抽取!样,品、询问在场有【关人:员等:方法:
】 勘验笔录应当记!明,勘验的时间》。、,地,点、内?容、在场人员经当事!人或者其代理—人核实后由执法【。人员、?当事人或者其代理】人、:见,证人签名或者盖【章,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!。。对记录有异议或【者拒:绝签名的《应当注明并由执法人!员,。和,见,证人签名或者—盖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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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,第四十?七条 行政机【关对特定人和—特定场所的不—公开资料、物—品进行检查时—。应当出具《行政机关负责人签】署的检查证向被检查!。。人表:明身份、告知实施检!查的法律依》据
】 进《入非公共场》所实施?检查:应当:征,得所有人或者—管理人的同意—法律另有规定—的除外强制进入住宅!。。、船:舶、航?空器:进,行检查的应当由具】有强:制权的行《政机关进《行没有强制》检,查权的行政》机关需?。要实施强制》检查的应当由具有强!制权的?机关协助《
】 对妇女的身体检!查,应由女性行》政执:法人:员或者医生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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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施!检查时应当制作检】查笔:录,
! 第四十八条 行!政机关对行政—处理程序中》。的专:门问题应《当委托具有相应【资质的鉴定机构进】行,鉴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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