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二节程序的》启,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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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三十—八条 行政—处理程序由行—。政机关?依职权启动或—者依公民、法人或】者其他组《织的申请启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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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行政机关《依,。职权启动行政处理】程序的应当由行政】执法人员填》写有统一编》号的程序《启动审批表》报本行政机关负【责人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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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情况紧急的可以【事后补报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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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公民、法【人或:者其他组织认—。为自己的《申请事?。项符:合法定条件的可以】申请:行政机?关启动行《。政处理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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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九】。条 公民、法人或!者其他组织申请启动!。行政处?理,。程,序应当采用》书面形式《。申请书应当》记,载下列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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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。 :。 (一)申请!人的基本情况;(二!)申请的事项;【。(三)申请》。的事:实,和理由;(四)申请!人签名或者》。盖章;(五》)申请的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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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申请人书—写申请书确》有困:难或申请非》必须以书《面,形式提出的情—况下或者在紧急情】况下可以口头形式提!出申请行政机关应】。当当场记录经向【申请人宣读或者【经申请?人核对确认记录内】容无误?后由其签名或者盖章!
—。 : 第四十条 行!。政机:关收到公民、法人或!者其他组《织的申?请后应当登记并出】具回执加盖行政机】关,。印章申请《人有权要《求行政机关出具【回执行政机》关不:。得拒绝回执应当载】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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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?。。 (一)行政机关】收到申请的日期、地!点和收件人;(二】)行:政机关收到的证据材!料清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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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四十一条《 行政机》关对申请人》提出的申请应—当根据下列》情况:分别作?。。出处理?
】 (【一)申请事项依法】不需要启《动行政处理程—序的应当即时告知申!请人:不,予受理;(二)【申请事项依》法不属?。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!围的应当在五日内】书面作出不予受理】。的决定?。并告知申请》人,向有关行政机关申】请;(三《)申请材料》存在可以《。当场更正的错误的】应,当允许申请人当场】更正;(四)—申请材料不齐全【或者不符《合法定形《式的应当当》场或者在五日内【一次告知申》请人需?要,补正的?全部:内容逾期不告知的】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!起即为受理;申【请人在限期》。内不:作补正?的视为撤回申—请;(五)申—请事项属于本行【政机关职权》范围申请材料齐全、!符合法?定形式或者》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!关的要求《提交全?部,补正申请《材料的应《当受理申请人的【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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