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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—章,。 】 :第一:节 业 主 】 :     第】十六条  本—条例所称业主是指物!业的:所有权人《 —    尚未登记】取得所有《权但基于买卖、赠与!、,拆迁补偿等法律行】为已经?合法:占有该房屋的人【在物业管理》活动中?享有:法,律法规规定的业【主的权利并》承担:相应的义务 — :  《  : 业主可以依法委】。托物业使用人行【使业主权利》履行业主义务 【 ,。 《    第》十七条  业主在物!业管理活《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!     !(一)按照物业【服务合同的约定【接受物业服务企业】提供的服《务; 《     (!二)提议召开业主】大会会议并就物业】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!建议; 】     (—三)提出制定和【修改管理规约—。、业主大会》议事规?则的建议; ! ,    《 (四)《。参加业主大会—会议行使投》票,权; 】  :。  (五)选举【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!有被选举权; 【    】。 (六)《监督业?主委员会《的工作; !     (七【)监督物业服务企】业履:行物:业服务合同;— ?     (】八,。)对物业共用部位】。、,共用设施设》备,和相关场地使—用情况享有知情权】。和监督权《;  】 , , (九)监督物【业共用部位》、共: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!。资金(以下简称专项!维修:。资金)的管》理和使?用; ? 》    (》十)法律、法—。规规定的其他权利】 ,   【  第十八条—  业主在物业【管理活动《。。中,履行下列义务 】 :     (【。。一)遵守管理规约、!业主大会议事规则;! 《 :    (二)【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!物业共?。用部:位和共用设施—设备的使《用、公共秩》序,和环境卫生》的维护等方》面的规章制度;【 》。     》(三)执行》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!主大会授权业主委】员会作出的决—定;: ?     【(四)按照国家【有关规定《。。交纳专项维修资金】;, ,。  —   ?(五)按时交纳物业!服务费?用; 【     (—六)法律、法规【规定的其他义务 】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