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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价】格管理?
! 第二十四条 ! ,根据保本微利—的原则确定经济适】用住房销《。售价格?并,结合区位、地段等因!素实行最高》限价管?理其:销售基准价格及限价!水平由市价格主管部!。门会同市房》管部:门依据经济适用【住房价格《管理的有关》规定在综合考—虑建设、管》理,成本和?。利润的基础上确【定房地产开发企【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!房项目的利润按【不高于3%》核,定;住房保障工【作机构直接组织建】设的经济适用—住房只能《按成本价销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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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五条 经济【适用住房销售—。应当实行明》码,标,价销售?价格不得《高于基准价格和限】价水平不得在—标价之外收取—任何末?予标明的费用经济】适用:住房价格《确定后由市价格【主管:部门向?。社会公?布并依法连行监【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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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?二十六条《 经济《适用住房实》行收费卡《制度:各有关部门》收取费?用时必?须填:。写市价格主管部【门核发的交》费,登记卡任《何单位不得以押金、!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向!经济适用住房—建设单位收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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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第二十七条 【市价格主管部门要】加强:。成本监审《。全面掌握经济适【用住房成本及利润】变动:。情况确?保经济适用住—房,做到质价相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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