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拆!。迁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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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八条 【本,市,城市房屋拆迁的【中长期计划》。、,年度:计划和?安置用房建设—计,划,由,。市人民政《府组织房《屋拆迁、建设、规】划、国土资源—、发改、财政等行政!管,理部门按照城—市规划的要求根【据当地社会经济发】展水平同时考虑近期!新建:商,品房:的市:场供:应等因素制定—拆迁年度计》划和安置用房—。建设:计划由市人民政【府报省?人民政?府,备案
》。
第】九条 已列入【年度拆迁《计划的项目有关实施!单位应当积极做好】拟拆迁房屋的调查摸!底等拆迁前》期工作及时启动安】置用房建设
】
— ,第十条? 拆迁《。。。房屋:的,单位取得房》屋拆迁?许可证后方可实施】拆迁申请房屋拆迁许!。可证应当向市房【屋,拆迁管理《部,门提交下列文件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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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(一)建设项】目批:准(备案、核准)文!件;:
!。 : (二》)建设?用地规划《许可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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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: (三)国!有土:地使用权批准—。文件:;
》
,
: (四!)拆迁计划和拆【迁方案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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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《 (五)办理存款】业务的金融机构【出具的拆迁》补偿安置资金证【明
》
《 :第一款第(三—)项规定的国有【。土地使用权批准【文件是?。指市人?民政府依法作出的】收回国有土》地使用权《的决定文《件第:(四)项规定的拆迁!方案:应,当对临时周》转用房和用于—产权调换的安置用房!作出安排;需要新建!。安置用房的应当提供!安置用地批准—文件:其,中异地新建安—置,用房的应当提—供安置用《房建设进度计划第】(五)项规定的【拆迁补偿安置—。。资金按照拆迁预算的!80%确认专—户,储,存拆迁人提供的安】置用房可以折价【计,入;:不足部?分由拆迁人在市【房屋拆迁管》理部:门规定的《期限内补足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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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净,地出让或者土地储备!需要拆迁房屋的【申请人应当提—供市人?民政:府有关同意出让或储!备的批准文》件以及安置用地批准!文,件和:第一款第《(四)项、第(五)!项规定的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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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一条 市房】屋拆迁管《理,。部门应当自收—到申请之日起30日!内对申?请事项进行审查;】经审:查符合条件的颁【发房屋拆迁许可证】
— 市房屋拆】迁管理部门在核【发房屋拆迁许可证】前,应当依?法举行听《证就拆迁许可—涉及的拆迁计—划、拆迁方案和拆】迁补偿安置资金的】落实情?况等相关事项—听取意见
—
— 市房屋拆—迁管:理部门可以委—托区房屋拆》迁管理部门实施【行政许?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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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十二条 市—房屋拆迁管理部门】应当:自房屋拆迁许可【证核发之日》起5日内将建设【项目的名称、拆迁】。人、拆迁范》围、搬迁期限、拆】迁期限等事》项以公告形式—。在新闻媒体以及【。。拆迁范围内予以公】布并书面告知被拆迁!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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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房屋!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!。人应当及《时向被拆《迁人做好宣传、解释!工作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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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第十《三条 ? 拆迁范围公布后拆!。。迁范围内的单位和】个人在暂停》办理相关手续期间不!得进行下列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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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)【新建、?扩建、改《建,。房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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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 (二)改变—房屋和土地用—途;
【
, (!。三)租赁房屋
【
【 市房屋拆迁【管理部?门应当就前》款所列事项》书面通知有关部【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!暂停办理的书面【通知应当载明暂【停,期限暂?停,期限不超过1—年;拆迁人需要延长!暂,停期:。限的应?当经市房屋》拆,迁管理部门批—准延长暂停》期限最?长不得?超过1年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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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十四条 》。 拆:迁人自?取得房?屋拆迁许可证之日】起3个?月内:。不实:施拆迁?的房屋?。拆迁许可证自然【失效并由市》房屋拆迁管理—。部门予以公告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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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实施《房屋拆?迁不得超越房屋【拆迁许可证核准的】拆迁范围《和拆迁期限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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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!拆,迁人: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!15日前《向市房屋拆迁—管理部门《提出延期申请;市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!当自收?到延:期拆迁申请之日【起,。10日内予以答【复
! 第十五》条 ?。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!也可以?委托拆迁从事拆【。迁业务单位应当按照!国家和省有》。关规定依法取得【房屋拆迁资》格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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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!得作:。为拆迁人不得—接受:拆,迁,委,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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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,十六:条 拆迁人委【。。托拆迁的应》当向被?委托的?。拆迁单位出具委托】书并签订拆迁委托】合同拆迁人》。应当:。自拆:。迁委托?合同签?订之日起《15日内将委托合同!报市房屋拆迁管理部!门备案?
! 被委托《。的拆迁单位不—得转让拆《迁业务
【
》 第十七条 拆】迁人应?。当向:被拆迁人公布拆【迁,补偿安置方案
!。
拆】。迁人与被拆迁人【应当在?公告规定《的搬迁期限内—。根据本?办,法规定签订拆迁补】偿安置协议》。。协议应当载明补【偿形式、货币补【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!、安置地点、安置】用房:面积、搬迁期限、】过渡方式、过渡【期限、搬家补—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!费、违约责任以及】当事人认为需要订】立的其他条款—
》。
》拆迁租赁《房屋的拆迁人应当】与被拆迁人》、房屋承租人签订拆!迁补:。偿安置协《议
?
— 拆迁房管—部门代管《的房屋拆迁人应【当与代管人签订拆】。迁补偿安置协议;代!管房屋有使用人的】拆迁人应当与代管人!、房屋使用人—签订拆迁《。补偿安置协议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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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
《 :拆迁:补偿安置《协议自签订之日起】生,效拆迁人应当自协】议签订之日起1【5日内将协议报市房!屋拆迁管理》部门备案
》
!第十:八条: 拆迁补偿—安置协议签订后【。被拆迁?人或者房《屋承:租人:在搬迁期限内拒【绝,搬迁的拆迁人可以】依法向仲裁》。。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!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!。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!以依法申请人民法】院先予?执行
》。
—。 第十九条 — 拆迁当事》人,对补偿形式、补偿】金额、安置用房面积!、安置地《点,、过渡?。方式、搬迁期—限、过渡期》限等:内容在搬迁期限内经!协商达不《成协议的拆迁当【事,人可以向市房屋拆】。迁管理部门申请【。裁决被?拆迁人是市房屋拆】迁管理部门的由【市,人民政府裁决裁决】部门应当自受理【裁决申请之日起30!日内作出书》面裁决;裁决—作出之前裁》决部门应当充分【听取:各方意见
!
当事【人对裁?决不服的可以依【法申请?行政复?议或者?向人:。民法院提起》行政诉讼《除依法需《要停止执《行的情形外在复【。议和诉讼期》间如:拆迁人已按裁决【给予货币《补偿或者《提供拆?迁安置用房》、周转用房的复【议和诉讼期间不停】止拆迁的执行
【
!第二十条 拆迁人!不,得改变尚未》搬迁的被拆》迁人、房屋承—租人原有的》供水、供电、供气】等基本?生活:条,件,
! 第二十一条 【 被拆迁《人或者房屋承租【人在裁决《。规定的搬迁期限【内拒绝?搬迁的?由市人民政府责【成,有关部门强制—拆迁或?者由市?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!法,申请人?民法院强制拆迁
!
《 市人民政府!在作出强制》。拆迁决定《前应当依《法,举行听证就作出【补偿安置裁》决的主体、程序、依!据及被拆迁人拒绝搬!迁的理由听取—。拆迁当事《人、有关主管部门】及其他相《关人员?的意见
! 实施强制拆!迁前拆迁人应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】有关事项《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!保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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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二十二条】 拆迁《房,管部:门代管的房屋—拆迁补?偿安置协议》必须经公《证机关公证代管人】应当:就被拆迁房》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!机关办?。理证据保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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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十》三条 被拆迁房】屋有下?列情形之一的—由拆迁人提出—补偿安置方案—报市房屋拆迁管理】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!拆迁
! (一!),有产权纠纷的—。;
!。。 》 (:二)产权人》下落不明的;—
》
? : (》三,)暂时无法确—定产权人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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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房屋拆迁前】拆迁人应《当就被拆迁房—屋的有关事项向公】。。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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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十》四,条 拆迁设—有抵:押权:的房屋依照国家【有关:担保的法律执行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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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,五条 法》律、法?。规对拆迁《。军事:设施:、寺观教堂、—文物古迹、归侨【侨眷房屋、》。。涉,。外房屋等另》有规定?的从: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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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六条 城市房屋!拆迁涉及公共设【施或者各种管线【迁移的由《原所有人按规定限期!自行:。迁移;所《需迁移?的费用?由拆迁?人给予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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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。 第二十七》条 ?。对拆迁范围内的花】木、绿地应当—尽可能保《留不能?保留:的应当按《照,国家和省《规定:办理有关手续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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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,八条 ? 拆迁人使用拆迁】补偿:安置资金的应—当经市房屋》拆迁管?。。理部门审核拆迁人实!施,房,屋拆迁的《补偿:安置资金在拆—迁补:偿、安置完成前【应当全部用于房【屋拆迁的《补偿、安置不得挪】作他用
】
市—房,屋拆迁?管理部门《应当根据房》屋拆迁补《偿安:置资金?管理的有关》。规定加强《对,拆迁补?偿,。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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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《二十:九条 ? 市房屋拆迁管理部!门应当建立、健全房!屋拆迁档案》制度:加强对房屋拆迁档案!。资料的管理
】
房】屋拆迁的档案资【料包括拆《迁,人从事房屋》拆,迁的有关批》准,文件拆迁《计划和拆迁方案【。。。及其调整资料拆【迁补偿安《置协议及其结算资】料以及其他与拆【。。。迁有关的档案—资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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