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劳!动,场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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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》。本,章已被天《津市安全生》产管理规定》废止2004050!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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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三条 —劳动场所应当—保持整洁原材料【、半成?品、成品必须码放稳!固废:。料、废物应当及时清!除工具应当在固【定位置存《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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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四条: 厂(《场)区道《路应:当平坦、畅通;拐】弯,。、交叉?口和:险要作?业地段必《须设置明显的交【通标志和警》告,牌示
】 在》通道上空架设管、线!、栈桥应当》符合国家《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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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搭设的便桥应】当牢固?并设有扶《。手和防?。滑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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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固定式的》钢直梯、《斜梯和固定》式工业平台应当符】合国家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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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厂(场)区内【绿化:应当符合安全—生产的有《关规: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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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《。五条: 生产《需要的坑、口、壕】、池必须加盖或者设!置围栏施工挖掘的坑!、沟应当设置—护栏在夜间和能见度!差的天气《应当设置警示—。灯
】 第十六条【 建筑物必须坚】固结构应当符合安全!规定堆放物品的荷】。重不得超过建—筑物设计负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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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禁止利用》设计上不允许的【屋架或者屋面梁作】为起重梁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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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生产用房应—。当符合国家有关【设计规范禁止—生产:、仓储用房与居住】。用房合?用或者连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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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七条 】 经常有水》、油脂或《。者其他液体的劳动场!所应当?设有排水、防滑、防!腐蚀、防渗透的设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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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八《条 机器》和工作台《等设备、《设施的布《置应当便于劳动【。者操作通道宽度不得!小,。于1:米走台应当》设置围栏围》栏,高度不得低于1.0!。5,。米机械设备》。或者流水作业线的】危险空档应当—用栅栏封闭;因工】作需要?穿越时应《当搭设安《全过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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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》十九条? 劳动场所的光】线和工作地点局【部照明应当符合采】光、照明的设—计标准
!。 第二—十条 ? 室:内劳动场《所通风换气条件必】须,良好:室内工作温度—达到:国家:。规定的?。高温或者低温作业标!准时:应当采取降温或者】取暖措?施,
! 第二十一条 【 露天作业场所【。应当采取防晒、防寒!。、防雨、防风、防雷!击等防护措施并为】长期从?事露天作业的劳动】者提:供休息场所》
【 第二十二条】 :在架空输电线路下禁!止起重机《械作业;在一侧起】重吊装必须保持规】。定的:安全距离;从事【其他作业《应,当,采取:预防触?电的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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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二十三条 !阵风风力《6级以上不得—在露天高处作业【或,者起重?作业因故障》、灾害?急,需抢修或者》。有特殊生产作业【需要的必《须采取相《应的安全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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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。 《第二十四《。条 ?爆破作业场所必须划!定安:全距离?设置警戒标》志并指定专人警戒】
【 第二十—五条 《进入洞室、井—坑、管道、容器【和船舱等空气不【畅通:。。的,。场所作业应》当采取通风、排气】、检测、《专人监护等防—护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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