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第《七章 ?。。法律责任 【     !第三十条  违反本!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!定使用?房屋的由《房屋安全使用—行政主?管部门责令限期【改正;逾《期不改正的由房屋】安全:使用行政主管部门申!请人:民法院强《制执行发生的费用由!责任者?承担并按照下列规定!予以处罚 — ,。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。 (一)《违反第(一)项【规,定的处一千元以【上,五千元以下的罚款】;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二)违反第【(二)?项规定的处五千元以!上二万元《以下的罚款》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三)!。。违,。反,第(三)项规定的】处二万元以上—五万元以下的罚【款; —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四)违【反第(四)项规定】的处五万《元以上十万元—以下的罚款 !     第三十!一条  违反本条例!第八条第二款—规定装饰装修房屋的!由房屋安《全使用行政》主管部?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!并,可处一千元以上一】万元以下的罚款 】。 《     》第三:。十二条?  违?。反本条例第六—条,、第十条、第二十】条规定未进行房【屋,安,全鉴定的由房屋安】。全使用行《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!鉴定;逾《。期,不鉴:定的处一万元以【上三万?。元以下的罚款;对】有影响房屋安—全使用迹象》的由房?屋安全使用行政【主,。管,部门组?织进行鉴定经鉴【定,影,响房屋?安全而继续施工【或者使用《的由房屋《安全使用《。行政主管部门责令】。限,期改正并《处三万元以上十【万元以下的罚—款 《     第三!十三条  房屋安全!使用行政主管部【门对正在进行的违】法拆改房屋、装【饰装修等行为应当】责令立即停止—施工:可以:扣押:违法施工的设备【、工具和材料 】   —  第三十四条 】。 房屋安全鉴定机】构和鉴定人员—未按照本条例规定】从事房?屋安全鉴定工作【的由房屋安全使用行!政,主管:部门责令限期改正;!逾期不改正》的对房屋安全—鉴定:机构处一万元以上五!万元以?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员!处一千?元以上一万元以下】的罚款 】     第三十】五条  当事人对】房,屋安全?使用:行政主管部门—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!不服的可《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!或,者向人民法》院提起诉讼;—逾期不申请》行政复议或者不提】起,诉讼、又不履行行】政处:罚决定的由》作出处罚决定—的机关?申请人民法院强制】执行 》     【第三十六条  【房屋安全使用行【政主管?。部门的工作人—员在房屋安全使【用管理工作中玩忽职!守、:徇私舞弊、滥用职】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!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!行政处分;构成【。犯罪的依法追究刑】事责任 《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