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—章 危险房》屋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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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【五条 经鉴定【确认为危《险房屋?。的房屋?安全鉴定机构应【当及时通知鉴定委】托人并向房屋—安,全使用行政主管【部门报告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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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—十六条 经鉴定确!认为危险房屋的【。房屋所有人》、使用人或》者有关责任人应当分!别按照下列情况处】理
【 】(一)采取适当【安全技?术措施处理后—解除危险的可以【继续使?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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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采取适当安!。全技术措施处理后】能够短?期使用的可以观察使!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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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三)】无修缮价值暂—时不便拆除又—。不危:及相邻建筑或者影响!他人安全《的应:。当停止使用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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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四:)无修缮价》值危及相邻建筑或者!影响他人安全的应当!立即拆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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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七条【 异产毗连—房屋自然损坏经鉴定!确认为危险》房屋的由相关房屋】所,有人共同采取—处理措施解》除危险?所需费?用由所有人按照【各自房屋建》筑面积比例分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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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八条 经!鉴,定,。确认为危险房屋【需要使用《人临时?迁,出的房屋《所有:人应:当告知?使,用人及时迁出—并妥善安《排,临时避险场所房屋安!全使用行政主管【部门应?当督促房屋所有【人予以落《实房屋使用》人拒不?迁出的由区县人【民政府依据》相关法律《法规采取应急—处置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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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《二十九条 房【屋,发生倒塌的》房屋:所有人、《使用人和房屋管【理服务单位应当立】即抢险并及时向房】屋,所在地的《区、县房屋》安全使用行》政主:管部门报告》区、县人民政府应】当组织有关》部门抢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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