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—。章 驾?驶员管?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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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六《条, 申请或》换发机动车驾驶证】除符合国家有—关规:定外还须接》受必要的驾驶适应】性检测参加交通法】规和相?关,知识的培训》和考试检测、考试合!格后由公《安,交通管理部门核发】机动车驾驶证
】
《 ? 除公安交通管【理部门?或其委托的部门外任!何单位或个人不得】扣留机动车驾驶【。证,
【。 第十》七条 机动车驾驶!员,驾驶车?辆时须遵守》下列规定
!。
!(一)不《。准驾驶?无号牌、无行驶【证的车辆;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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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 , :(二)不准收—看电视或带耳—机、:耳塞收听《广播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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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三—)不准?。使用移动《电话或?查看传呼信息;【
【 》 (四)》不准服用抑》制神:经的制品、制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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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五)矫正!。视力的驾《驶,员配戴符《合标准的眼镜;
】。
— (】六,)小型客车驾—驶员及?前排乘员使用—安全带;
】
《 , (七【),车辆在?行驶:中不准开车门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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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》(八)驾驶》摩托车不准持物【、不:准在车把上悬挂物】品,、不准?攀扶其他车辆或被攀!扶;
《
,
? : —(,。。九)遇停止信号【时不准通过;
【。
《
】 (十)不准实施】妨碍交通安全的其他!行,为
】。 第《十八条 机动【车,驾驶员在实习—。。期内驾驶车辆时须】遵,守下列规定
】
— (—一)不准牵》引故:障车;
《
》 : , : : (二)不准—拖带搅拌机、发【电机等专用机械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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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》(三)不《准驾驶试车的—车辆;
—。
— 》(四)不准》驾驶营?运性客车
【
【第十九条 —本市实行机动车驾】驶员交通违章、交】通,事故记?分制度凡《记分达到规》定分值?的机动车《驾驶员?须参:加交通安全》教育培训和》考试具体办法由市公!安局另行规定—
【 第二十条【 机动车驾驶员】有下:列情:形之一的《应当注销驾驶证
!。。
》 ? , , ,。 ,(,一)死亡《、宣告死亡或—宣告失踪的;
】
《 ?。 (二)】驾驶:证有:效期满后6》个月内?无正当理由未办【理换证?手续的;
!。
【 (?三)发生交通违法行!为后3个月内无正】当理由不到指—定,地点接受《处理: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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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四)按照【记分制度达到—规定分值后6个月内!无正:当理由不《接受:交通安?全教:。。育培训和考试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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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—。 (五)因身体原因!。丧失驾驶能力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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