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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驾驶员】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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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!条 申请或换发】机动:车,驾驶证?除符:合国家有关规定外】还,须接受必要的驾驶】适应性检《测参加交通》法规和?相关知识的培训和】考试检测《、考试合格后由公安!交通管理部门核发】机动车驾驶证
】
【。 除公安交通管理】部门或其委》托的部门外任何单位!。或个:人不得扣留机—动车驾驶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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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七条 》 机:。动车驾驶员驾驶车辆!时须:遵守下列规》定
】 》 (一)》不准驾驶《无号牌、无行驶证】的车辆;
】
! (二)不》准收看电视或带耳】机、耳塞《收,听广:播,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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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— ,(三)不准使—用移动电话或查看】传呼信息;
】
【 (四)不准!服用抑制神经的【制品、制剂;
!
》 —(五)?矫正:视力的驾驶员配戴】符合标准的眼镜;】
》
? (六】。)小型客车驾驶员】及前排?乘员使用《。安全带;
】
,
: 【(七)车《辆在行驶中不准开车!。门;
《
《 【。 (八)驾》驶摩托车不准持物】、不:准在车?把上悬挂物品—、,不准攀扶其》他车辆或被攀扶;】
《
: , — (九?)遇停止信号时不准!通过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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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十)!不准实?施,妨碍交?通安:全的:其,他行为
】
第—十八条 》。机动车驾《驶员在实习期内驾】驶车辆时须遵守下列!规,定
:
》 : : (一)不准!牵引:故障车;
!
, (!二)不?准拖带搅《拌机、发电机等专用!机械;
【
— (》三)不准驾驶试车的!车辆;
【
】 (?四,。)不准?驾驶营运《性客车
【
? 第十九条【 本市《实行机动车驾驶【。。。。员交通违《。章、交通事故记分制!。。度凡记分达到—规定分值的机—动车驾?驶员须参加交通安全!教,育培:。训和考试具体办【法由:市公安?局,另,行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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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十条 《 机动车驾驶员有】。下列情形之一的应】当,注销驾驶证》
! : (一)死【亡,、,宣告死亡或宣告失】踪的:;
《
《 【(二)驾驶证—有效期满《后6个月内无正当理!。由未:。办,理换证手续的;
!
,
《 (三!。)发生交《通违法?行为后3个月—内无正当《理由不到指定地【点接受处《理的;
》
—。。 (四)!按照记分制》度达到规定分值【后6个月《内无正当理》由不接受交通安全】。教育培?训和考试的;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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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五)因—身体原因《丧失驾驶能力—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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