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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》 城乡规划的—制定:和修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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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十一条 !本市编制城乡—规划应当编制城市规!划、:镇规划、乡规—划和村庄规》划
】 编制城市规】划和镇规划分—为,总体规划和详细【规划详细规划分为】控制: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!详细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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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在总体规划的—基础上应当编制【专业规?划和近期建设—规划;根据》需,要可以编制分区规划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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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总体!规划或者分区规【划的基础上》应当编制控制性详】细规划
! 第十二条】 , 编制城乡规划应当!以,上,一级城乡《规划为依据其内容】应,当符合法律、法规】、,规章和技《。术规定体现城市设计!的要: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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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编制城?乡规划?应当具?备勘察、测绘、地】。震、水文《、环境等基》础资料编制城—乡规划前对》规划用地布局、【建设项目可能造【成影响的工》程地质?条件等情况应当进行!。。勘察
! 编制城乡【。规划应当使用统一】的坐标系、高—程,系和现势《。地形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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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三条 — 编制城乡规划应当!按照计划进》行城乡规划》编制计划由市城乡规!划主管部门组织【编制报市人》民政府批准后实施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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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第十四条 编制】城乡规划应当—按照有?关规定和规》范结合本地区—实际情况统筹—。安排居住、》公共设施《、工:业、仓?。。储、道路《交,。通、市政《基,础设施、绿化等各】类建设?用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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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在各类规划中—。应当根据规划内容和!深度要求划定基础】。。设施、轨《道交通、《道路、河道、绿化】用地、历史》文化街区以及历【史建筑等规划控制线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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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第十五《条 城乡规划报】送审批前城乡规划组!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!将规:划草案予《以公告并采》取论证会、》听证会或《者其他方《式征求有关》部门、专《家和公众《的意:见总体?。规划的公告时间不】得少于三十日—
】 公告期内—公众可以《向城乡规划组—织编制机关对规【。划方案提出》。书面意见和建议【城乡规划《组织编制《机关:应当充分考》虑有关意见和建议】并在报送《审批:的材料中附具意【。见采纳情《况和:理由
! 城《乡,规划组织编》制机关应《当自批准《之日起二《十个工作日》。内向:社会公布经》依法批准的》城乡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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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《六条 城乡规划】组织编制机关应【当委托具有相应【。资质等级的单位承】担城乡规《划的:具体编制工作—。。外省:市规划编制单位在】本市从事规划—。编,制的应当向》市城乡?规划主管部》门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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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《七条 经》批准的城乡规划文】件副:本自:批准之日起三—个月内由原报批单位!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!关规定移交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部!门存档
! ? 第:十八条? 本市城》市总体规划》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!制经市人民代表大会!常务委员会审—议报国务院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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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区、县总【体,规划由所在》区、:县人民政府组—织编制经区、县【人民代表大》会常务委员会审议】报市人民政府—审批:
! 中心?镇的总体规划—。由所在?区、县城乡规划主】管部门组织》编制其他镇的总体】规划:由镇人民《政府组?织,编,。制经镇人民代表大】会审议报区、—县人民?政府审批《并报市人民政—府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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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历史文化名!镇的总体规划由【所在区、县人民政府!组织编制报市人【民政府审《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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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!家批准的功能—区总体规划由功能】区管理机《。构组织编制并应当】征求有关区、—。县人民政府和有关主!管部门的意》见经:市城:乡规划主管部—门综合?平,衡后报?市人民?政府审?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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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人民!政府批准的》功能区总《。体规划由《。所在:。区、县人民政府会】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!门组织编制报—市人民政府审批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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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九条 编》制本市城市总—体,规划、区《。县总:体规划?应当组织《开展原总体规划实施!评价和城市发展定位!。。、人:。口规:模及:空间分布、各—类建设?用地需求、》生,态环境保《护、城市特色等【相关专题研》究作为编制总—体规划?的基础?
】 第二十条 【 市历史文化名【城,保护:规划和历史文化街】区保护规划由市城乡!规划:。主管部门组织编【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!
! 工业?。、商:业服务设《施、市政基》础设施、《公共医疗卫生设施、!生态环境《保护、防灾减灾等】其他:各项专业规划由有】关专业主管部—门组织?编制经?市,城乡:规划主管《部门综合平衡或【。者由市城乡》。规划主管部门—会同有关《专业主管部》门组织编制报市【人民政府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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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。城市雕塑专业规划由!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!照市人民《政府的?规定组织编制—。报同级人民》政府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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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一条:。 市近期建—设规划由市城乡规】划主管部门》组织编制报市—人民政府审批后报国!务,院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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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、县!近期建设规划—由区、县城乡—规划主管部门组织】编制:报区、县人民—政府审?批后报市人民政府备!案
【 镇的—近期建设规划由【镇人民政府组织【编制报区、县—人民政府审批后报】市人民政府备案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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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!批准:的功能?区近:期建设规划由—功能区?管理机构负责—组织编?制经市城乡》规划主管部》。门综合平衡报市人民!政,府,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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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十二条 》。 国家级风景名【胜区的总体规—划由市?城,乡规划主管部—门会同市建设主管】部门组织编制经市人!民政府审查同意【后报:国务院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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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—家,级风景名胜区的详细!规划由市建》设主管部门》组织编制《市城乡规划》主管部门综合平衡】。经市人民政》。府同意?后报:国务院建设主管【部门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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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级【风景名胜区》的总体规划由风景】。名胜:区所在地的》区,、,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!经市城乡规划主管】部门会同市》建设主管部》门审查?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!。审批
】 , ?市级风景名胜区的详!细规划由风景名胜】区所在地的区、县人!民政府组织编—制报市城乡》规划主?。管部门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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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,二十三条 》。 市人民政府确定】需要编制分区规划的!由市:城乡规划《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区!人民政府组织编【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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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。第二十四条 中】心城区的控》制性详细规划由【市城乡规划主管部】。门组织编制》报,市人民政府》审批:后,报国务院和市人民代!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】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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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 中心城区》、滨海新区范围以外!环城四区的》区域和城市》总体规划确定的新城!、中心镇以》及历史文化名镇、市!人民政府批准的功能!区的控制性》详细:规划由区、县城乡规!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!经区、?县人民政府批准后】。报市人民《政府和区、县人民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】会,备,案
】 新城》。、,中心镇、历史文化】名镇以外的》其他镇?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!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!报,区、县人民》政府审批后报市人民!政府和区、县人民代!表大会常务委员【会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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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中心城?区范围以外国—家批准的功能区【的控:制性详细规划由【其管理机构》或,者其:城乡规?。划主管部《门组织编制报市城乡!规划主管部门审批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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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制!控,制性详细规划可以连!同地下空间控制性详!细规划一《并编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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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二十五条 乡!。、镇人民《政府组织编制乡【规划、村庄规划报区!。、县人民政府—审批村庄《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!当,经村民?会议或者村民代【表会议讨论同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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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第?二十六条 》 中心城区、—环城四?。区、滨海新区和新】城规划范《围,内的镇、乡和—村庄不再单》独编制镇规划、乡规!划和村庄规》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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镇总体】规划确定的镇规【划范围内的村—庄,不再单独编制—村庄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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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第二十七条 — ,本市城市总体—规划、区县总体规】划,、镇总?体规划、国家—批,准的功能区》总体规划的》。组织编制机关应【当组织有关》部门和专家定期对规!。。。划,实施情况进行—评估:。并采取论《证,。。会、听证会或者【其他:方式征求公》。众意见组织编—制机关应当向本级】人民代表《大会常?务委:员会、镇人民代表大!会和原审批》机关提出评估报【告,并附具征求意见【。的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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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?第二十八条》 总体规划—组织编制机关—根据社会、经济、环!境和城乡发展的【需要在符合有—。关法律、法》规规定的条件下可以!申请对总体》规划进行局部修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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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改!总体规划前》组织编制机关应当】对原规划《。。的,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!向原审批机关报【告;修改涉》及总体?规划强?制性内容的应当先向!原审批机关》提出专?题报告经同意后方可!编制修改《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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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修改后的总》体规划?应当依照法定的【审批程序报》批并向?。社会公?布
】 第《二十九条 》 修:改近期建《设规划的组织编制】机关:应当对原规划的【实施情况进》行,总结对?修改的?必要性进行论证并将!修改后的《近期建?设,规划按照原审—批程序审批后报总体!规划:审批机?关备案
! : :第,三,十条 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组织编制《机关可以按照规定】的权:。限和程序对》控制性?详细规划进行修【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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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 (《。一)因总体》。规划:发生变化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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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—。 (二)》市政:基,础设:。施或者公共》。服务设施难以满【足城镇发《展需要且不》具,备更新?条,。。件;
】 】(三)?。因实施国家、本【市重点建设项目需要!修改:;,
— 【 (:四)因经济社会发】展和公共利益需【要组织?编制机关认为—确需修?。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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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十一条 》修改:控制性详细》规,划的组织《编制机关《应当对修改》的必要?性进行论证征求【规划地段内》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!向原:。审批机关提》出,专题报?告经原审批机—关,同意后方可编制修】改,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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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修改后的控制性详】细规划应当依—照本条?例规定的《审批程序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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控】制,性详:细规划修改》涉及总体规》划强:制,性内容修改》的应当?先修改总《体规划
! 《。第三十二条 因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!修改其他各类城乡】规划:的,应当:按照原审批程—序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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