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第一章 总则 【 》。。     第一条!。  为了《。加强城乡规划管【理协调城乡空—间布局改善人居【环,境促进经济社会【。全面协调《可持续?发展根据中华人民】共和:国城乡?规划:法等有关《。法律、法规结—合本市实《际情:况制定本《条例 【。   ?  第二条  在】本市制定和实施城】乡规划进行各—类建设?必须遵?守本条?例 【    本》市全部行政区域【是城市规划》区范:围 ?。 ,     本】。市地下空间的开发】利用应?当纳入城乡规划实】施规划管理 !     第三条!  :本市坚持先规划【后建设原则城乡【规划是进行规划管】理和各类建设的依据!各类建设活动必【须符合城乡规划服】从规划管理 —    】 第四条《  市?人民政?府统一负责本—市城乡规划的制定和!实施 【。     区、【县人民政《府依照本条例和【本市城市总体—规划负责本行政【。区域城乡规划的【。制定和实施 】  《   乡、镇人民】政府依照本条例和】本区县?总体规?。划负责乡、镇行政】区,域城乡规《划的制定和实—施,    ! 市和区、》县人民?政府应当向》同级人民代表大会】常务委员会报告城乡!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情!。况并接受监督 !。  《  : ,第五条  市规划委!员,会依据其职能对重要!的,规划:事项:进,。行审议为市人—民政府提供规划决策!依据 》     第】。六条 ? 本市城《乡规划工《作实行统《一,领导:下的:分级管理 —。 ,。 ,     市【城乡规划主管部门】负,责本市行政区域【。内的规划管理工【。作并根据工作—需要设立派出—机构负?责指:定,区域的规划管—理工作 】 ,    区》。、县城?乡规划主管》部门在市城乡规划】主管部门的领导【下负责本行政区【域内的规划》管理工作《 —    区》、县城乡规划主管部!门,根据工作需要在乡、!镇设立派出》机构承办指定区域的!规划管理工作 !     乡】。、镇人民《政府负?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规!划管理?工作 》 ,   《  :规划管理《权限的具体划分由市!人民:政府:规定 【  :。   第七条—  制定和》实施城乡规划应【当遵循下列原—则, 《。 :       【。 (一)科》学预测城乡发展未】来城乡统筹、合理】布局促进经济—、,社会和环《境协调?发展:改善人居环境—坚持经济《效益、社会效益、】环境效益相统—一 【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二?)符合?国家和本市》实际情?况统筹协调近—期建:设和长?远发展、局部利【益和整体利益—、,经济: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关!系, ?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三—)保障社《会,公,共利:益符合城市消防、抗!震、防?洪、防灾减灾—、人民防空》等要:求维护公《共安全、公共医疗】。卫,生改善城市交通和】市容:。景观 】。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(四】)坚持建设资源节约!型、环境友好—型社会的方针—坚持科学、》适用和经济的原【则合理用地、节约】用地:保护耕地统筹安【排地下?空间:的开发?。利用 》。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五)促—进城乡协《调发展合理》确定城乡空间布【。局和建设规模引【导工业、人口和土地!利,用,适当集?中 ?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【六)保护历史文化】遗产:保,。。护历史文化街区、名!镇、名村、自—然景观保护具有重】要历史意义》、文化艺术和—科学价值《的,。文物古迹、建筑群】、建:。筑,物和古树名木 】 《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七)遵循公》开、民主的》原则通?过多:种,。形式听取公众的意见!和建议 》 《 ,   ?第八:条  各《级人民政府应当将】城,。乡规: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!纳入本级财政—预算但?建,设,单位编制的修建【。性详细规划》除外  !   市和区、县】人民政府应当—。对编制镇规划、乡规!划和村庄《规划给予财政支持】 》     第九条】  规?划管理应当采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】手段建立统一的【电子网络系统实现城!乡规划信息资源共】享增强城乡规划【的科:。学性提高《城,乡规划实施及监督管!理的效能 —。 ,     本市!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!审批应当统一标准、!统一规范 】     —第十条  任何【单位和个《人未经法定程序不】得改:变或者废止依法【制定:的城:乡规:划 《   》  任何单位和【个人都有遵》守城乡规划的—义务并有权对—违反城乡规》划的行为《进行:检举和控《。告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