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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节— 海域使用》权登记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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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第四十七条》 依法取得海【域,使用权的当事人【可以单独就海域使】用权申?请不:动产登?。记并:根据情?况提交项目》用海批准《文件或者海域使【用权出让合同、【宗海图以及界址【点坐:标、海域使》用金缴?纳或者减免凭证等】必要材?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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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依法使用海域【。在海域上建》造建筑物、》构筑物的当事—人应:当就海域《使用权及建》筑物、?构筑物所有》权申请不动产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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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申请无《居民:。海岛登记《的按照国家有关【规,定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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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?十八条 申请海】域使用权不动产【转,移登记的应当提【交本条例第十二条规!定的材料并根—据情况提交下列材】料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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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【一)海域使用—权转让合同、—继承材料、生效法】律文书等材料;
】
【 : (二)经】批准取得的海域使】用权转让的应—当提交?批准转让的文件;】。。
【 (三!)依法需要补—交海域使《用金的应当提交【缴纳凭证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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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四)其他必】。要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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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十九条 【 因围填海造地【等导致海域灭失的】申请人应当在围填海!造地等工《程竣工?后申请国有建设【用地使用权》不动产登《记同时申请海域【使用权不动产注销登!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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