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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— 应:急救:援与事故调查—处,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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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五十六条 市和区!、县人民政府应当】建立安全生产—。应急救?援,体系督促、指导本】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!级,人民政?府做好安全》生产应急救援工作】
! 市和区、县人【。民政府应当建立并】及时更新安全生产】应急预案、重大【危,险源信?。息数据库储备和及】。时更:新应急救《援物资和《装备建立应急救【援队伍培训应急【。救援人员组织—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!练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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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五十七条 !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!。立应急救援组织制】定应急救《援预案配备相—应的:应急救援器材、【设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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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矿山、—道路交通《运输:、建筑施工、危【险化:学品、烟花爆竹【。、金属冶炼、大型】商贸等生产经—。营单位应当建立【应急救援《队伍每年至少—组织两次应急救援演!练;规?。模较小的生产经营单!位也可以与》邻近的?专职救?援队伍签订》互助协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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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生产经营单位!应当按规定将安【全生产应急救援预】案报送安全生产【监督管理部门—和有关主管部门备】。案
】 第五十八【条 : 生产安全事故【发生后?事故发生单》位应:当在一?小时:内,向事故发《生地安全生产监【。督管:理部门和《上级主管《部门报告;其中火灾!。、急性中毒》、有:害物:质泄漏、特种设备】和,机动车交通事—故,应当同时向公安消】。防、卫生、环保、】质监、公《安交管等主管部门】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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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!门和有关部门接到事!故报告后其负—责人应当《立,。即赶赴事故》现场组织事故—救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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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五十九《条 事故调查实行!分级负责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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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)重—。大事故由市》人民政府组织事故】调查组进行调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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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》 (二)较大—事故由市《安全生产《监督管?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!进行调?查
【 ? (三)一!。般事:故由事故发生地区】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!理部门组织有关【部门进行调查;其中!。未造成人员重—。伤、死亡或者直【接经济损失一百万】元以下的由事—故发生单《位负责?调,查并将调《。查处理结果报告事】故发生地安全—。生产监?督,。。管理部门法律、法】规另有规定》的从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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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六十条【 负责《事故调查的单位【应当组织事故调【查组按?照国家有关规—定对事故进行—调查并?形成:事故调查报告—。事故调查报告经事故!调查组成员签字后】由,负责事故调查的【单位向同级人民政府!或者:。其授:权的有关部门提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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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事故调查》。组成:员对事故原》因、责任认定、责任!者处:理建议等有不同【意,见的:应当记?录在案事故调查报告!应当:对不同意见作出【说明
! 市《和区、县人民政府】或者其授权的—有关部门应当在规定!的时限内《对事故调查报告【予以批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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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 负《责事:故调查的单位应当】保留完?整的事故调查处理档!案材料?
— 第六十一】条 ?事故发生《单位:及有关?主管部门应》当按:照人民政《府或者其《授权的有关部门的】批复:。对责任?单,位和责任人员—进,行,行政处?。罚和处分落》。实防范和整改措【施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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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事故:发,生单位在接到批【复后三?十日内应《当,将落实批复情况报】送组织事故调查【。的人民政府或者安全!生产监?督管理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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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六十二》。条 因事故发生单!位对事故《谎报、瞒报》或者破坏事故—现场导致事故经过】、原因和责任无【法,查明的可以认—定为该单位的生产安!全责任事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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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六十三条 —。 ,发生:人员重?伤、死?亡生:。产安全事故的—。生产经?营,单,位应当及时进—。行安全评价并根【据评价结果采取相】应的安全《防范措?施
【 , 第《六十四条 有【关主:管部门应当在每【月5日?前将上?个月的?道路交?通、火灾、建—筑施工、特种设【备、铁路《交通、?农,业,。机械等事故情况【。的统计报《表报送同级安全【。生产监?督管理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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