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四章 应急救援与!事,故调:查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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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五十》。六条 市和区、】县,人民政府应当建立】安全生产应》急救援体系》。督促、指导》本级:政府:有关部门和》下级人民政府做好】安全生产应》急救援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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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市和区、县人民!政府应?当建立并及时更新】安全生?产应急预案》。、,重大危?险源信?息数据库储备和及时!更新应急救援物资和!装,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!培训应急救援人员】组织安全生产应【急,救援演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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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五十七—条 : ,生产经营单位应当】建立应急救》援组织制定应急【救援预案配备相应的!应急救援《器材、设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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矿】山、道路交》通,运输、建筑施工【、危险?化学品、《烟,花爆竹、金属冶炼】、大型商贸等生产经!营,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!。援队伍每年至少【组织两次应急救【援演练;规》模较小的生》产经营单位也—可以与邻近的专职救!援队伍签订互—助协议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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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生产?经营单位应》当按规定《将安:全生产应急救援预】案报送安全》生产:监督管理部》门和有关主》管部门备案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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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五十八条【 生产安全事故】发,生后事故发生单【位应当在《一小时内向事故【发生地安全生产监】督,管理部门和上—级主:管部:门报告;其中火灾】、急性中毒》、有害物质》泄漏、?特种设备和机动车交!通事故应当同时向】公安消?。防、卫?生、环?保、质监《、公安交管等主管】部门:报告
! , 安?全生产?监督管理部门和【有关部门接》到事故?报告后其《负责人应《当,立即赶赴事故现【场组织事故救援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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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第五十—九条 事故—调查实?行分级负《。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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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【 (:一):重大:事故由市人民政【府组:织事故调查》组进行调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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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(二)较!大事故由市安全生产!监督管理部门组织】有关:部门进行《调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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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(】三)一般事故由【事故发生《地区、县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】部门组织有》关部门进《行调查;其》中未:造成人?员重伤、死亡—。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一!百万元以下的由事】故发生单位负责调查!并将调?查处理结《。果,报告事故《发生地安全生产监】督,管理部门法律、法规!另有规定《的从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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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六十条【 负责事》故调查?的单位应当组织事】故调:查,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!对事故进《行,调查并形成》。事故:调查报告《事故调查报告—经事故调查组成员】签字:后由负责事故调查的!单,位向同?级人:民政府?或,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!提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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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事故?调查组?成员对事故原因、责!任认:定、责任者处理【建议等有不同意【。见的应当记》录在案?事故调查报告应【当对不同意见作出说!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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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市和区、《县人民政府或—者其授权《的有:关部:门应当在规定—的时限内《对事故调查报—告予以批复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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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负责事故调》查,的单位应当》保留完整的事—故调查处理档案材】。料
】 第六十一【条 事故发生单位!及有:关主管部《门应当按照人民【。政府或者其授—。权的有关部门的批】复对责任单位和责】。任人员进行行—政处罚和处分落实防!范和整改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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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事故发生单》位在接到《批复:后三十日内》应当将落实批—复情况报送组织事故!调查的?人民政府或者—安全生产监》督管理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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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】十二条 因事故发!生单:位,对事:故谎报?、瞒:报或:者破坏事故现场导】致,事故:经过:、原因和责任无【法,查明的可以》认定为该单》位的生产安》全责任事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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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六》十三条 发生人】员重伤?、死亡生《产安:。全,事故的生产经—营单位应《当,及时进行安全评价】并根据评价》结果采取相应—的安全防范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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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六:十四条 有关【主管部门应当在每】月5日前将上—个月的道路交—通、火灾、建—筑施工?、特种设备、—铁路交通、农业机】。械等事故情况—的统计?报表报送同级安【。。全,生产监?督管理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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