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三章 监督管理
!。
— 第》。四十二条 市【和区、县人民政【府应当每季度至少召!开一次安全生—产工作会议会议【主,要包括下列内容
!
《 》 (《。一):分析安全生》产形势?;,
!。 (二)】协调解决《安全:生产中的重大问题;!
》
《。 : : (三?)督促?检查本行政区域重大!事故隐患治理—和事:故,防范工作;
【
《 ? 《 ,(四)通报安全生】产,事故指标《控制:情况;?。
》
, — (五)布置【阶段:性重点工《作
》
会议决!定,的,事项:。有关:部门应?当在十日内向同级人!民政府报《告落实情况》
】 第四十三—条 各级》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!门,按照下列规定监督】落实安全生》产,责任制
! 【 (一)上级人民】政府:负责监督下级人【民政府;
!。
— (《二)各级人民政府】负责监督本级人民】政府各有关》部门;
》。
】 《(三)有关部—门,。负责监督《其职责?范,围,内,的生产?经营单位;
—
— 》 (四)乡、镇】人,民政府和《街道办?事,处负责督促》辖区内?无主管部门的—生产经营单位—
【 第《四,十四:条 人《民政府及其有关【部门应当《。履行下列安全生产】。责任制监督职责
】
【。 ?。 (一)指导】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】责任制;
】
— (二)【督促有关单位排查】。和治理?安全隐患;》
【 ? ? (三)协》调解决?安全生产的重大和共!性问题;
【
:
【 (四)掌握有】关单位安全生—产责任落实情况;】
:
】 《(五)对被监—。督单位进行》年度综合考核—;
【 【 (六)其他需【要监督的事项
】
?
《 ,第四十五条 — 每年3《月31日前各级人民!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与!被监督单位签订安全!生产责?任书
【
第—四十六条 —市安全?。生产监督管》理部门会《。同,有关部门组》织全市?安全生产《责任制?考核
! 第四十七【条 安全生产监督!管理部?。门和其他负有—安全:生产监?督管理职责》的部门在检查中【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!应当实行专》。。项督:办制:度明:确责:任单位下达整改指】令限期整改
】
:。
》第,。四十八条 》 村民委《。员会、居民委—员会发现事故—隐患:、安全生《产违法?。行为和生产》安全事?故应当及时向当【地,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!门报:告当地人民政—。府及:其有关部门接到村】民委员会、居—民委员会报告后【。应当及时处》理
:
【 村民委员会、】居民:委员会可《以设置安全》。员进行日常安全巡】查,
【 ?第四十九条》 , 工:业园区管理机构【应当确定安全生产】管理机构或》者人员负责》本,园区内安全生产监督!管理并接《受安全生产监督管】理部门的业》务,指导
?
》 , : 第五十条 市】和区、县安全—生产监督《管理:部门应当《定期向社会公布安全!生产状况及时公【开严重安全生产违】法行为和生产安【全事故的查处信息市!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!门对发生的较大【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!以及社会影响—大,的典型事故应当及时!予以通报
【
? , 第《五十:一条 ? 本市?推,行生产经营单—。。位安全?标准:化管理市和区、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!部门对安全标准化的!实施情况《进行指导监督
】
第!五十二条 》 市:。。安,全生产监《督管理部门应当建】立,安全生产违法—行为记录系》统记载生《。产经营单位安全生】产违法行为和处【理结果以及》其他相?关安全生产信息
!
《 单位和【个人可以查询安全生!产记录系统》相关信?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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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?五十三条 从事安!全生产评《价服务的机构—。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!。定开展?工,作不得有下列—行为
—
【 (一)将【承接的?服务项目转让、转包!。给其他单《位或:者个人;
【
》 ,。 : (二)—对本机构设计的【建设项目《。进行安全《评价;
【
】 (三《),出具虚假或者失实的!安全评?价报告;
【
:
!(四:。)违反评价程—序;
》。
! ,。 (五)其他违法】进行安全评》价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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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五—十四条 》任何单?位和个人发现—生产经营单位存【在安全事《故隐患?或者安全生产违【法行为有权向安全】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!有关部门举》报
! 安全生》产监督管理部—门或:者有:关部门应《当及时进行调查处】理为举报《者保密对举报—有功人员给予—。奖,励,。。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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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】五条 在外环线】以内区?。。域及:。区、县的城》区,范围内禁止新建危】险化学品《的生产、储》存,项目;?原有危险《化学品生产、—储存项目应当按照规!划逐步迁《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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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市新建!危险化学品建—。设,。项目应当按照城【市规划和有关—要求进?入工:业园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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