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板玻璃GB11614-2009 建标库

7  检验规则

7.1  检验分类

    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。

7.1.1  型式检验

    型式检验项目为第5章的全部要求项目。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:

      a)新产品投产或产品定型鉴定时;

      b)冷修后恢复生产时;

      c)原材料或工艺参数有较大变化时;

      d)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;

      e)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主管部门提出要求时。

7.1.2  出厂检验

    出厂检验的项目有:尺寸偏差、对角线差、厚度偏差、厚薄差、外观质量和弯曲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