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 检验规则
7.1 检验分类
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。
7.1.1 型式检验
型式检验项目为第5章的全部要求项目。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:
a) 新产品投产或产品定型鉴定时;
b) 冷修后恢复生产时;
c) 原材料或工艺参数有较大变化时;
d)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;
e)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主管部门提出要求时。
7.1.2 出厂检验
出厂检验的项目有:尺寸偏差、对角线差、厚度偏差、厚薄差、外观质量和弯曲度。
7 检验规则
7.1 检验分类
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。
7.1.1 型式检验
型式检验项目为第5章的全部要求项目。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:
a) 新产品投产或产品定型鉴定时;
b) 冷修后恢复生产时;
c) 原材料或工艺参数有较大变化时;
d)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;
e)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主管部门提出要求时。
7.1.2 出厂检验
出厂检验的项目有:尺寸偏差、对角线差、厚度偏差、厚薄差、外观质量和弯曲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