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三—章, 销售者、服务【者的责任 》。 ?    【 第八条《  销售者》、,服务者在经营活动中!必须执行下列规【。定 ?。   —   ?  : ,(一)?销,售,商品提供服务必须】符合国?家有关规定具备基本!的经营条《件;: 》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二《)国家明令禁—止的危害人民—身心健康和安—全,的商品与服务项目不!准经营;《    !   ?  (三)》销,。售工业消费品—(含进口商》品)应有法定—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!签证的检验合格证】;未达到规定标准、!仍,有使用价值的非【食用商品可在—商品标价签》上标明“《处理品?”降价销售;违反】国家安全、》卫生、环境》保护:、计量?等法规要求的—商品必须及时—销,毁或:作必要的技术—处,理不得 《 ?。     以“】处理品”《流入市场;》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四)销售工业消【费品应有包括产地、!厂名:、产品性《能、用法等内—容,的说明书《高,档耐用电器》。商品还应附线路【。图;限时使用的商品!应,注明:出厂日期和有效期】;优质商品必—须有标志《;, —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五)提供服务!。应当执行服务规范】不得降低服务质量;! ? ,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六【。)应有而未有注【册商:标或假冒注册商标的!商品不得销》售; 【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—(,七)刊播、设置、】张,贴商品或服务的广】告内容必须》真,实,、健康允《诺的条件必》须兑:现不:。得进:行欺:骗性宣传; !  ?。   ?    (八)必】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!、经过法《定计量机《构检:。定合格的计量器具】准确计?量; 《 :    》 ,   ? (九?)必须按照国家政】策,定价明码标》价不得以次充—。好、以假充真以【旧,充新变相涨价;【   】   ?   ?(,十)不得搭售商品】; 》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【十一)消费者定【购、定做、预约的】商品和服务必须依约!履行:;   !    《 , (十二)实—行全程服务》。。向,消费者提供有—关商品和服务知识】回答询问;消费者】选中的家《用电器可以通电验机!当面调试并按照国家!规定:。或经营者自定实【行包修?、包:换、包?退,。。制,。度,;,售出的?商品和提供的服务应!附有经营者的识【别标志或《凭据 【 ,。    《第九条 《 销售者、服务者应!当接受和答复消费】。者的交涉、投诉、批!评与建议依法解【决与消费者的权益纠!纷,改进服务工作 !  《   应当接受和】答复:行政机关、司法机关!、消费?者组织?。和新闻机《构的查询如》实反映情况提—。供证据 !   ?。 第十条 》 凡因?出售商品、提供服】务而损害了消—费者:合法权益的应负赔偿!责任如属《生,产者、?运输者、仓储者的】责任销售《者和服务者应先【向,消费者赔偿然后再】向责任?者索:赔 》 :    第十一条】。  对违反第—八,条规定的销售者和服!务者:。工商行政、》标准、计量、—。商,品检验、物》价、卫生、防疫、检!疫等有关《。管理部门应视情节】轻重责?令赔礼道歉、—。。修理、重作、更【换或:赔偿损失;》主管:部门和监察》部门可?对有关责《任人员给予》行政:处,。分;:。构成犯罪的由司法】机,关依法?追究刑事《责任 ?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