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】拆迁补偿与》安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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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】条 拆迁》人应:当依照法律、法规和!条例规定对被拆迁】人,给予: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!。使,用期限的《临时建?筑按照使《用,期内的?残存价值参考剩余】期限给予补偿;拆除!违法建筑、》超过批准使》用期限的《临时建筑不》予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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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,。十九条 《 拆迁补偿的—方式可以《实行货币补偿也可】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!由被拆迁人选—择
【 第二—。十条 ? 被拆?迁房屋货币补偿的金!额根据下列》因素以房地产—市场:评估价格确定具【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!根据省有关规定【。制定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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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【一)被拆《迁房屋重置价、房】。屋装修?评,估值、附《属,物评估值以及房【屋,成新程度、层高、】楼层等调《节因素;《
【。 , 《 (二)被—拆迁房屋区位基【准价、划《拨用地折扣以及【房屋的周边环境、交!通和商业服务便利】程度、?公共事业设施配套】状况:等区位调节因—素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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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三)—被拆迁房屋建筑面】。积自:竣工之日起至拆迁许!可证颁发之日止【不满五?。年的住宅房屋—被拆迁?的拆迁人应》当对被拆迁人—增,加百分之十》的货币补偿金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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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第二十一条 被】拆迁房屋重置价仅指!房屋重置建安成本】价由市和县级—市物价、房产—管理部门根据—房屋:的结构和等级确定】按年度公布拆迁区位!及其区位基准价按】照以下规定确—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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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一)】苏州市?区,的拆迁?区位由市人民政【府参:照土地级《。别分类确定公布【。;区位基准价由【市人:民,政府按照房屋所【在区位和用》途分类?。确定其中苏》州工业园区、—苏州新区《、吴中 区、相【城区的拆迁区位【及,。其区:位基准价由所在【区的管理《。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!根据实际情况确【定报市人民政—府批准市人》民政:府,确定或者批准的【区位基准价以及补】偿计算办《法应当向《。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后!按年度?公布
】 , — (二)县级市的】拆迁区?位,。及其区?位基准价《由县级市人民—政府根据实际情况】确定公布《并报苏州市房屋【拆迁管理部门—备,案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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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三)被】拆迁房?屋,。建筑面?积小:。。。于土地使用面—积的区位补偿按照】土地使用面》积计算划拨》用地折扣是指在【。区位补偿中应当扣】除的划拨用》地土地出让》金划:拨用地折扣适用于】拆迁以划拨方—式取得?用地的工业、仓【储、办公《。用房划拨用地折【扣,率由国土《管理部门《会同房屋拆》迁管理部门确定【公布折扣《的金额?属,政,。府土地收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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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十?。。二条 私房—、单位自有房—屋,以房屋?所有权证认定所【有人和建筑面积【直管公房以房产管】理部门提供》的资料认定房—屋承租人和建筑面】积;:土地:使用面积《以国有土地使—用权证认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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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二十三条 —被,拆迁房屋分》为住宅房屋和—非住宅房《屋以房屋所有权证记!载的用途《或,者建设工《程规划许可》证记载的功能认定房!屋,所有权证《未明:确用途的以房—屋档案记载》的用途认定》被拆迁?。的非住宅房屋分【为商业用房和非商业!用房以?营业执?照记载的经营范【围和经营方式—。。认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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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十四条 住【宅房屋?改作非住宅房屋使用!的,按照下列条》件认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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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《 (一)》私房自营开业—开业:部位在房屋所有权证!记载的合法建筑面】积,范围内并已办理【土地使用权性—质,变更手续《有,所有人、共有人【或者直系亲属(【。含配偶)的》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!证等效批准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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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)私【。房、单?位自有房屋出租开业!开业部位在房屋所】。有权证记载的—合法建筑面积范围】内有房屋租》赁,许可:证、土地使用—权租:赁许可证有与房【。屋租赁合同户名【一致的?营业执照和》。税务登记证》等有:。效批准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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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三)直管—公房原承《租户开?业,有原住房租赁—证、房屋租赁许可】。证有:与原承?租户或者同住—。父母、子《女,及其配偶户名一【致的营?业执照和税务登记】证等:有效:批,准文件非《商业用房改作商业】用房自营或者出【租营业的参照前款第!(一)项、第(二)!项规定的条件—认定:各,县级市?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!地实际情况制定【认定标准
》
【。 第二《十五:条 拆《迁人应当委托市【和县级市《房产:、房屋拆迁管理【部,。门审定?公布的拆迁》房屋评估机构对【被拆迁房屋进—行评估并订立—委托合同评估—费用:由,拆迁:人承担接受委托的评!估机构应当按照委】托合同约定》。的时间出具估价报】告当事人对》评估结果《有异议的可》以自收?到估价报告之—日起三日内向—原评估?机构书面申》请,复核:;原评?估机构应当自—收到申请《之日起三日内进行复!核,并出具书面复核【。报告当?事人:对复核结果仍有异】议的可以《自收到?复,核报告之日起三日内!向房产管理部—门申请鉴定》鉴,定费用由过错方【承担评估机》构不得串通》一方当事人损害另】一方当事人》的合法权《益拆迁房《屋的评估技术规范】、评:估争议处理办法由市!房产管理部门根据】国,家和省有《关规定制定
【
【 第二十《六条 《实行: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!人与:被拆:。迁人应当《依照本条例第二十】条的规定《评估:确定:被拆迁?房,屋货:币补偿的金》额与所调换房—屋,的市场价格》结清产权调换—。的差价拆迁》非公益?事业房屋的附属物】不作: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!。予货币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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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,十七:条 拆迁用于公】益,事业的非生产经【营性房屋及其附属物!的拆迁人应当依【照有关法律、法【规的规定和城市【规划的?要求予以重建;被拆!迁人也可以选—。择货币补偿仍—用于公益《事业建?设,。
—。 《第二:。十八条 拆迁以标!。准租金租赁的直【管公房和单位自有】。房屋被拆《迁人选择货币—补偿:与,房,屋承租人解除—租赁关系的拆迁【人按:照下列办《法,给予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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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一)】住宅房屋货币补偿】的金额(不含房屋】装修评估值》)的百分之二十给被!拆迁人百分之八十给!房屋承租人房屋装修!补偿金额给装修出资!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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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?二)非住宅房屋货】币补偿?的金额(不含房屋装!修评:估值)的百分之三】。十给被拆迁人百分之!。七十给房屋承—租人:房,。屋装修补偿金额【给装修出《资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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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二:十九条 被拆迁人!。不选择本《条例第十《九条规定《的拆迁补偿方—式又无?力购:房的可?以,向拆迁人提出申【请由拆迁人提供不小!于,原住房面积的房屋以!标准租金租》住拆迁?人将扣除区位补【偿部分?后的:房屋货币补偿金【。额支付给被》拆,迁人直管公房—、单:位自有房屋承租人不!选择本条例》第二十八条第(【一)项规定的拆【迁补偿方式又无力】购房的可《以向拆迁人》提出申请由拆迁人安!排不小于原住房【面积的房屋》以,标准租金《租住
! 第《三十条 用于【产权调换的安—置房屋交付使用时拆!迁人必须《向被拆迁人提供办】理房:屋,所有权证《和国:有土地使用权—证所需的有关文【。件,资,料,拆迁:人用预?售房屋进行产权调】换的按照国家商【品,房销售管理》。的有关规定》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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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一—条, 拆迁住宅房屋按!照以下办《法计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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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】 (一)自住私【房凭房屋所有权证】计户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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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《 (:二,)租住私房凭租用凭!证和户口簿计户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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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【 (三)租》住,直管:公房凭公有住房【租赁证计户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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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—。四)租住《单位自有房屋凭公】有住:。房,。租赁证或者出租单】位,证明计户拆迁非住宅!房屋:按照:以下办法计》。户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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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,。 (一)非】住宅房屋《自用的凭房》屋所有权证和营【业执照?计户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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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(,。二)非住宅房屋出租!。的凭房屋租赁许可证!。和营业执照》计户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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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三十二条《 被拆《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!。在规定的搬》迁期限内提前搬迁的!拆迁人应当适当发给!搬迁奖励费奖—励标准?由拆迁人确定并报房!屋拆迁管理部—门批准后公》布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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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三十三条 拆迁】人应当按照规—定付给被拆迁人或】。者房屋承租人搬迁】补偿费实《。行,货币补偿的》。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!租人:必须:自行过渡拆迁—。人一次性付》给六个月的临时安置!补偿费被拆》迁人实行房屋产权】调换:自行过渡的》拆迁人?按照约定《的过渡期限》付,给临时?安置补偿费;因【拆迁人责《任延长过渡》期限的?应当自逾期》之月起增加》临时:安,置,补偿费?搬迁补偿费、—临,时安:置补偿费和电话移机!等其他费用的补偿】标准由?市和县级市物价、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!据,省有关?规定核定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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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四条 【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!造,成被拆迁人或—者房屋承《租人:停产、停《业,的拆迁?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!具体补偿《标准由市和县—级市物价、》房屋拆迁管理—部,门核定公布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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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十,五条 本》条例涉及的价格【标准适用时点以房】屋拆迁许可证颁【发之日?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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