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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拆【迁补偿?与安置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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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八条 拆迁—人应当依照法律、】法规和条《例规定对被拆迁【人给予补偿拆除未超!过批准使用》。期,限的临时建筑按【照使:用期内的残》存价值参考剩余期限!给予补偿;拆除【违法:建筑、?超过:批准使用期限的【临时建筑不予补偿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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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九条 !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!实行货?币,补偿也可以》实行房屋《产权调换由被—拆迁人选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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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。 ? 第二十条 【被拆:迁房屋货币补偿【的金额根《据下列因素以房地产!市场评估价格确【定具体办法由—市人民政府根据省】有关:规定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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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 (一)被拆迁房!屋重置?价,、房屋装修评—估值、附属物—评估值以及房屋成新!程度、层高、楼层】等调节因素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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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《)被拆?迁房屋区位基准【。价、划拨用地—折扣以及《。房,。屋的周边环境、交】通和商业服务便【利程度、公共事业设!施配套状况》。。等区位调《节,因素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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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(三)【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!自竣工之日起至拆迁!许可证颁发之—日止不满五》。年的住宅房》屋,被拆迁的《拆迁人应当》对被:拆迁人?增加百分之十的货币!补偿金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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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一条? 被拆迁房—屋重置价仅指房屋重!。置建:安成本价由市和县】。级市物价、房产管】理部门根据》房屋的结构和等【。级确定按年度公【布,拆迁区位及其—区位:基准价按照以下【规定确?定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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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《 (一)》苏州市区的拆迁区】位由市人民政府参】照土地级别分类【确定公布;》区位基准价由—市人民?政府按照房屋所在区!位和用途分类—确定:其中苏州工业—园区、苏州新区【、,吴中 区《、相:城区的拆迁》区位及其区位—基,准价由所《在区的管理委员会或!者人民政府》根据实?际情况确《定报市人民》政,府批准市人民政【府确定或者批准的】区位:基准价以及补偿计】算办法应当向市人】大常:。委会报告后按—年度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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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 (二)县级!市的:拆迁区?位及其区位基准价】由县级?市,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】情况确定公布并报苏!州市房屋拆》迁管理部门备—案
! (三】)被拆迁房》屋建筑面《积小于?土地使用面积的区】。位补偿按照土地使用!面积:计算划?拨用:地折扣是指》在区位补偿中应当】扣除的划拨用地【。。土地出让金划拨用】地折扣适用于拆迁以!划拨方式取》。得用地的工业—、仓储、办公用房划!拨用地折扣率由【国土管理部》门会同?房屋拆迁管理部【门确定公布折—扣的金额属政—府土地?收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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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十二条 — ,私房、单位自有房屋!以房屋所《有权证?认定所?有人和建筑面积直】管,公房以房产》管理部门提》供的资?。料认定房屋承—租人和建筑面—积;土地《。使用:。面积: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!认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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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!。。条 被拆迁房屋分!。为住宅房屋和—非,住宅房?屋以房屋所》有权证记载的用途或!者建设工程规划【许可证记载的功【能认定房屋所有权证!未明确用途的以【房屋档案记载的【用途认定被拆—迁的非住宅房—屋分为商业》。用房和?非商业用房》。以营业执照》记载的经营范—围和经营方式认定】
— ? 第二十四》条 住《宅房屋?。改作非住宅房—屋,使用:的,按照下列条件认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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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: (一)私房自!营,。开业开?业部位?在房屋所有权证记载!的合法建筑面积【范围内并已办理【土地:使用权性质变—更手续?有所有人、共有【人或者直系亲属(】含配偶)的营业执照!和税务登记证等效】批准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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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, (二?)私:房、单位自有—房屋出租开业开业部!位在: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!。合法建筑面》积范围内有房—屋租赁许可》证、土地使用权租】赁许:可证:有与:房屋租赁合同户名】一致的营《业执照?。和税:务登记?证等有效批准文件】
! 》(三)?直管公房原承租户】开业有原住房租赁证!、房屋?租赁许可证有与原】承,租户或?者同:住父母、子》女及其配偶户名一致!的营: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!等有效批准文件非商!业用房?改作:商业用房自营或者】出租营业《的参:照前款第《。(一:)项、第《(二)?。项规定的《。条件认定各》县级市人民》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!际,。情况:制定认定《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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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:第二十五条 — 拆:迁人应?当委托?市和:县级:市房产?。、房屋?拆迁管理部门审定】。公,布,的拆迁房屋评估机】构,对被拆迁《房屋进行评估并订】立委托?合同评估费用由拆】迁人承担《接受委托的评估机】构应当按照委托合】同约定的时间出具】估价报告当》事人对评估结果有】异议的?可以自?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!三日内向原评估机构!书面申请《复核:;,。原评估机构》应当自收到申请【之日起三日内进行复!。核并出具书面复【核报告当事人对复核!结,。。果,仍,有异议的可》以自收?到复核报告之日【起三日?内向房产管理部门申!请鉴定鉴定费用由】过错方承担》评估机构《不得串通《一方当事人损—害另一方《当事人的合法权【益拆迁房《屋的评估技术规【范、评估《争议处理办法由市房!产管理部门根据国家!和省有?关,规定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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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十六条 实行!。房屋产权调换—。的,拆迁人与《被,拆迁人?应当依照本条—例第二十《条的规定评估确定】被拆迁房屋货—币补偿的金额—。与所调换《房屋的市场价—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!。价,拆迁非公益事业房】屋的附属物不作产】权调换由拆迁人【给予货币《补,偿
! 第二十》七条: :。拆迁:用于公益事业—的非生产经营性房屋!及其:附属物的拆》迁人应当依照—有关:。法律、?法规的规定和城【市规划的《要求予以《。重建;被拆迁人【也,可以选择货》币,补偿仍用于公益【事业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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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八条! 拆?迁以标准租金租赁的!直管公房和单位自有!房屋被拆迁人选择】货,币补偿与房屋—承租人解除》。租赁关系的》拆,迁人按照下列办法】给予补?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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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)住宅!房屋货币《补,偿的金?额,(不含房屋》装修评估值》)的:百分之二十给—被拆迁人《百分之八十给房【屋承租人房屋装修补!偿金:额给装修出》资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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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)》非住:宅房屋货币补—偿的金?额(:不含房屋装修评估值!)的百?分之三十给被拆【迁人百分《之七十给房屋—承租人房屋》装修补?偿金:额给:装修出资人》
— ? 第二?十九条 被—拆迁人不选择—本条例第十九—条规定?的拆迁补偿方式又】无力购房的可以向】拆迁人?提,出申请?由拆迁人提》。供不:小于原住《房面积的房屋以标准!租,金租住拆迁人将扣】除区位补偿》部分后的房屋—货币补偿金额—。支付给被拆》迁人直管公房、单位!自,有房屋?承租人不选择本条】例第二十八》条第(一)项规定的!拆迁:。补偿方?式又无力购房的可以!。向拆迁人提出—申请由拆迁人安排不!小于原住房面积的】房,屋,以,标准租?金租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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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三—十条 用于产【权调换的安置—房屋:交,付使用时拆》迁人:必须向被《拆迁人提供办理【房屋所有权证和国】有土地使用权证所需!的有:关文件资料拆迁【人用预售房屋—进行产权调》换的:按照国家商》品房销?售管理的有关规定】执,行,
! 第三十一》条 拆迁住宅房屋!按照以下办》法计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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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)自住【私房凭房《屋所:有权证计户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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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(二)租【住私房凭租用—凭证和?户口簿?。计户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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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, ? , ,(三)租住直—管公房凭公有住房】租赁证计户;—。。
!。 (四【)租:住单位自有房—屋凭公有住房租【赁证或者出租—单位证明《计户:拆迁非住宅房屋【按照:以下办法计》户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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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(》一)非住宅房屋自用!的凭房屋所有权证和!营业执照《计,户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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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二)非】住,宅房屋?出租的凭房屋租赁许!可证和?营业执照计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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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三:十二条 被拆迁】人,或者房?屋承租人在规—。。定的搬迁期限内提前!搬迁的拆迁人应【当适当发给搬迁奖励!费奖励标准由拆【迁人确定并报房屋】拆迁管理《部门批准《后公布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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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十三条 拆迁】人应当?按照:规定付给被拆迁【人,或者房屋承》租人搬迁补偿费实】行货币补偿》的被拆迁人》或者房屋承租—人必须自行过渡拆】迁人一次性》付给:六个月的《临时安置补偿费被拆!迁人实行房屋产权】调换自行《过渡的?拆迁人?按,。照约定的过渡期【限,付给临时安》置补偿费;因拆迁人!责任:延长过渡期》限的应?当自逾期之月—起增加临时安置【补,偿费搬迁补偿费、】临,时安置补偿费—和,电话移机等其他费用!的补偿标准由—市,和,县级:市物价?、房屋拆迁管理部】门,根据省有《关,规定核?定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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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。。。十四条 因—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!被拆迁人或者—房,屋,承租人停产、—停业的拆迁人应【当给予适当补偿具体!补偿标准由市和县级!市物价、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】核定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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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五条 !本条例涉《及的价格标准—适用时?点以房屋拆迁许可证!颁,发之:日为:。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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