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—章 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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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六条! 违反本条例规】定有下列行为之【一的由?房,屋拆:迁管:理部门按照有关【法律、法《规,的规定予以行—政处罚?
】 : (一)未】取得房屋拆迁许可】证实施拆迁的—;
】 【(二:)以欺骗手段取得】房屋拆迁许》可证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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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— (三)未按【照房屋拆迁》许可:证确定的拆迁范【围实施房屋拆迁的】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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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四)《委托不?具有拆迁资格的单】位实施房屋》拆迁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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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五》)擅自延长拆迁期】限的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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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(六)接【受委托的拆迁实施】。单位违反规定转【。让房屋拆迁业务的】拆迁人、拆迁实【施单位?有前款行为之一造成!被拆迁人《或者房屋承租—人财产?损失的应当依法【承担民事责任
!。
》。 第?三十七?条 拆迁》房屋评?估机构与《一方当事人》相互串通故意压低】或者:。抬高被?拆迁:房屋的房地产—市场评估《价格对另一方当事人!造成损失《的拆迁房屋评估机构!应当依法《承担赔偿责》任;并由房产管理】部门收回资质(格】)证:书或:者公:告资质(格》)证书作废》对拆迁房《屋评估机构可以处】一,万元: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!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以!处一千元以》上三:千元以?下罚款;构成犯罪的!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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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三?十八条? , 拆迁实施》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弄!虚作假、滥》用职权的《对直接负责的主【管人员和《直接责任《人员:由其所?在单:位或者上《级主:管部门依法给予【行政处分;情节【。。。严重的由房屋拆【迁管理部门吊销其拆!迁上岗证可以—并处一千元以上【。一,万元以下《罚款
【
《 ,第三十九条 胁迫!、侮辱、殴》打房屋拆迁工作【人员阻碍房屋拆【迁,工作人员《依法拆迁房屋—的由公安机关—依照治?安管理处罚的法【。律规定予以处罚;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!刑事责任《
】 第四十条 】房屋拆迁管理部【门及其工《作人:员有下列《情形之一的》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!员和直接责任人员】依,。法给予行《政处分;构成犯【罪的依法《追究刑事责》任
】。 【(一:)违反?规定核发《房屋拆迁许可—证以及其他批—准文件的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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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。 (二)—核发房?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!他批准文件后不履】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!对违:法行为不予查处的】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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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三)》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发!布公告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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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》 (四)房屋拆【迁管理部门作为【拆迁人或者接—受,委,托实施房屋》拆迁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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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—五)违反本条例规定!作出:拆,迁裁:。决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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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(《六):违,反本条例《规定实施强》制拆迁的房屋—拆迁管?理部门及《其,工作:人员有?前款行为之一给【拆迁当事《人造成损失的应当】。依法承担赔偿责【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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