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,二章 ?拆,迁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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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六条 需【要拆迁?。房屋的单位必须向房!屋,拆迁管?理部门提出申请领】。取房屋?拆迁许可证按照规定!缴,纳拆:迁管理费申请—领取房屋《拆迁许可证应当提交!下列文件、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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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 ?(一)建设项—目批准文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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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】。(二)建设用—地规:划,许可证(《含规划定点红线图】。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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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? (三)国有土地】使用权批准文件【;,
— : —(,四):拆迁:。计划和拆迁方—。案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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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五—)金融机构》。出具的拆《。迁补:偿,安置资金存款证明;!
【 : (六)】拆迁人委《。托拆迁的应当提【供委托合同房—屋拆迁管理》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!人提交的全部文【件、:资料之?日起三十日内—对申:请事项进行审查;】经审查对《符合条件的颁发【房屋拆?迁许:可证对不《符合条件的》应当书面答》复,申请人
! 第七条 !拆迁范围确定—后房屋拆迁》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!知工商、规划、【房管、国土》等有:关部门暂停办理【拆,迁范围内的营业执】照新建、扩建、改建!房屋转让、租赁、】抵押房屋和房屋【析产改变房屋和【土地用途等相—关手续暂《停期限最长不—得超过一年;拆【。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!限的必须经房屋拆】迁管理?部门批准延长的期限!不得超?过一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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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八条 房—屋拆迁管理部—。门应当自颁发房【屋拆迁许《可证:。之日起七日内将拆迁!人、拆迁范》围、拆迁《期,限等有关事项—登报公告拆迁人【应当自?公告之日《起七日内向》被,拆迁人发送房屋【拆迁:通知书并及时做好宣!传、解释工作—。
【 第九条 】拆迁人应当在房屋】拆迁许可证确定【的拆迁期《限内:实,施房屋拆迁因—特殊情况需要—延,长拆:。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!在拆迁期限届—满十五日前向—房屋拆迁《管理部?门提出延期拆迁【申请;房屋拆迁【管理部门应当自收】到申:请,之日:起十日内给予答复房!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!延期拆迁的应—当登报公《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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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条 拆迁人可以!自行拆迁也可—以委托拆迁委托拆】迁,的被委托人必须具有!房屋拆迁资格证【书被委托人不得【转让房屋拆迁业务】房屋拆迁管理部【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!得接受拆迁委托【。拆迁实施《单位的管理人员【必须持有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】核发的拆迁上岗证】
【 第《十一条 》拆,迁人应当与被拆迁】人订立拆迁补偿【安置协议拆迁—补偿安置协》议书应当采用房屋】拆迁管理部门统【一的文本格式拆迁】以标准租金租赁【的直管公房和单位】自有房屋《的拆迁人《。应当与被《。拆迁人?、房屋承租人订【立拆迁补偿》安置协议《被拆除房屋为—代管房的代管人应当!提交委托文书或者有!。关证:明材料?代管:人是房屋《拆迁:管理:部门的拆迁》补偿安?置协议必《须经公证机关公【证并办理证》据保全被拆除—房,屋为共有产权的共】有人:应当共同书面—。委托代理人与拆迁人!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!。议被拆除房屋所有】人已死亡的》由继承?人或者继承人委派的!。代表提供合法—继,承,证明或?者出:具具结书与拆迁人】订立拆迁补》偿,安置协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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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第十二?条 拆《迁补偿安《置协议订立》后,被拆迁人《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!迁期限内拒绝—搬迁的拆迁》人可以依法向仲裁】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!以依法向《人民法院《起诉诉讼期间拆迁】人可以依《法申请人民法—。院先予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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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。三条 ? 拆迁人《与被拆迁人或—者,拆迁人、《。被,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!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!协议的当《事人可?以向批?。准拆:迁的房屋拆迁—管理部门申》请裁决?被拆迁人是房屋拆】迁管理部《门的由同级》人民政府裁决—进行裁?决,应当先予调解—裁决应当自收—到申请之日起—三十日内《作出当事人对裁决】不服:的可以依《法向:人民法院起诉—
— : 第十四条 在!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!决规定搬迁期限内】被拆迁人《或者房屋承租人【未完成搬《迁的由市、县级市】人民政府责成有【关部门强制拆—迁或者由《房屋拆迁管理—。部门申请《人民法院强》制拆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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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。五条 拆迁人【实施:房屋拆?。迁的: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!部用于房《屋拆迁的补偿安【置不得挪作》他用:房屋拆迁管理部【门应当与《拆,迁人、出具拆—迁补偿安置资—金存款证明的金【融机:构订立拆迁补—偿安置资金使—用监管协拆迁补偿安!置,资金使用应当经房屋!拆迁管理部门—审核金融机构应当配!合房屋拆迁管—理部门做好监督【。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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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。六,条 房屋拆迁【管理:部门应当加强对房屋!拆迁活动《的监督拆迁工作结】束后应当组织对拆迁!项目进行检查验【收
】 第十七条 !法律、法规对拆迁军!事设施、教堂寺庙、!文物古迹、》古树名木和归侨、侨!眷,、华侨?。私有房?屋等另有规定—的依照?有,关法律?、法规的规定办理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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