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预!防控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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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第二十三条 ! 各级人民政府应组!织,卫生、畜牧兽医【等行:政,管理:。。部门按血防》规划的要求采取【预防控制血吸虫病的!各种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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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疫区群众应积极参】加血吸虫病防治活动!落,实防治措施接受健康!。。教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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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:二十四条 —广播、?电,视、报刊等》宣传媒介应广泛【宣传血防《工,作的意义以及—血吸虫病的》危害性和预防—。、控制知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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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疫区中、小【学校应将血》防知识纳《入健康教《育的教?学,内,容,
】 第二《十五条 疫区【人民政府应》。定期组织有》关单位和人员—开,展查螺灭螺工作【疫区企业《事业单位《生,产经营区域》内的灭螺费》用由本单位》承担
】 第二十六】条 : 开:展药物灭《。螺的乡(镇)人民】政府应当提前三天公!。告灭螺时间、地点】、药物种类、—影响:范围和注意事项确保!人畜安?全
【 : ,。 药物灭《螺应在血防专业人】。员指导下《。严格按照《。操作规程《进行确保灭螺—质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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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七条 在疫区兴!建大型农田水利工】程、:。水电工程、》人畜饮水工》程,等建设单位应当在建!设项目开工前—。。申请卫生《防疫机构对建设【环境进行卫生调【查并根据《卫生防?疫机构的意见采【取必要的卫生防疫】。措施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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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十八《条 卫《生行政部门和畜【牧兽医行政管理【部,。门应当密《切配合定期对—人畜进?行血:吸虫病检查实施人畜!同步治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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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九条 疫区【常,住,人,口及暂?住人口?应按照当地的防治】规划接受血》吸虫病检查被—发现的?。血吸虫病人或疑【似血吸虫病人—应接受诊断、治疗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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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条 】 在疫区内饲养【家畜的必须》按畜牧兽医》。行政管理部门的计】划进行?血吸虫病检查、【治疗运出疫区—的家畜应接受—血吸虫?。病检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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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三十一条— 进?入疫区的单位、个】。人应在血防专业人】。员,的指导下做好个【人防护接触疫水【者应接受预防性服】药或治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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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十二?条 血防经费【实行以当《地政府投《入为主国家、—集体、个《。人分别负担的原则各!。。级人民政《府财政?部门应将必要—的血防?经费纳入财政预算】予以安排《
【 第三十—三条 《血吸虫病暴》发流:行时县级以》上人民?政府应按《照中华人民共和国】传染病防治法和【中华人?民共:和国:。动物防疫法的规定采!取紧急措施控—制、扑灭疫情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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