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三章 疫情监测和报!告,
】 : 第十七》条 : 卫生行政部门和畜!牧兽医行政管—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血!吸虫病疫情监测【网,络和:报告制?。度掌握疫情动态【定期分析上》报
【 第十八条】 发生血吸—虫病时卫生》行政:部门应?与畜牧?兽医行政《。管理部门《相互通报《疫情并及时采取控】制、扑灭措施
!
— ,第十:九条: , 血吸虫《病疫区的《卫生防疫机构和动物!防疫监?督机构应加强对【疫区血吸虫病的监测!定期进?行血吸虫病流行【病学调查和血吸虫】病疫情检测收—集、整理、分析【、,上报血吸《。虫病疫情
!
》第,二十条 任何单】位和个人发现血吸虫!病人、疑似血—吸虫:病人以及新的—钉螺孳生地都应【立即向当《地,。卫生防疫机构和动】。物防疫监督机构【报告:
— 卫生防疫】机构和动物防疫监督!机,构接到报告》后应及?时采取相应》措施并按《规,定逐级上报疫—情
:
》 第》二十一条 地【方政府、医疗—机构、防疫机构都应!按规定报告有关血吸!虫病真实《情况、提供完整资】料不得隐《瞒、谎报或》授意:他人:隐瞒、谎报
—
!第二十二条 省】卫生行政部门—依照中华人》民,共和国传染病—防,治法:。的规定确定》。血吸虫病疫区通报】或公:布血:吸虫病疫《情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