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三章 疫情监测【和报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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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《七条 ? 卫生行《政部门和《畜牧兽医《行政管理部门应建】立健全血吸虫病疫情!监测:网络和报告制度【掌握:。疫情动态定》期分析?上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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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十八条 发生血】吸虫病时卫生行【政部门?应与畜牧兽医—行政管?理部:门相互通《报疫情?并及时采取》控制、扑灭措—施
【 第》十九条 血吸虫病!疫区的?卫生防疫机构和动】物,防,疫监督机《。构应加强对疫区血】吸虫病的监》测定期进行血吸虫病!流行病学调查—和血吸?虫病疫情《。检测:。收集、?整理、分《析、上报血吸虫病疫!。情
!。 第二十条 】任何单位和个人【发现血?吸虫病人、疑似【血吸虫病《人,。以及新的钉螺孳生地!都应立即向当地卫生!防疫机构和动物防】疫监督机构报告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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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!生防疫机构和动物防!疫监督机构接到报告!。后应及时采取相应】措,施并按?规定逐级上报—疫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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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。第二:十一条?。 地方《。政,府、医疗机构—、防疫机构都应【按规定报告有—关血吸虫病真实情】况、提供《。完整资料不得隐瞒】、谎报或《授意他人隐瞒、谎报!
】 第二十二条 】 省卫生行》。政部门依照中华人】民共和国传》染,。病防:。治法:的规定确定》血吸虫病疫区通报】或公布血吸虫—病疫: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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